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3016 公司简称:新宏泰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赵敏海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2-028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受托方: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
● 现金管理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强、风险较低、收益率相对稳定的理财产品;
● 投资决策有效期:授权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 履行的审议程序:已经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概述
(一)现金管理目的
公司及子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经营及风险可控的前提下,使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现金管理业务,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三)公司对现金管理相关风险的内部控制
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其风险在可控的范围之内。公司财务部及时跟踪理财产品的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可能存在影响资金安全的情况,将及时采取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二、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额度
现金管理产品单日最高余额上限为3亿元,在该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适当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
(三)授权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高管团队在额度内办理具体操作事宜。
(四)实施方式
在额度范围和期限范围内授权总经理组织实施,并由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实施。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三、风险提示及风险控制措施
(一)风险提示
公司拟购买的投资产品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短期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但并不排除该项投资收益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存在一定的系统性风险。
(二)风险控制措施
公司及子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单项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短期理财产品,投资风险在企业可控范围之内。在现金管理项目实施前,根据公司相关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对拟投资项目进行经济效益可行性分析、风险评估,并上报公司总经理审批;投资项目开始实施后,财务部负责投资项目的运作和管理,及时向公司总经理报告投资盈亏情况。公司审计部负责对投资项目的审计与监督。独立董事和监事会可以对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四、现金管理受托方情况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的产品交易对方为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基金公司等金融机构。
五、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金额:元
■
公司不存在负有大额负债的同时购买大额理财产品的情形。公司在确保正常生产经营资金需求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有利于增加资金收益,更好的实现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本次现金管理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不会造成重大影响。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货币资金为363,760,053.94元,其他流动资产为48,224,868.19元,公司及子公司本次拟使用不超过3亿元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占最近一期期末货币资金及其他流动资产合计金额的比例为72.82%。公司将保障货币资金始终维持在合理水平,不会对公司未来主营业务、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造成较大影响。
六、决策程序的履行及监事会、独立董事意见
(一)决策程序的履行
2022年8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在授权期限内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授权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对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事项及其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独立董事意见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拟利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银行、证券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以增加公司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会对公司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相关审批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在决议有效期内使用不超过3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2-030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29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29日
至2022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刊登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8月26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30。
2、登记地点: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新宏泰证券部,异地股东可将登记内容于2022年8月26日前传真或邮寄至公司证券部,逾期视为放弃在该次股东大会上的表决权。
传真:0510-83741314,邮编:214174
联系人:陆佼,电话:0510-83572670
3、登记方式:
(1)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持股东证券账户卡、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登记;
(4)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股东签署或盖章的授权委托书、股东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5) 代理投票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二十四小时前送达或邮寄至公司证券部。委托书由委托人授权他人签署的,授权签署的授权书或者其他授权文件应当经过公证,并与委托书一并送达公司证券部。
(6)选择网络投票的股东,可以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直接参与股东大会投票。
六、其他事项
1、与会股东食宿费及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按时参会。
3、网络投票系统异常情况的处理方式: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突发重大事件的影响,则本次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4、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联系人:陆佼
电话:0510-83572670 传真:0510-83741314
地址:江苏省无锡市惠山区堰新路18号
邮编:214174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2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2-025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宏泰”)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1日在公司401会议室召开。赵敏海先生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应出席会议董事9名,实际出席会议董事9名。会议以现场表决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董事会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相关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2-026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新宏泰”)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李会玲女士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本次会议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投票表决方式作出了如下决议:
监事会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经审议:1、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2、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完整,承诺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二、审议通过了《董事会关于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2-027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
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终止的募投项目为:“30万台电机及2500万件模塑制品扩能项目”。
剩余募集资金安排:公司拟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剩余募集资金152,457,050.06 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1176 号)核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705 万股,发行价格为每股8.49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14,554,5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89,943,506.00元。上述资金于2016年6月27日全部到位,已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瑞华验字(2016)32040001号《验资报告》。
公司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及原因
(一)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情况
公司本次拟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为“30万台电机及2500万件模塑制品扩能项目”,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的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二)本次拟终止募投项目的原因
由于公司业务发展规划及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地质状况的原因,公司曾两次变更“30万台电机及2500万件模塑制品扩能项目”的实施地点,从而影响了整体项目的进度(详见公司于2016年 7月 26日、2017年 1月 14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由于该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变更及环评审批的趋严,从而导致该项目实施的时间跨度较长,公司所处市场环境和市场机遇均发生了变化;公司目前募投实施地点距离居民区较近,相关政府部门对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环保和安全要求日趋严格;另外,公司的现有产能基本能与公司的市场销售需求相匹配。
结合目前国民经济形势和对行业预计,特别是受新冠疫情和贸易战的冲击,国内外市场情况很不明朗,继续投入存在较大风险。因此,公司基于整体经营的实际需要以及更好维护全体股东利益的考虑,为降低募集资金的投资风险,经审慎研究认为不宜进一步扩大产能,拟终止募投项目实施。
三、本次将募投项目剩余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及影响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剩余募集资金共计15,245.71万元(含利息收入、理财收益),其中募集资金专户余额11,245.71万元(含利息收入),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4,000万元(尚未到期)。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将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
公司本次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根据公司发展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作出的优化调整。上述调整可以优化公司资源配置,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经营效益,促进公司主营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为股东创造更大的价值,符合公司长远利益,不会对公司现有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未来公司将根据发展规划及实际经营需要,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使用流动资金,以更好的业绩回报投资者。
四、相关审核和批准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首次公开发行部分募投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15,245.71万元(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算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履行了必要的程序,符合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做出的合理决策,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该事项的内容及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审议程序合法有效。同意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的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是根据当前实际情况而做出的合理决策,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因此,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终止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
(四)保荐机构意见
1、公司本次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监事会、独立董事均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2、公司本次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是公司根据客观情况做出的谨慎决策,有助于公司更好地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东海证券对本次公司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
证券代码:603016 证券简称:新宏泰 公告编号:2022-029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进一步完善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规范公司运作,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 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2022年1月)》及公司实际情况,公司于2022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内容如下:
■
■
除修改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中其他修订系非实质性修订,如条款编号、 引用条款所涉及条款编号变化、标点的调整等,因不涉及权利义务变动,不再作 一一对比。
特此公告。
无锡新宏泰电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