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继续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462 证券简称:ST九有 编号:临2022-070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继续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21年5月25日,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控股股东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盛鑫”)与北京中裕嘉泰实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裕嘉泰”)签署了《股东表决权委托协议》,天津盛鑫将其持有的公司流通股101,736,904股股份所对应的除收益权、处分权之外所享有的所有及任何股东权利委托给中裕嘉泰行使。在表决权委托期间,天津盛鑫和中裕嘉泰构成一致行动关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临2021-035号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的《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2司冻0808-1号)及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协助冻结财产通知书【大公高(刑)冻财字[2022]7008号】,公司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所持股份被继续轮候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股份被继续冻结的基本情况
■
二、股东股份累计被司法冻结的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收到的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天津盛鑫被司法冻结股份情况信息如下:
■
天津盛鑫持有的公司股权101,736,904股此前已被上海市公安局奉贤分局司法冻结,被杭州市公安局江干区分局、大连市公安局高新园区分局、杭州市公安局余杭区分局、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杭州市公安局西湖区分局轮候冻结(详见公司临2018-028公告、临 2018-052号、临 2018-057号公告、临 2018-060号公告、临 2019-001号公告、临 2019-013号公告)。
天津盛鑫持有的公司股权101,736,904股,其中在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了6,980万股,在长城国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质押了3,193万股。因与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涉及证券回购纠纷案件,已被联储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起诉(详见公告临2020-006、2020-011号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天津盛鑫持有公司股份101,736,90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49%;累计质押股份10,173万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99.99%,占公司总股本的16.49%;累计被冻结股份为101,736,904股,占其所持股份总数的100%,占公司总股本的16.49%。
三、其他说明事项
1、未知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最近一年是否存在大额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未知其是否存在主体和债项信用等级下调的情形,未知其是否存在因债务问题涉及重大诉讼或仲裁。
2、截至本公告日,未发现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存在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
3、控股股东之一致行动人股份被司法继续冻结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公司治理及控制权稳定性产生直接影响。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
4、公司将持续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北九有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