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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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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08-10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31 公司简称:百达精工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39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8月2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

(三)公司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9日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7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7名,其中董事长施小友先生和独立董事金颖波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形式参与表决;独立董事杨庆华先生因疫情防控要求,未能现场出席,以通讯形式参与表决。

(五)本次会议由董事张启春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41)。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

(三)关于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厂区搬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厂区搬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3)。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40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为有效决议。

(二)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于2022年8月2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

(三)公司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9日以现场方式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名。

(五)本次会议由潘世斌先生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各项规定,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状况、成果和财务状况。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载的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等方面没有异议。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41)。

(二)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议案获得通过。

监事会认为:公司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管理,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内容不存在差异,该报告如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同意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百达精工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42)。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0日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42

转债代码:113570 转债简称:百达转债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及使用情况进行专项报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886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网下向投资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相结合的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1,813,300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9.63元,共计募集资金306,362,079.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5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为277,862,079.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审计及验资费、律师费、信息披露费、发行手续费和材料印刷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46,638,900.00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59,723,179.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7〕240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0〕135号文核准,并经贵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向股权登记日(2020年3月10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共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80万张,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00元,共计募集资金280,000,000.00元,坐扣承销和保荐费用2,800,000.00元(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为277,200,000.00元,已由主承销商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7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扣除承销和保荐费、律师费、验资费、资信评级费、发行手续费和信息披露费等与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直接相关的新增不含税外部费用4,525,471.71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275,474,528.29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证报告》(天健验〔2020〕48号)。

2.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7年6月27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分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和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电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电器公司)于2017年8月8日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本公司全资子公司百达电器公司与2017年8月8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和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3月19日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经济开发区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2.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本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已使用完毕,相关募集资金账户已注销。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本公司用于偿还银行贷款项目,系通过优化公司财务结构,满足公司经营规模持续增长带来的资金需求,通过公司整体盈利能力的提升来体现效益,故无法单独核算效益。其他募集资金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二)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出现异常情况的说明

本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未出现异常情况。

3.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3。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说明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说明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年度,本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不存在重大问题。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

附件1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公司高效节能压缩机零部件技术升级及产业化扩建项目设备分批投入使用,本期尚有部分设备未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系部分变更,详见附件3中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之说明

[注3]公司年产10,000万件高效节能压缩机新材料核心零部件项目设备分批投入使用,本期仅部分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4]公司年产10,000万件高效节能压缩机新材料核心零部件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为45,376.00万元,其中变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150.00万元,该项目本年度整体实现的效益为812.17万元

附件2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公司年产10,000万件高效节能压缩机新材料核心零部件项目设备分批投入使用,本期仅部分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2]公司年产10,000万件高效节能压缩机新材料核心零部件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为45,376.00万元,其中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累计投入27,936.94万元,该项目本年度整体实现的效益为812.17万元

附件3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系部分变更,详见本表中变更原因、决策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之说明

[注2]公司年产10,000万件高效节能压缩机新材料核心零部件项目设备分批投入使用,本期仅部分设备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

[注3]公司年产10,000万件高效节能压缩机新材料核心零部件项目建设投资总额为45,376.00万元,其中变更募集资金累计投入4,150.00万元,该项目本年度整体实现的效益为812.17万元

证券代码:603331 证券简称:百达精工 公告编号:2022-043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厂区搬迁的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百达精工”)于2022年8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总部及子公司厂区搬迁的议案》,为整合公司资源、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拟将总部及全资子公司台州市百达热处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达热处理”)厂区搬迁至台州湾新区海城路2399号、海茂路398号厂区。

一、搬迁事项概述

公司目前总部厂区位于台州市经中路908弄28号,于2002年10月获得的工业用地,现因台州中央创新区建设需要,公司目前总部位于创新区更新改造范围的土地属于政府政策性收储对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规定和《台州中央创新区更新改造实施办法》、《台州中央创新区更新改造实施细则》等文件要求,台州中央创新区开发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指挥部)受台州市土地储备中心委托,与公司就国有土地使用权收储事宜进行充分协商,双方同意就上述项目地块签署收储合同。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2022年7月1日的《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关于公司土地收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为配合政府土地收储事项,根据公司经营管理的实际需要,公司拟将总部搬迁至台州湾新区海城路2399号、海茂路398号厂区。

公司全资子公司百达热处理厂区现位于台州市椒江区东海大道东段1005号,主要从事金属材料热处理、表面处理的加工服务。为进一步整合公司资源、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降低生产成本,公司拟将百达热处理厂区搬迁至台州湾新区海城路2399号、海茂路398号厂区。

二、本次搬迁对公司可能产生的影响

1、本次搬迁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构成重大影响。公司已于2019年5月21日,出资人民币2,298.00万元在台州湾新区海城路北侧、海茂路西侧购买土地79763平方米用于公司搬迁新厂区的建设。新厂区现已基本投入生产,场地面积能够满足公司总部及全资子公司百达热处理的生产经营需求,故本次搬迁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生产运营构成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权益的情形。

2、本次搬迁虽在短期内会给公司带来一定的成本支出,但从长期来看,公司可以实现百达精工厂区和百达热处理厂区生产、经营管理、资源的整合和共享,减少重复投入,提高经营管理效率,降低整体生产成本。

3、本次搬迁具体完成时间受到搬迁进度、疫情管控等因素影响,具有一定不确定性,搬迁事项对公司业绩的最终影响金额以年度审计机构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本次搬迁的后续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百达精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