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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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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2022-08-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5077 公司简称:华康股份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8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公司拟在浙江定海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2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主要以玉米为原料,生产淀粉糖/糖醇系列、膳食纤维、变性玉米淀粉等系列精深加工产品,以及利用合成生物学绿色制造等先进技术生产阿洛酮糖、乳酸/聚乳酸、氨基酸等产品)。一期计划投资约15亿元,年加工能力100万吨,年产值约为50亿元。二期计划投资15亿元,年加工能力100万吨。

随着200万吨玉米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的开展实施,将有利于公司进一步丰富产品结构,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市场竞争力,扩大企业规模和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对企业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7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2年8月1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董事长陈德水先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华康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04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49)。

(三)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公司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1)。

(四)审议通过《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2022-052)。

(五)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2022-053)。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8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0日以现场与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4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监事会主席严晓星主持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审阅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相关材料,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能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所载资料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我们同意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3、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华康股份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2-046)。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不存在改变或者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的《华康股份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49)。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9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度募集

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对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做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152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91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51.6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0,449.82万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人民币12,972.67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7,477.15万元,已于2021年2月3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21〕52号)。

(二)募集资金的使用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实际使用募集资金63,589.56万元,募集资金净额结余金额为78,034.2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和理财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的净额4,146.65万元)。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证发〔2022〕1号)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根据《管理制度》,本公司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的子公司焦作市华康糖醇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焦作华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瑞信证券(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信证券”)于2020年12月、2022年6月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化支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衢州分行和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或《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及焦作华康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二)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截至2022年6月30日,除上述账户余额外,公司尚有20,000.00万元闲置募集用于购买未到期的结构性存款及大额存单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投项目预先投入及置换情况

公司于2021年3月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6,320.10万元。其中年产3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使用募集资金12,141.11万元,全厂节能节水减排绿色发展综合升级改造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178.99万元。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上述事项进行了专项鉴证,并出具了《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天健审(2021)234号)。公司保荐机构瑞信证券出具了《瑞信方正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16,320.1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置换情况详见公司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并于2022年3月23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资金安全和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前提下,拟使用不超过80,000.00万元人民币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该产品持有90天后可进行转让,公司拟根据实际资金需求安排,持有不超过12个月。

(五)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工程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大部分尚处于建设阶段,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继续用于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等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表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 年产3万吨山梨糖醇技改项目于2021年5月份开始试运行,2021年度实现收入7,068.42万元、营业毛利润994.62万元,2022年1-6月实现收入14,632.68万元、营业毛利润2,591.11万元。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0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一行业信息披露》(第十四号一食品制造)相关规定,现将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告如下:

一、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1、按照产品类别分类情况

2、按照地区分类情况

二、2022年半年度贸易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通过直销方式进行产品销售,其营业收入占总营业收入的比例为90.53%,少量产品销售给贸易客户。

三、其它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的事件

上述的主要经营数据信息来源于公司报告期内财务数据,未经审计,仅供投资者及时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之用,敬请广大投资者审慎使用,理性投资,注意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1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项目内容: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在浙江定海工业园区投资建设200万吨玉米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

● 投资金额:计划总投资约30亿元。一期计划投资约15亿元,二期计划投资约15亿元。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出现审议未通过情形,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2、本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土地出让、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等情形,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存在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项目推进过程中,若公司需要通过银行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解决资金问题,融资成本较高,可能会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进而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5、本投资协议中的项目投资金额、预计产值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相关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2022年7月22日,公司对外发布了《关于公司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框架协议〉的公告》,并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了《项目投资框架协议》。

现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正式签订《项目投资协议》。公司计划投资约30亿元,在浙江定海工业园区投资建设200万吨玉米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一期计划投资约15亿元,年加工能力100万吨;二期计划投资约15亿元,年加工能力100万吨。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与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签订《项目投资协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交易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协议基本情况

甲方:浙江定海工业园区管委会

乙方: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项目概况

乙方在浙江定海工业园区内投资建设200万吨玉米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主要以玉米为原料,生产淀粉糖/糖醇、膳食纤维、变性淀粉等系列精深加工产品,以及利用合成生物学绿色制造等先进技术生产阿洛酮糖、乳酸/聚乳酸、氨基酸等产品)。一期计划投资约15亿元,年加工能力100万吨。二期计划投资约15亿元,年100万吨玉米精深加工。

(二)项目选址及用地情况

根据乙方投资和建设规模的实际需要,甲方原则同意将位于舟山粮食产业园南部区块的工业用地用于乙方项目投资建设。出让土地的具体位置、面积及项目开工投产时限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约定为准。

(三)土地出让方式及使用年限

根据《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乙方投资建设项目用地以招、拍、挂公开出让方式取得(土地按现状出让),土地使用权为50年(具体以资规部门确定为准)。

(四)甲方义务

1、甲方确保项目用地完成通水、通电、通路(场地平整)等,并具备开工建设条件。

2、甲方应于乙方项目试生产前1个月负责将乙方投资建设项目所需的供水、排水、供电、供蒸汽、供天然气、排污纳管等公共基础配套设施的供应、通讯设施、港口到乙方的玉米传输带,均连接至乙方建设项目规划土地红线外5米内。

3、支持协助乙方按照有关规定,争取享受国家、省、现行有关投资及产业发展优惠政策,享受市、区招商引资相关优惠政策。

4、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项目相关审批手续。

5、确保乙方项目所需能耗指标。

(五)乙方义务

1、项目建设、生产经营过程必须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消防、安全、环保、劳动监察等部门的要求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

2、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和标准地协议开展项目建设投产运营。

3、项目的建设工程除公开招投标(包括议标)外,在同等条件下,部分工程可优先选择甲方所在地有相应资质的施工企业承担工程建设。

4、项目建成投产后的生产经营所需用工,在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录用甲方园区周边或定海区域范围内人员就业。

5、确定项目联系人同甲方进行联系,并承担项目审批等涉及的规定费用(如基础设施配套费等)。

6、未经甲方同意,在该项目建成投产5年内,该项目(企业)及该项目(企业)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不得转让给该项目(企业)以外的企业或单位。

(六)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协议,否则,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甲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乙方可以要求甲方赔偿实际损失。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应支付甲方相当于项目支持资金金额的违约金,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项目支持资金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七)争议处理

如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发生分歧或争议,应在遵守本协议的基础上通过平等协商解决。

如双方就争议事项无法协商一致的,任何一方可向对原告方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有争议的部分外,本协议书应继续履行。

三、本次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计划在浙江定海工业园区投资建设的200万吨玉米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将有利于进一步丰富公司产品结构,拓展业务范围,提升市场竞争力,扩大企业规模和促进企业持续发展,对公司发展具有长远的战略意义。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本次对外投资预计对公司2022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未来年度经营业绩的影响需视项目后续实施情况而定。

四、本次对外投资风险分析

1、本次签订的投资协议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如出现审议未通过情形,该协议存在不能生效的风险。

2、本协议所涉项目的实施,尚需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办理项目备案、土地出让、环评审批、建设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工作,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等情形,该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

3、本次项目建设投资较大,存在因项目建设资金投入不及时,导致项目建设进度或实现收益不达预期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4、项目推进过程中,若公司需要通过银行融资、股权融资等方式解决资金问题,融资成本较高,可能会导致财务费用大幅增加,进而对公司净利润产生不利影响。

5、本投资合同中的项目投资金额、建设周期、预计产值等数值均为计划数或预估数,相关数据不代表公司对未来业绩的预测,亦不构成对股东的业绩承诺,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投资标的名称:舟山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

● 投资金额:30,000万元人民币

● 特别风险提示:标的公司目前尚未办理工商注册登记相关手续,完成相 关审批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了更好地推进在浙江舟山定海工业园区投资建设“200万吨玉米深加工健康食品配料项目”,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康股份”)于2022年8月10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公司出资3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舟山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具体以工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舟山华康”)。

本次交易不属于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投资额度在董事会职权范围内,亦无需经过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舟山华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3、注册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

4、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5、股权结构:华康股份持股100%

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原料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信息均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最终核准和登记为准。

三、对外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符合公司长期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进一步优化公司战略布局,对公司未来发展具有积极推动意义。目前公司尚处于设立阶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及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对外投资的风险分析

1、本次投资设立的全资子公司尚需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的审批,完成相关审批手续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2、本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可能面临宏观政策调控、市场变化、经营管理 等方面的不确定因素。本公司将采取适当的策略、管理措施加强风险管控,积极 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

公司将积极关注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的进展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时披露相关进展。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5077 证券简称:华康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26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26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公司四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26日

至2022年8月26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详细内容见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刊登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无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参会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登记时需提供的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的,请携带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证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3、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法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一)。

(二)参会登记方式

1、参会登记时间:2022 年8月25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30-16:30

2、登记地点: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办公楼3楼证券部

3、股东可采用现场登记、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电子邮件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电子邮件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六、其他事项

(一)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参会股东(代表)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二)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开化县华埠镇华工路18号

联系人:柳强 电子邮件:zqb@huakangpharma.com

联系电话:0570-6035901 传真:0570-6031552

(三)请务必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文件等(如适用),以备律师验证。

特此公告。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华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26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