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部分基金
申购凯格精机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参与了东莞市凯格精机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301338)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申购。上述新股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价格为46.33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数量及金额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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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参与本次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允。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0日
关于鹏华永平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
证券投资基金提前结束募集的公告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2】711号文注册,鹏华永平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已于2022年07月01日开始募集,原定募集截止日为2022年09月30日。根据统计,截至2022年08月09日,本基金募集的基金份额总额和认购户数均已达到基金合同生效的备案条件。
为了更好的保护投资人利益,根据《鹏华永平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鹏华永平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和《鹏华永平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份额发售公告》等文件的相关约定,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本基金管理人决定提前结束本基金的募集,即本基金募集截止日提前至2022年08月09日,并自2022年08月10日起不再接受认购申请。
投资者可访问本公司网站(www.phfund.com)或拨打全国免长途话费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咨询相关情况。
特此公告。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0日
鹏华长治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
基金中基金(FOF)开放日常赎回业务的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8月1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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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赎回业务的办理时间
鹏华长治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22年08月11日起(含当日)开放日常赎回业务。
本基金对每份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申请。本基金认购份额的赎回申请起始日为2022年08月11日。
3 赎回业务
3.1 赎回份额限制
投资人赎回本基金份额时,可申请将其持有的部分或全部基金份额赎回;账户最低余额为0.01份基金份额,若某笔赎回将导致投资人在销售机构托管的单只基金份额余额不足0.01份时,该笔赎回业务应包括账户内全部基金份额,否则,剩余部分的基金份额将被强制赎回。
3.2赎回费率
本基金对于单笔认/申购的基金份额设置一年的最短持有期。最短持有期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不能提出赎回申请,最短持有期到期日及之后基金份额持有人可以提出赎回申请,赎回时不收取赎回费。
4 基金销售机构
4.1 直销机构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中心,包括本公司设在深圳、北京、上海、武汉、广州的直销中心。
办公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三路168号深圳国际商会中心43层
网址:www.phfund.com
全国统一客服务电话:400-6788-533
4.2 其他代销机构
1、银行销售机构:交通银行、民生银行、宁波银行、平安银行、苏州银行、兴业银行、招商银行、中信银行。
2、证券(期货)销售机构:安信证券、长江证券、诚通证券、东海证券、东吴证券、国金证券、恒泰证券、华融证券、华泰证券、华西证券、华鑫证券、南京证券、五矿证券、湘财证券、信达证券、银河证券、粤开证券、招商证券、中泰证券、中信建投、中信期货、中信证券、中信证券(华南)、中信证券(山东)。
3、第三方销售机构:汇成基金、基煜基金、诺亚正行、上海天天、腾安基金、盈米财富。
5 基金份额净值公告/基金收益公告的披露安排
在开始办理基金份额申购或者赎回后,基金管理人应当在 T+3日内,通过规定网站、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者营业网点披露T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和基金份额累计净值。
6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如发生不可抗力或其他情形致使基金无法按时开放或需依据基金合同暂停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基金管理人可以合理调整申购或赎回业务的办理期间并予以公告。
2、本公告仅对本基金开放赎回业务的有关事项予以说明。投资人欲了解本基金相关业务规则的详细情况,请阅读刊登在中国证监会规定信息披露媒介上的《鹏华长治稳健养老目标一年持有期混合型基金中基金(FOF)招募说明书》及其更新。
风险提示: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请投资人投资本基金前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