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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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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102版)

2022-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02版)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2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25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7楼C座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25日

至2022年8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2022年8月9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和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于2022年8月10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第1-10项议案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第1-10项议案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第1-10项议案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郭峰先生、高军先生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为保证本次股东大会的顺利召开,公司根据股东大会出席人数安排会议场地,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需提前登记确认。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2022年8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6:30),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等股权证明;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出席人身份证至公司登记。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以2022年8月22日17 时前收到为准),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在登记时领取出席会议的书面通知。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

3、登记地点: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7楼C座)邮政编码:200336

电话:(021)62377118 ;传真:(021)62377309

六、其他事项

1、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保障参会安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特别提示如下:

(1)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未按前述要求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参会登记的股东将无法现场参加本次会议,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3)出席现场会议人员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凭登记时领取的书面通知入场。

(4)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应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防疫政策及防疫要求,配合公司会场要求进行登记等相关防疫工作。会议全程须佩戴口罩并保持必要的座次距离。不符合疫情防控政策要求及股东或股东代表身份的,将无法进入会场。

2、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防疫用品、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表决权

特别注明:投票表决时,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联系方式

联系地点:上海市虹桥路2272号虹桥商务大厦7楼C座投资者关系部

联系电话:(021)62377118

联系传真:(021)62377309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10 证券简称:紫江企业 公告编号:临2022-020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分拆子公司上市的

一般风险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分拆所属子公司上海紫江新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紫江新材”)至深圳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分拆”)。本次分拆完成后,公司的股权结构不会发生变化,且仍将维持对紫江新材的控股权。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2020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已审议通过与本次分拆相关的议案。

2022年1月5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分拆规则(试行)》,原适用的《上市公司分拆所属子公司境内上市试点若干规定》同时废止。2022年6月30日,紫江新材的上市申请已获深交所受理。

结合上市公司分拆法律法规变化及本次分拆的进展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9日召开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本次分拆相关更新事项,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本次分拆尚需满足多项条件方可实施,包括但不限于履行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监会相应程序等。本次分拆能否获得上述批准或核准以及最终获得相关批准或核准时间,均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紫江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