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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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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2022-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88556 股票简称:高测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2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注册地址:青岛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火炬支路66号)

保荐机构(主承销商)

(深圳市红岭中路1012号国信证券大厦16-26层)

二零二二年八月

第一节 重要声明与提示

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股份”、“发行人”、“公司”或“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上市公告书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诺上市公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已依法履行诚信和勤勉尽责的义务和责任。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其他政府机关对本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及有关事项的意见,均不表明对本公司的任何保证。

本公司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凡本上市公告书未涉及的有关内容,请投资者查阅2022年7月14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及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全文。

如无特别说明,本上市公告书使用的简称或名词的释义与《募集说明书》相同。

上海证券交易所已制定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必备条款》。自2020年10月26日起,投资者参与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申购、交易的,应当以纸质或者电子形式签署《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投资风险揭示书》(以下简称“《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未签署《风险揭示书》的,证券公司不得接受其申购或买入委托,已持有相关可转债的投资者可以选择继续持有、转股、回售或者卖出。符合《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规定条件的专业投资者,可转债发行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申购、交易该发行人发行的可转债,不适用前述要求。

参与科创板可转债的投资者,可将其持有的可转债进行买入或卖出操作。但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的投资者,不能将其所持科创板可转债转换为股票,投资者需关注因自身不符合科创板股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而导致其所持可转债无法转股所存在的风险及可能造成的影响。

第二节 概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高测转债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代码:11801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量:48,330万元(483.3万张,48.33万手)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量:48,330万元(483.3万张,48.33万手)

五、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六、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时间:2022年8月12日

七、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自2022年7月18日至2028年7月17日

八、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的起止日期:自2023年1月22日至2028年7月17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九、可转换公司债券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

付息债权登记日:每年的付息债权登记日为每年付息日的前一交易日,公司将在每年付息日之后的五个交易日内支付当年利息。在付息债权登记日前(包括付息债权登记日)申请转换成公司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公司不再向其持有人支付本计息年度及以后计息年度的利息。

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所获得利息收入的应付税项由持有人承担。

十、可转换公司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十一、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十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担保情况:本次可转债不提供担保

十三、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信用级别:公司聘请中诚信国际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进行了信用评级,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评级展望为稳定。

第三节 绪言

本上市公告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科创板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试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编制。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1239号”文同意注册,公司于2022年7月1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483.3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48,330万元。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48,33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2]214号文同意,公司48,33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将于2022年8月12日起在上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高测转债”,债券代码“118014”。本公司已于2022年7月14日在《上海证券报》刊登了《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可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询。

第四节 发行人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二、发行人的历史沿革

(一)发行人的设立情况

1、有限责任公司设立情况

公司前身青岛高校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有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20日,由青岛高校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校控制”)、王东雪、张洪国(张洪国曾用名为孟令锋,于2018年7月更名。)、胡振宇、尚华、刘川来6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法定代表人为张顼,注册资本100万元,全部为实缴货币出资。2006年10月19日,青岛华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青华会内验字(2006)第10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

高测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股份公司设立情况

2015年6月8日,高测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高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5年6月23日,高测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并召开创立大会,决定以高测有限截至2015年4月30日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30,441,235.55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29,000,000.00元,净资产高于折合股本部分的1,441,235.55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15年6月24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5)第SD-02-008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

2015年7月1日,公司在青岛市工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并获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整体变更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本次整体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二)公司设立后至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前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06年10月,高测有限成立

公司前身青岛高校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测有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6年10月20日,由青岛高校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高校控制”)、王东雪、张洪国、胡振宇、尚华、刘川来6名股东共同出资设立,法定代表人为张顼,注册资本100万元,全部为实缴货币出资。2006年10月19日,青岛华海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青华会内验字(2006)第109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予以审验。

高测有限成立时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2007年10月,有限公司第一次股权转让

2007年10月31日,高测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尚华、张洪国、胡振宇、王东雪、刘川来五名股东将各自持有的公司0.2%股权无偿转让给金永焕,其他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日,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本次转让目的系受让方金永焕拥有轮胎检测设备类产品销售经验,引入后有利于拓展高测有限轮胎检测设备业务。本次转让具体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高测有限的出资结构如下表所示:

3、2011年12月,有限公司第二次股权转让

2011年8月17日,高测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股东高校控制转让持有的公司全部股权给张顼等18名自然人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同日,转让各方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对转让份额、转让价格、确定依据等条款进行了约定,本次转让价格按照公司经审计后的净资产进行核算,即“经审计后的公司净资产/100万元注册资本”。

2011年12月19日,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11)汇所审字第2-079号审计报告,高测有限截至2011年9月30日的经审计净资产额为3,402,554.46元。2011年12月26日,高测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根据经审计净资产额对该次转让价格予以明确。同日,转让各方签署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确认股权转让的支付方式为现金,其余所商定条款未发生变化。本次转让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转让目的系张顼等18名自然人股东将通过高校控制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转为直接持有。

本次转让后,高测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4、2012年9月,有限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2年9月10日,高测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增加注册资本11.1112万元,增资后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111.1112万元,并相应修改公司章程。新股东知灼创投以800万元货币资金认购全部增资份额,其中11.1112万元计入注册资本,另788.8888万元计入资本公积。2012年9月28日,山东汇德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2012]汇所验字第2-002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情况予以审验。

本次变更后,高测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本次增资目的系公司募集资金用于进行硬脆材料切割产品研发。本次增资过程中,知灼创投与高测有限签订的《投资协议书》、《“投资协议”补充协议书》中,约定关于股份回购的条款如下:自《投资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五年内发生如下情形之一,知灼创投可以决定是否要求公司及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顼回购其持有的全部高测有限股权:高测有限在《投资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五年以内无法在中国A股市场公开发行上市;高测有限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不足上一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80%;高测有限在经营中违反诚实守信原则,包括但不限于损害股东合法权益的关联交易、账外账、隐瞒相关重要信息,侵害甲方合法权益的;实际控制人张顼违反《投资协议书》约定的义务、陈述、保证、承诺。

知灼创投于2015年6月出具声明,知灼创投将遵从高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的发起人和公司章程中约定的公司治理和股东权利条款;放弃原《投资协议书》及后续《补充协议书》中约定的与公司治理和股东权利相抵触的条款项下的权利;放弃协议中与张顼本人约定的与公司治理和股东权利相抵触的条款项下的权利;放弃上述协议中约定的回购条款项下权利。

5、2015年3月,吸收合并高校控制

2014年1月6日,高测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吸收合并高校控制。

高校控制成立于2001年4月2日,注册资本人民币50万元,经营范围为自动化产品及装置、机械电子产品、计算机及相关产品的批发、零售、开发、设计、安装、施工、技术咨询、培训及服务(以上范围须经许可经营的,须凭许可证经营)。

高校控制系高测有限实际控制人同一控制下企业,二者在业务上具有相关性及承接性,且存在共用厂房、人员的现象。为保障高测有限在人员、资产、业务等方面的独立性,降低管理成本,避免同业竞争,减少关联交易,优化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高测有限股东会决定对高校控制进行吸收合并。

本次合并过程中,高测有限与高校控制的股权结构一致。高校控制全体股东所持有的股权按照1:1的比例转换为高测有限股权,高测有限注册资本增加至211.1112万元。合并完成后,高测有限继续存续,高校控制注销。

高测有限吸收合并高校控制的程序如下表所示:

高校控制注销的程序如下表所示:

本次吸收合并后,高测有限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2015年3月31日,高测有限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吸收合并的变更登记,并获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2018年2月26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8)第030001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吸收合并事项予以补充审验。

6、2015年7月,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

2015年6月8日,高测有限股东会作出决议,同意高测有限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2015年6月23日,高测有限全体股东作为发起人共同签署了《发起人协议》并召开创立大会,决定以高测有限截至2015年4月30日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净资产30,441,235.55元折为股份公司的股本29,000,000.00元,净资产高于折合股本部分的1,441,235.55元计入股份公司资本公积。2015年6月24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5)第SD-02-008号《验资报告》,对上述出资事项予以审验。

2015年7月1日,高测有限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高新分局完成了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登记,并获发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后所有股东均已缴纳个税。本次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前后各股东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本次整体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7、2015年8月,股份公司第一次增资

2015年7月15日,高测股份召开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将公司注册资本由2,900万元增加至3,330万元,增资价格为7元/股。其中,火山投资以2,002万元的价格认购286万股;孙龙以196万元的价格认购28万股;李宾以255.5万元的价格认购36.5万股;杨涛以150.5万元的价格认购21.5万股,陈守剑以105万元的价格认购15万股;刘亦凡以105万元的价格认购15万股;管爱青以105万元的价格认购15万股;尹怀国以56万元的价格认购8万股;孙秀玲以35万元的价格认购5万股。2015年8月13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5)第SD-2-011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情况予以审验。本次增资目的系公司光伏切割设备产品已完成研发进入批量生产阶段,故募集资金用于拓展相关业务。

2015年8月11日,公司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8、2015年11月,公司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

2015年10月30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出具《关于同意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股转系统函[2015]7206号)。公司股票于2015年11月16日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证券代码为834278,公司股权结构在挂牌时未发生变化。

9、2016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6年5月11日,公司召开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议案》,以总股本33,300,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23,310,000股,转增后的总股本56,610,000股。2017年12月28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31号验资报告,对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予以补充审验。

2016年5月18日,公司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未导致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

10、2017年9月,股份公司挂牌后第一次定向发行股票

2017年6月10日,公司召开2017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向华资达信、汉世纪、信中利及张秀涛等35名自然人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合计5,486,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54,860,000元。本次定向增发完成后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62,096,000元。2017年8月3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7)第030012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情况予以审验。

2017年9月21日,公司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认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

本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10元,系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商业模式、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市盈率等多种因素后确定。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9)第030453号审计报告,高测股份2017年度净利润为4,203.90万元,对应的投后市盈率倍数约为14.77倍,处于行业合理区间内。

11、2019年3月,股份公司挂牌后第二次定向发行股票

2018年11月1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2019年1月17日,公司召开201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第一次股票发行方案〉的议案》。公司向潍坊善美定向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合计9,309,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6.1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49,967,990元。本次定向增发完成后公司的注册资本变更为71,405,000元。募集资金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发行价格系综合考虑了公司所属行业、商业模式、成长性、每股净资产、市盈率等多种因素后确定。根据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中兴华审字(2019)第030453号审计报告,高测股份2018年度净利润为5,324.92万元,对应的投后市盈率倍数为21.60倍,处于行业合理区间内。

2019年3月7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04号验资报告,对本次新增注册资本的情况予以审验。2019年3月19日,公司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定向发行新增股份认购情况如下表所示:

本次定向发行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12、2019年5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019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以总股本71,405,000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7股,共计转增49,983,500股,转增后的总股本为121,388,500股。2019年5月31日,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中兴华验字(2019)第030013号验资报告,对上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予以审验。

2019年5月30日,公司取得变更后的营业执照。

本次变更后,公司的股权结构如下表所示:

(三)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科创板上市的注册申请于2020年7月6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0]1360号《关于同意青岛高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公司A股股票科创板上市已经上海证券交易所“自律监管决定书[2020]236号”批准。公司发行的A股股票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证券简称“高测股份”,证券代码“688556”;其中36,802,502 股股票于 2020 年 8 月 7 日起上市交易。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后,发行人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2,138.85万元变更为人民币16,185.14万元,总股本为161,851,400 股。

(四)上市后的历次股本变动情况

1、2022年6月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通过决议,以股权登记日2022年6月2日公司总股本161,851,4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8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2022年6月,2021年度利润分配及公积金转增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变更为226,591,960股。

2、2021年4月实施股票激励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实施了首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2021年4月23日为首次授予日,授予价格为10.00元/股,向符合条件的148名激励对象授予321.05万股限制性股票。2022年6月23日公司发布《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本次归属股票的上市流通数量为133.14万股,在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完成后,公司股本总数由226,591,960股增加至227,923,360股。

三、发行人的股本结构及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2年6月30日,发行人股本总额为227,923,360股,具体股本结构情况如下:

注: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持有人为发行人实际控制人张顼先生持有的全部股份及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参与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时保荐机构跟投)持有的未出借部分的股份,借出部分体现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

(二)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前十大股东持股情况如下:

四、发行人的主要经营情况

(一)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从事高硬脆材料切割设备和切割耗材的研发、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光伏行业硅片制造环节。基于自主研发的核心技术,公司正在持续研发新品并积极向下游硅片切割加工环节进一步延伸,推进金刚线切割技术在光伏硅材料、半导体硅材料、蓝宝石材料、磁性材料等更多高硬脆材料加工领域的产业化应用,助力客户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生产效率、提升产品质量。

公司依托持续的研发投入和技术创新,产品类型不断丰富、产品性能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及技术性能已居于行业先进水平。目前,公司在产品质量、专业技术及服务响应方面得到客户广泛认可,并已与隆基股份、中环股份、保利协鑫、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天合光能、阳光能源、美科股份、京运通、通威股份、东方希望、高景太阳能等光伏行业领先企业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二)主要产品及应用场景

报告期内,公司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主要产品为高硬脆材料切割设备、高硬脆材料切割耗材、轮胎检测设备及耗材等三类,其中高硬脆材料切割设备、高硬脆材料切割耗材主要应用于光伏硅材料切割领域和其他高硬脆材料(包括半导体硅材料、蓝宝石材料、磁性材料)切割领域,轮胎检测设备及耗材应用于轮胎成品检测领域。

2021年3月,公司在四川省乐山市投资建设“光伏大硅片研发中心及智能制造示范基地项目”,启动了在光伏大硅片切割加工方面的产业化布局,项目建设后,公司提供的产品将由高硬脆材料切割设备和切割耗材进一步向下游延伸,为客户提供光伏硅片切割加工相关产品及服务。

(三)发行人在行业中的竞争地位

1、光伏切割设备的市场地位

2020年全球硅片产量为167.7GW,产量规模前十名的硅片企业总产量为157.3GW,占全球总产量的93.78%,这十家企业均为中国大陆企业,具体的产量和占全球总产量的比例如下表所示:

数据来源:中国光伏行业协会(CPIA)

由以上数据可见,公司的光伏切割设备和耗材产品在全球光伏硅片产业中应用十分广泛,覆盖了全球光伏硅片产量前十名的客户,从侧面反映了公司光伏切割设备和耗材的市场地位。

2、公司与同行业主要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和关键业务数据对比

2019年度至2021年度,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营业收入及毛利率的对比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注1:以上同行业公司数据来自于其公开披露的定期报告。

注2:宇晶股份在从事高硬脆性材料加工设备业务的基础上,自2020年下半年开始从事高硬脆性材料切割耗材业务。

注3:晶盛机电“智能化加工设备”业务包含了半导体加工设备、光伏切片机等,根据其2019年和2020年年度报告,晶盛机电2020年开始批量供应切片机,根据其2021年度报告,晶盛机电未披露智能化加工设备的营业成本,因此无法计算该业务的毛利率。

注4:东尼电子“光伏业务”包含金刚石切割线、节能型太阳能胶膜。

报告期内,公司高硬脆材料切割设备和高硬脆材料切割耗材产品销售收入均排名行业前三名。根据中国光伏行业协会秘书处调研统计,在同类型企业中,公司生产的光伏晶硅加工装备产品市场占有率在2019年位居全球前三,2020-2021年位居全球第一,产品技术及质量均处于行业先进水平。

(四)发行人的竞争优势

1、技术研发优势

公司所处行业为技术密集型行业,技术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公司竞争力。公司建立了以持续提升产品的客户价值为导向的研发体系,研发机构设有设备产品研发、金刚线产品研发、专业测试、技术平台等研发团队,拥有经验丰富的精密机械设计、制造及自动化控制专业领域的研发人员;并建立了成套研发流程管理、评审及激励制度,用于保障研发投入、保障研发投入效率、保障研发成功率、保障研发成果产业化。经过持续的研发创新和积累,公司已掌握精密机械设计制造技术、自动化检测控制技术、精密电化学技术等3项核心支撑技术和16项核心应用技术,已具备较强的切割设备研发和制造能力、金刚线生产线研发和制造能力、金刚线研发制造能力以及切割工艺研发能力。基于完善的研发体系,公司在报告期内保持了较高比例的研发投入,核心技术水平和产品性能不断提升,主营业务持续保持较强竞争力。

2、产品协同优势

高硬脆材料金刚线切割技术正在持续向高速、细线化方向发展,持续提升硅片切割工艺技术及设备管理能力已成为硅片制造厂商必备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是目前行业内领先的高硬脆材料切割设备和耗材生产企业,同时拥有切割设备和切割耗材两类产品研发、生产及销售能力。凭借高硬脆材料切割设备与切割耗材双轮驱动和协同研发,公司可根据客户需要提供设备或耗材,在销售端实现交叉销售;同时,公司可根据产品销售的反馈情况进行切割方案设计,调整金刚线的切割能力或切割设备的运行性能,在研发端实现联合研发。基于为客户提供集成“切割设备、切割耗材、切割工艺”的系统整体解决方案的发展战略,公司采取的交叉销售和协同研发策略具有两条产品线的协同优势,增强了产品市场竞争力。

3、客户资源优势

基于公司的创新型产品及优质服务,公司已与隆基股份、中环股份、保利协鑫、晶科能源、晶澳太阳能、天合光能、阳光能源、美科股份、京运通、通威股份、东方希望、高景太阳能等光伏行业领先企业建立有长期合作关系,并共同致力于在光伏硅片制造环节开展产业前瞻技术合作,持续合作试验公司研发的新技术、新产品,合作推进公司新技术、新产品的产业化应用。基于公司与合作伙伴的成功合作,公司获得了隆基股份“2019年度战略合作伙伴”、江苏协鑫“2018年度优秀供应商”、天合光能“2018年度联合创新奖”、美科股份“2018年度最佳供应商”等多项客户授予的荣誉。上述客户信誉良好、业务发展迅速,预计带动公司业务持续快速成长。

4、成本优势

持续细线化已成为金刚线切割技术的发展趋势,细线化需要不断对金刚线生产设备进行技术升级或新购置生产线。公司的金刚线生产设备为自主研发和制造,在需要技术升级以满足细线化要求时,公司仅需通过对自主研发制造的金刚线生产设备进行模块化升级改造即可,而无需重新采购新生产设备。因此,由于具备自主研发制造金刚线生产设备的优势,公司新建和升级金刚线生产设备具有一定的低成本优势。

五、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截至本上市公告书签署日,张顼先生直接持有公司25.48%股份,无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情形,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股份公司设立以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张顼先生,身份证号码为61032319711023****,住址为山东省青岛市。1971年10月出生,50岁,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93年7月毕业于青岛科技大学生产过程自动化专业,本科学历;2015年9月毕业于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1993年7月至1997年4月,就职于青岛化院科工贸总公司,历任工程师、自控设计部经理;1997年4月至2001年4月,任青岛高校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总经理;2001年4月至2006年10月,任青岛高校控制系统工程有限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2006年至今,历任公司总经理、执行董事、研发总监,现任公司董事长。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上市以来未发生变化。

第五节 发行与承销

一、本次发行情况

1、发行数量: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额为人民币48,330万元(483.3万张,48.33万手)

2、向原股东发行的数量和配售比例:向原股东优先配售335,395手,即335,395,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9.40%。

3、发行价格:100元/张

4、可转换公司债券的面值:人民币100元

5、募集资金总额:48,330万元

6、发行方式: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向公司在股权登记日(2022年7月15日,T-1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A股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余额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包销。

7、配售结果

原A股股东优先配售335,395手,即335,395,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69.40%;网上社会公众投资者实际认购146,059手,即146,059,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30.22%;主承销商包销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数量为1,846手,即1,846,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0.38%。

8、前十名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及其持有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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