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2-028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一、公司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冻结情况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前期为深圳市年富供应链有限公司银行融资担保而引发诉讼和仲裁案件,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部分子公司股权被冻结。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7月7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号:2018-030);2018年7月25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号:2018-034);2018年8月2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号:2018-036);2019年4月16日披露的《关于部分银行账户被冻结的公告》(公告号:2019-013)。
二、公司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解除冻结情况
通过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向相关银行核实,截止目前,公司被冻结的银行账户及子公司股权已全部解除冻结。具体情况如下:
1、银行账户解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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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子公司股权解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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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部分银行账户及部分子公司股权全部解除冻结,恢复正常使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有积极影响。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八月九日
证券代码:002164 证券简称:宁波东力 公告编号:2022-029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涉案款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收到涉案款情况
根据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的(2019)浙 02 刑初 138 号《刑事判决书》和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的(2020)浙刑终 70 号《刑事裁决书》等法律文书,2022年8月9日,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宁波市江北区人民法院发还的合同诈骗案涉案款350万元。
二、对公司的影响情况及风险提示
上述款项将直接计入当期损益,增加本年度净利润350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以会计师年度审计确认的结果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执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公司在上述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银行收款回单
特此公告。
宁波东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二二年八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