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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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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380 公司简称:健康元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3.1 报告期内主要经营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实现营业收入85.65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约9.3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01亿元,同比增长约16.57%;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8.04亿元,同比增长约34.47%。公司各板块业务发展情况具体如下:

(1) 丽珠集团(不含丽珠单抗)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直接及间接持有丽珠集团(000513.SZ,01513.HK)44.80%股权。报告期内,丽珠集团(不含丽珠单抗)实现营业收入62.96亿元,为本公司贡献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5.13亿元;关于丽珠集团经营情况详见《丽珠集团2022年半年度报告》。

(2) 丽珠单抗

截至报告期末,本公司持有丽珠单抗股权权益为55.92%,对本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1.40亿元。

本报告期,丽珠单抗重点推进重组新型冠状病毒融合蛋白疫苗(“V-01”)项目的附条件上市申报工作,完成序贯免疫、基础免疫Ⅲ期临床主分析报告及申报资料递交CDE,并向国家新冠疫苗专班申请序贯EUA(紧急使用授权)。在海外注册方面,菲律宾、印度尼西亚及马来西亚的EUA资料已完成递交,巴基斯坦原液出口注册资料已完成递交;积极与WHO沟通V-01的EUL(Emergency Use Listing,紧急使用清单)申请事宜。此外,根据全球新冠疫情趋势及新冠变异株流行情况,丽珠单抗开发了多种变异株疫苗及相关二价苗,开展了相关的加强免疫/序贯免疫的动物和临床试验相关研究。

同时,丽珠单抗持续围绕肿瘤、自身免疫疾病及辅助生殖领域,聚焦新分子、新靶点及差异化的分子设计。在以下几个项目取得阶段性的研发进展:注射用重组人绒促性素作为国内首仿品种于2021年获批上市并已进行销售,同时正在推进海外注册相关工作,已递交乌兹别克斯坦、塔吉克斯坦和尼日利亚的海外注册申请;托珠单抗注射液(重组人源化抗人IL-6R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已申报BLA(上市申报),CDE审评进行中,已顺利通过药品注册生产现场核查并收到注册检验合格报告,同时在积极推进WHO的PQ(Pre-qualification,预认证)工作;重组抗人IL-17A/F人源化单克隆抗体注射液已完成银屑病适应症的Ib期临床中期分析,高中低剂量组均表现出良好疗效和安全性,Ⅱ期临床受试者入组,疗效和安全性观察中。除推进临床期的项目之外,丽珠单抗还在双特异性抗体、细胞治疗等领域进行研发探索。

(3) 健康元(不含丽珠集团、丽珠单抗)

报告期内,健康元(不含丽珠集团、丽珠单抗)实现营业收入23.71亿元,较上年同期上升约35.8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21亿元,同比增长约45.25%。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4.14亿元,同比增长约56.39%。主要领域及重点产品情况如下:

①处方药

报告期内,健康元(不含丽珠集团、丽珠单抗)处方药板块实现销售收入10.60亿元,同比增长约67.76%,其中重点领域的销售收入及同比变动情况如下:呼吸领域实现销售收入5.61亿元,同比增长约259%,抗感染领域实现销售收入4.88亿元,同比增长约4.75%。

2022年上半年,公司继续加快推进全国呼吸专线销售团队的组建,完善大区经理、省经理、拓展经理的三级精细化营销拓展体系,并积极采取各项措施,加快重点产品的入院开发工作:一是加强了覆盖率、达标率的考核,各呼吸品种的开发速度明显加快,上半年新增开发二级以上医院1,400多家;二是延续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进入国谈的契机,继续快速覆盖和销量增长;三是持续推进数字化营销平台建设,运用数字化的手段加速营销化进程,借助「呼吸专家说」平台,全方位进行品牌传播;四是借助3个吸入制剂品种成功中选第五批国家集采的机会,公司吸入制剂产品快速打开国内销售市场,提高市场占有率。

报告期内,公司吸入制剂的研发进展顺利,以下产品取得阶段性进展: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3ml:1.25mg)、硫酸特布他林雾化吸入用溶液获批上市;妥布霉素吸入溶液(2.4类)顺利完成补充研究,正在审评中;丙酸氟替卡松雾化吸入用混悬液提交上市许可申请;沙美特罗替卡松吸入粉雾剂获得临床试验批准通知书,并快速启动Ⅲ期临床研究;马来酸茚达特罗吸入粉雾剂加速推进PD-BE研究;2类新药XYP-001完成临床前研究。此外,公司首次提交1项与吸入产品配套的医疗器械注册申请,在医疗器械领域实现新突破,与吸入制剂形成协同,夯实公司呼吸疾病领域的核心竞争力。

②原料药及中间体

报告期内,健康元(不含丽珠集团、丽珠单抗)原料药及中间体板块实现销售收入11.50亿元,同比增长约21.80%。

报告期内,原料药板块继续加强安全环保建设,持续推进精益生产,通过进一步加强生产工艺的技术革新,引进先进设备,重点产品的产量和收率继续稳步提升。在上半年大宗商品价格持续上涨,原材料采购成本压力不断增加的情况下,保证了单位生产成本相对稳定。营销方面,重点产品7-ACA通过优化战略合作渠道,加强与战略客户深度合作,积极拓展国内外市场,并发挥上下游产业链优势,持续强化市场占有率。另一重要产品美罗培南混粉出口份额屡创新高,面对市场竞争加剧,公司通过提前布局继续稳固市场,美罗培南混粉销量在上年同期较高基数的基础上仍保持稳定增长。除此之外,公司积极开展美罗培南混粉(日本市场)和美罗培南粗品(意大利市场)的注册工作,不断拓展海外业务,提升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

原料药研发方面,公司聚焦两大前沿领域开展重点科研攻关:一是利用基因编辑、合成生物学、系统生物学、蛋白定向进化、高通量筛选等技术平台,开展遗传元件设计、功能基因挖掘、合成途径解析、代谢网络优化、基因线路重构和工业底盘系统代谢工程改造等研究;公司已累计从38,000余株产黄支顶孢霉初筛菌株中获得潜在头孢菌素C(CPC)高产突变菌520余株,并进行小试、中试、生产放大验证,使CPC平均单产量得到稳定提高。二是结合机器学习、生物信息学、全基因组定制化创制等技术手段,助推小分子、大分子药物相关表达组件拼接、分子结构模拟、合成线路设计、结构及功能预测和高值药用产物异源表达等方面的创新。与腾讯量子实验室合作项目进展顺利,已联合开发了一种基于深度学习的用于预测潜在生物合成基因簇(BGCs)的算法架构,并合作申请国家发明专利1项。

③保健食品及OTC

报告期内,健康元(不含丽珠集团、丽珠单抗)保健食品及OTC板块实现营业收入1.51亿元,同比下降约5.79%。

2022年上半年,线下渠道受新冠疫情持续反复及国家医保政策等外部因素影响,线上渠道通过持续品牌建设等工作,公司保健食品及OTC板块销售业绩依然保持稳健。报告期内,公司保健食品及OTC板块以用户为中心打造品牌口碑,夯实各品牌在细分赛道的定位,进一步开拓线上线下渠道的互相渗透和协同发展的渠道策略。品牌营销方面,公司通过与专业KOL的深度合作,以直播、短视频等形式输出保健科普知识,传递具有科学性的保健养生理念,建立专业的品牌形象及口碑。报告期内,公司围绕重点品牌搭建了内容平台,以科学传播推动品牌与消费者及专业KOL的互动,进一步推动品牌曝光和落地销售转化。

第四节 重要事项

4.1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朱保国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2-082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10日(星期三)公司八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结束后在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2号会议室以现场加视频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由监事会召集人余孝云召集并主持,应参加监事三人,实际参加监事三人,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并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对〈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发表意见》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半年报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够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无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经核查,本公司监事会认为:本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使用及运作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本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未发现违反法律、法规及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内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的实施将有利于上市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存在明显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情况:同意3票,弃权0票,反对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本公司监事会认为: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特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确保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规范运行。本激励计划的实施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该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核实〈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经对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初步审核后,本公司监事会认为:

1、列入公司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2、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且不存在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下列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3、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监事、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综上所述,本次列入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所规定的条件,其作为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合法、有效。

公司将通过网站或者其他途径,在公司内部公示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公示期不少于10天。监事会将在充分听取公示意见后,将于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计划前5日披露激励对象核查说明。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 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2-083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八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八届董事会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7月29日(星期五)以电子邮件并电话确认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10日(星期三)下午14:00在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二号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加视频会议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九名,实际出席九名。公司三名监事会成员及公司总裁等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朱保国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并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详见本公司2022年8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

表决结果为: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审议并通过《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本公司2022年8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证券时报》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临2022-085)。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不断激励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稳定和吸引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利益结合在一起,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定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

本公司独立董事已对该议案发表同意的独立董事意见。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8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证券日报》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摘要公告》(临2022-087)及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俞雄、邱庆丰、林楠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进行,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上述内容详见本公司2022年8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俞雄、邱庆丰、林楠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并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实施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以下事宜:

1、授权董事会确定股权激励计划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或缩股、配股、派息等事宜时,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方法对股票期权数量及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行权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并办理授予股票期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与激励对象签署《授予协议书》。

4、授权董事会对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资格和行权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5、授权董事会决定激励对象是否可以行权。

6、授权董事会办理激励对象行权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证券交易所提出行权申请、向登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有关登记结算业务、根据行权结果修改公司章程及向工商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公司注册资本的变更登记(含增资、减资、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7、授权董事会决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激励对象的行权资格,注销激励对象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办理已死亡的激励对象尚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补偿和继承事宜,终止公司股权激励计划。

8、授权董事会对公司股票期权计划进行管理。

9、如《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发生修订的,授予董事会依据该修订对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内容进行调整。

10、授权董事会按照既定的方法和程序,将股票期权总额度在各激励对象之间进行分配和调整。

11、为保证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授权董事会委任财务顾问、收款银行、会计师、律师等中介机构。

12、授权董事会批准与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次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相关合同文件。

13、授权董事会就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向有关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办理《公司章程》变更的备案等;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并做出其认为与股权激励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事情及事宜。

14、根据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规定,决定是否对激励对象行权获得的收益予以收回。

15、授权董事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有关文件明确规定需由股东大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6、提请股东大会同意本授权的期限为本次股权激励有效期。

表决结果:同意票6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董事俞雄、邱庆丰、林楠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本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公司拟于2022年8月29日以现场会议、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详见本公司2022年8月11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告的《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88)。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2-084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落实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要求;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日期:2022年1月1日起执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一、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月30日,财政部发布《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等。

根据上述文件的要求,公司对现行的会计政策予以相应变更。

2、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后续发布和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的相关规定。除上述会计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及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及其他相关规定。

4、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准则解释第15号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根据准则解释第15号的要求,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如下: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①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简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②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③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解释15号明确判断亏损合同时,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执行准则解释第15号“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的规定无需调整2022年年初留存收益,无需调整比较报告信息,本次会计政策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所有者权益、净利润产生重大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国家财政部的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证券代码:600380 证券简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2-085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要求,现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发的《关于核准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配股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284号)批准,本公司向原股东配售365,105,066股新股。本次配股计划募集资金200,000.00万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171,599.3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4,625.3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为166,974.02万元。截至2018年10月16日,上述募集资金已经到位,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验证,并出具《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40060006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88,231.85万元,其中以前年度累计使用人民币70,131.87万元,2022年上半年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099.98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余额为人民币14,023.22万元,其中募集专户余额为人民币12,983.22万元,持有智能存款余额为人民币1,04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本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当时有效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经本公司六届董事会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制定并公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行专人审批,保障专款专用。

本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立的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围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大学城支行等)签署《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2018-097)、《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2019-018)及《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临2022-015)。

基于募集资金项目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变更,原募集资金项目相关资金专用账户(账号:4000029129200529625)已完成注销,及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健康药业与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红围支行就该募集资金专户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部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注销完成的公告》(临2022-016)。

1、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募集资金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具体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上述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云城支行”为“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源兴支行”变更而来。

2、截至2022年6月30日,智能存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注: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大学城支行账号为56510181000018569的通知存款账户,系中国光大银行深圳大学城支行账号为56510188000017136的募集资金专户开设对公智能存款计划形成的智能存款账户。

三、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严格按照《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使用募集资金,2022年上半年,本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8,099.98万元,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18年10月29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21,532.82万元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本公司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出具《关于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

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公司已于2018年12月完成以募集资金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21,532.82万元的置换。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1年12月30日,本公司分别召开八届董事会七次会议与八届监事会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及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同意本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止,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临2021-159)。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闲置募集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70,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用于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情况

2020年5月7日,本公司召开七届董事会二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期间,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或背书转让支付)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中涉及的款项,并从募集资金专户划转等额资金补充流动资金,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资金并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公告》(临2020-054)。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累计使用银行承兑汇票支付募投项目所需资金为 94,976,179.23元,以募集资金等额置换的金额累计为78,749,114.12元。

(六)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七)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八)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九)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1月24日,本公司召开八届董事会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新产品研发项目、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并已于2022年2月11日经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次变更前,公司配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基于公司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因尚不具备开工条件而多次延期,相关市场环境和公司经营情况已发生变化,导致项目可行性发生变化,同时公司研发投入及其他项目建设方面具有较为紧迫的资金需求,通过其他渠道新增融资,耗时长且资金成本高,本公司已将珠海大健康产业基地建设项目变更为新产品研发项目、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本次变更的整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 万元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新产品研发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10,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54,587.73万元,主要进行吸入制剂、复杂注射剂、新型给药装置等产品的研发,投资内容包括研发设备购置、临床前及临床阶段研发投入等,主要产品具体如下:1)呼吸系统用药:本项目重点投入吸入制剂的研发,是公司在呼吸系统用药市场进行战略布局的重要产品,将为公司增加新的盈利点,提高公司在药品市场的综合竞争力;2)复杂注射剂:本项目涉及的复杂注射剂主要为微纳米注射剂等。本公司建设有复杂注射剂技术开发平台,擅长于纳米晶、微米晶、脂质体、乳剂等特殊注射剂产品的开发。本项目拟借助该平台开发的微纳米制剂产品,均是在现有临床价值确切的药物基础上进行开发,以进一步提高该药物的临床使用范围;3)新型给药装置:本项目拟结合公司多个呼吸道疾病治疗药物的研发进度,开发配套的给药装置,完善公司核心产品的产业链配套,提高未来上市产品的附加值和核心竞争力。

2、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扩建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18,139.39万元,使用募集资金16,000.00万元。本项目是在原募投项目海滨制药坪山医药产业化基地项目的基础上,建设妥布霉素吸入溶液、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混悬液等新产品生产线,并对现有产品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生产线扩建,本项目实施的主要原因:1)公司新产品将陆续上市,需建设相关生产线:近年来,公司将吸入制剂作为重点布局的领域之一,已选择多个临床价值高、市场空间广阔的新产品,持续加大研发投入。公司妥布霉素吸入溶液、丙酸氟替卡松吸入混悬液等新产品将陆续上市,现需建设相关生产线,为其商业化生产做好基础准备工作;2)公司部分产品市场需求充足,产能不足:公司吸入用布地奈德混悬液于2021年6月中选第五批国家集中采购,按相关政策供应国内7个省份公立医院70%的需求。公司盐酸左沙丁胺醇雾化吸入溶液为国内首仿、独家产品,截至本议案通过之日(2022年1月24日),原研厂家和其他仿制厂家均未在国内获批上市,市场需求量较大。公司上述两个产品原规划产能已不能满足市场需求,需要扩大产能。

3、信息化平台建设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金额为3,000.00万元,使用募集资金3,000.00万元,本项目建设内容为:通过增加信息管理软硬件设备和机房设施,在公司现有信息管理系统的基础上,升级和完善信息化基础设施,包括服务器升级灾备及基础设施建设、安全设备升级等;财务管理系统,包括财务共享、税务管理系统等;集团管控系统,包括HR系统、SAP系统升级等。

上述募集资金项目变更的具体情况详见《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临2022-007)。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附表1:

附表2: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2-086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

说明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至8月1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joincare@joincare.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已于2022年8月11日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了解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业绩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时间及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公司董事长朱保国先生,董事、总裁俞雄先生,董事、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邱庆丰先生,独立董事覃业志先生,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赵凤光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1、投资者可在2022年8月19日(星期五)下午15:00-16: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2、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至8月18日(星期四)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joincare@joincare.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人:董事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755-86252656

传真:0755-86252165

电子邮箱:joincare@joincare.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网站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一日

股票代码:600380 股票名称:健康元 公告编号:临2022-087

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摘要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股份来源:定向发行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500.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6,158.0999万股的2.95%。其中,首次授予4,950.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9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6,158.0999万股的2.66%;预留550.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6,158.0999万股的0.30%。

一、公司基本情况

(一)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于2001年6月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上市。公司注册地为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高新区北区朗山路17号健康元药业集团大厦;公司的主要从事医药产品及保健品研发、生产及销售。

(二)近三年主要业绩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三)公司董事会、监事会、高管人员构成情况

1、董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构成,分别是:非独立董事朱保国、刘广霞、俞雄、邱庆丰、林楠棋,独立董事崔利国、霍静、覃业志、彭娟。

2、监事会构成

公司本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构成,分别是:监事会主席余孝云、监事彭金花、幸志伟。

3、高级管理人员构成

公司现任高级管理人员4人,分别是:俞雄、林楠棋、邱庆丰,赵凤光。

二、本激励计划的目的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核心团队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使各方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在充分保障股东利益的前提下,按照收益与贡献对等的原则,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激励计划。

三、股权激励方式及标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其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健康元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A股普通股。

四、拟授出的权益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5,500.00万份股票期权,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6,158.0999万股的2.95%。

其中,首次授予4,950.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9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6,158.0999万股的2.66%;预留550.00万份股票期权,占本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的10.00%,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86,158.0999万股的0.30%。

2018年11月27日,公司公告并实施《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尚有380.9375万份股票期权仍在有效期内,占公司股本总额186,158.0999万股的0.20%。公司全部有效期内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0%。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00%。

五、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各自所获授的权益数量

(一)激励对象的确定依据

1、激励对象确定的法律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而确定。

2、激励对象确定的职务依据

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

(二)激励对象的范围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30人,包括:

1、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2、中层管理人员

3、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4、公司董事会认为需要进行激励的相关员工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以上激励对象中,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必须经股东大会选举或公司董事会聘任。所有激励对象必须在本激励计划的考核期内与公司或子公司具有雇佣或劳务关系。

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由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通过公司网站或者其他途径,按要求及时准确在公司内部公示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超过12个月未明确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的,预留权益失效。预留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原则上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三)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分配情况

授予的股票期权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以下百分比计算结果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公司总股本总额的10%。

2、上述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六、授予价格、行权价格及确定方法

一、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

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含预留)为每股11.24元。即满足行权条件后,激励对象获授的每份股票期权可以以11.24元的价格购买1股公司股票。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不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不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

(一)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1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为每股11.05元;

(二)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前20个交易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每股11.24元。

七、等待期及行权期安排

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指股票期权各自授予日后至股票期权可行权日之间的时间段,本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预留的股票期权若是在2022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36个月,若是在2022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则等待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

在可行权日内,若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行权条件,激励对象应在股票期权各自等待期满12个月内按比例行权。

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和行权比例安排如表所示:

若本激励计划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2年三季报披露前授予,则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与首次授予一致;若预留部分的股票期权在2022年三季报披露后授予,则行权期及各期行权时间安排如下表所示:

行权期结束后,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八、获授权益行权的条件

(一)股票期权的授予条件

同时满足下列授予条件时,公司应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反之,若下列任一授予条件未达成的,则不能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二)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公司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激励对象未发生以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所有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某一激励对象发生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该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三)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分年度进行绩效考核并行权,以达到绩效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的行权条件,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下转86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