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相关事项暨诉讼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869 股票简称:远东股份 编号:临2022-084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子公司相关事项暨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终审判决,公司及圣达电气胜诉。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上诉人、一审第三人。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判决为终审判决,会对公司产生积极影响,后续公司将及时办理圣达电气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
一、诉讼基本情况
2012年,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收购股权并增资扩股的议案》,公司收购杨吉林、李民、吴良、张元建、戴榴章持有的圣达电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圣达电气”)30%股权并认购圣达电气763.50万元新增注册资本,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圣达电气60%股权。
2015年,公司收购杨吉林、李民、吴良、张元建、戴榴章持有的圣达电气15%股权,并对圣达电气进行增资,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圣达电气75%股权。
2017年,在圣达电气长期累计亏损及泰兴政府多次招商引资情况下,公司决定在泰兴虹桥开发区投资高精度锂电铜箔项目,2019年3月29日公司与圣达电气少数股东李民、杨吉林以及其他9位自然人股东共同签署增资协议,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圣达电气75.05%股权。
随着圣达电气锂电铜箔项目向好,盈利能力提升,在圣达电气作为宁德时代核心供应商之一的背景下,为进一步提升圣达电气的核心竞争力,公司拟对圣达电气(IPO)及相关前期工作(如圣达电气股权激励、引入战略投资者等),圣达电气于2021年4月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全票通过《关于圣达电气IPO方案的议案》,但李民等人却要求公司向其转让圣达电气股权,变更圣达电气控制权等,并以不配合圣达电气上市为要挟,胁迫公司将圣达电气股权以1元/股转让给他们,且交易方式为欠账,该无理要求遭到公司的拒绝。
另鉴于李民此前担任圣达电气董事、总经理期间,存在涉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公司从慎重角度出发,在向当地政府等汇报相关情况后,圣达电气依法依规于2021年6月分别召开了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董事的议案》、《关于选举董事长、副董事长的议案》、《关于调整总经理及相关高管的议案》,李民不再担任圣达电气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后已解除劳动关系),由蒋承志先生担任圣达电气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并代为履行总经理职责。
2021年6月,李民、杨吉林提起圣达电气决议撤销之诉,请求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撤销2021年6月7日圣达电气临时股东会决议,后又变更诉讼请求为确认决议无效。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根据李民、杨吉林的申请裁定作出行为保全,禁止圣达电气依据决议变更工商登记,并以大股东滥用资本多数决、违反《公司法》第二十条为由认定圣达电气临时股东会决议中修订公司章程中部分修改及依据前述修改后的章程作出的变更董事议案无效。
公司、圣达电气认为上述判决故意遗漏关键事实,错误适用《公司法》等向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撤销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2021)苏1283民初4881号民事判决,依法改判驳回李民、杨吉林的诉讼请求,一、二审诉讼费用由李民、杨吉林负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1年9月、2022年4月、2022年6月披露的《关于控股子公司圣达电气有限公司原法定代表人、董事、总经理免职的公告》、《关于控股子公司相关事项的公告》、《关于回复上海证券交易所对公司控股子公司相关事项监管工作函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1-087、临2022-049、临2022-070)。
二、诉讼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2021)苏12民终3889号],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民事判决适用法律不当,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予以纠正,判决公司及圣达电气胜诉,具体判决如下:
1、撤销江苏省泰兴市人民法院(2021)苏1283民初4881号民事判决;
2、驳回李民、杨吉林的诉讼请求。
一审案件受理费、保全费、二审案件受理费由李民、杨吉林负担。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江苏省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公司及圣达电气胜诉,后续公司将根据此次终审判决及时办理圣达电气工商变更等相关事宜,此外公司已通过法律手段向李民等提起诉讼,相关案件正在审理中;并向公安机关报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其中部分案件已刑事立案,公司将积极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积极推进铜箔业务发展,鼓励员工同心协力,及时向客户交付优质产品,为客户创造价值。
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远东智慧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