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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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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旗下部分基金申购
路维光电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公告

2022-08-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有关规定,经履行适当审批程序,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所管理的部分基金参与了深圳市路维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代码:688401)首次公开发行A股的申购。上述新股的主承销商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方。本次发行价格为25.08元/股,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基本面、本次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发行人所处行业、可比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市场情况、募集资金需求以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后协商确定。

本公司旗下基金获配数量及金额如下:

■■

本公司参与本次发行过程公开透明,交易价格公允。本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约定,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不存在利益输送情况。

特此公告。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更新)等文件,并根据自身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基金产品。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2日

鹏华永平6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8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2. 基金募集情况

注: (1)按照有关法律规定,本次基金募集期间所发生的律师费、会计师费、信息披露费等费用由基金管理人承担,不从基金财产中列支。

(2)本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基金投资和研究部门负责人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本基金基金经理持有本基金基金份额总量的数量区间为0。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销售机构受理投资人认购申请并不代表该申请一定成功,申请的成功与否须以本基金基金份额登记机构的确认结果为准。基金份额持有人应当在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2个工作日之后,及时到销售机构的网点进行交易确认的查询,也可以通过本基金管理人的客户服务电话400-6788-533和网站(www.phfund.com)查询交易确认状况。

根据《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后,每6个月开放一次申购和赎回。一般情况下,本基金办理申购与赎回业务的开放期为本基金每个封闭期结束之后第一个工作日(含)起不少于两个工作日、不超过二十个工作日的期间,具体期间由基金管理人在每个封闭期结束前公告说明。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依照《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规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风险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敬请投资人注意投资风险。投资者投资于本基金前应认真阅读本基金的《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等法律文件。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2日

鹏华丰源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经理变更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22年08月12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新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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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公司作出决定后正式对外公告之日;担任新成立基金基金经理的,任职日期为基金合同生效日。

2. 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关于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3 离任基金经理的相关信息

注:吴国杰仍担任鹏华丰润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LOF)、鹏华丰华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庆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玉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永益3个月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丰宁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鹏华尊裕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发起式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经理。

4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上述事项已按规定向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相关手续。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