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860 公司简称:京城股份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一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2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3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4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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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2-051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田东强先生主持,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相关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由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A股半年报报告全文及摘要、H股业绩公告》
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以下简称“半年报”)进行了审核,审核意见如下:
(1)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交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本报告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没有发现参与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同意半年报按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查,监事会未发现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存在违反相关会计制度或规定的情形;未发现董事会在审议该项议案过程中存在违反法律、法规、《公司章程》或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的情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3票。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2-052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督要求》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2551号)核准,本公司于2020年6月29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63,000,000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4,83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含增值税)人民币7,524,599.36元,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207,305,400.6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0年6月30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0年7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XYZH/2020BJA40505号)验证。
2022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716.23万元,其中2022年半年度投入344.27万元,含利息收入余额为2,031.67万元。具体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遵循规范、安全、高效、透明的原则,本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办法》,对募集资金的存储、审批、使用、管理与监督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以在制度上保证募集资金的规范使用。
本公司已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保荐机构和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有关规定于2020年7月1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共同监督募集资金的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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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06月30日,公司实际投入相关项目的募集资金款项共计人民币18,716.23万元,其中2022年半年度投入344.27万元。
(二)募集资金置换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前,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顺利进行,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进行了投入。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募投项目实际使用自筹资金的情况已进行鉴证,并出具了XYZH/2020BJ40518号《关于北京天海工业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鉴证报告》,经审核,截至2020年7月2日止,公司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款项计人民币26,821,768.00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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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7月29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决定使用非公开发行股份募集资金26,821,768.00元置换四型瓶智能化数控生产线建设项目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
四、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要求使用募集资金,并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时地进行了披露,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06月30日
编制单位: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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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2-053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并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
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向李红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86号)核准,核准公司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超过人民币158,966,100元。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采用非公开发行方式共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784,674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4.74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58,966,094.76元,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人民币5,660,377.36元,实际到位资金为人民币153,305,717.40元。2022年8月4日,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已将扣除保荐承销费用(不含税)后的募集资金人民币153,305,717.40元划入募集资金账户,并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XYZH/2022BJAA31027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二、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签订及募集资金专户开设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切实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十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户,并由公司、独立财务顾问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相关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的具体开立和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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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监管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
丙方: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的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以及甲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已在乙方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为10262000000953077,截至2022年8月4日,专户余额为15330.57174万元。该专户仅用于甲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项目之支付交易现金对价、税费及中介机构费用、补充流动资金等募集资金投向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在募集资金专户内,甲方可根据实际需求将专户内的部分资金以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甲方应将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款项的具体金额、存放方式、存放期限等信息及时通知丙方。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不得设定质押、不可转让。甲方不得从上述存单或其他合理存款方式存放的款项直接支取资金。
二、甲乙双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三、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人/财务顾问,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主办人或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事项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应当至少每半年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
四、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贺承达、侯顺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主办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五、乙方按月(每月5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六、甲方1次或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以下简称“募集资金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及/或邮件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七、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甲方、乙方,同时向甲方、乙方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主办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本协议第四条约定的甲方对丙方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的授权由更换后的保荐代表人/主办人继受享有。
八、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九、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十、本协议任何一方当事人违反本协议,应向守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守约方因此所遭受的损失。
十一、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或三方协商一致终止本协议并销户之日起失效。
十二、本协议一式陆份,甲、乙、丙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四、备查文件
《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2-050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2022年7月28日发出的会议通知,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董事会(以下简称“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实际出席会议的董事11名。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所有适用法律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军先生主持,出席会议的董事逐项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设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董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设立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专用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集中管理和使用,相关专用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并由公司与独立财务顾问(主承销商)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光华支行签订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监管协议。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A股半年报全文及摘要、H股业绩公告》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
于2022年6月30日,公司本期增加减值准备合计人民币340.55万元。一是坏账准备增加人民币806.06万元,具体原因如下:(1)因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新增北洋天青坏账准备人民币718.21万元;(2)本期坏账准备计提人民币86.13万元;(3)汇率折算差额增加坏账准备人民币1.72万元。二是存货跌价准备减少人民币465.51万元,具体原因如下:(1)本期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463.19万元;(2)本期转销存货跌价准备人民币928.70万元。
公司按照财政部制定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及损失处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计提坏账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公允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之情形,也不存在改变和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及损害股东利益之情形。
本议案的有效表决11票。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股票代码:600860 股票简称:京城股份 编号:临2022-054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并募集配套资金之
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
披露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承销总结报告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通过,公司将尽快办理本次发行新增股份的登记托管。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之非公开发行股票发行情况报告书》及相关发行文件已于同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上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查阅。
特此公告。
北京京城机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