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20 公司简称:方邦股份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经营情况讨论与分析”。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单位:股
■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6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
本公告涉及三宗诉讼案件,分别为:
案件一: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雅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案号:(2020)粤73知民初621号﹞;
案件二: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雅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侵害实用新型专利〔案号:(2020)粤73知民初622号﹞;
案件三: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起诉深圳科诺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市雅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侵害发明专利纠纷案〔案号:(2020)粤73知民初403号﹞
●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原告
● 涉案金额:
案件一涉案金额2000万元;
案件二、三涉案金额均为1000万元。
●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影响
公司所研发生产的电磁屏蔽膜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本次公告的涉诉案件尚未产生最终判决结果,对公司期后利润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最终实际影响以法院判决为准。
一、本次涉及诉讼的基本情况
1、案件一〔案号:(2020)粤73知民初621号﹞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本案件原告,系ZL201410016769.2“电磁屏蔽膜以及包含屏蔽膜的线路板的制作方法”发明专利的合法专利权人,认为被告深圳科诺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诺桥”)、东莞市雅晨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东莞雅晨”)一直在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涉嫌侵犯原告涉案专利的产品。为维护自身权益,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经审理,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就本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决如下:
(1)判令科诺桥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害原告 201410016769.2 号发明专利权的产品;(2)判令科诺桥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的经济损失7,684,986元;(3)判令科诺桥自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的合理开支505,200元;(4)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
以上基本情况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0日、2022年3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判决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2、案件二〔案号:(2020)粤73知民初 622 号﹞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本案件原告,系ZL201820351995.X“电磁屏蔽膜及线路板”实用新型专利的合法专利权人,认为被告科诺桥、东莞雅晨一直在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涉嫌侵犯原告涉案专利的产品。为维护自身权益,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
鉴于本案涉案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第51206号无效决定宣告全部无效, 基于诉讼策略的考量,公司决定撤回本案的起诉,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并已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公司撤回本案起诉。
以上基本情况详情请见公司分别于2020年12月10日、2021年9月1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涉及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40)、《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1-042)。
案件三〔案号:(2020)粤73知民初403号﹞的基本情况
公司为本案件原告,系ZL201210209214.0“电磁屏蔽膜以及包含屏蔽膜的线路板的制作方法”发明专利的合法专利权人,认为被告科诺桥、东莞雅晨一直在制造、销售和许诺销售涉嫌侵犯原告涉案专利的产品。为维护自身权益,公司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请求:(1)判令科诺桥立即停止侵害原告第201210209214.0号发明专利权,包括停止制造、销售、许诺销售侵权产品,并销毁专用于生产侵权产品的设备和模具,以及销毁所有库存侵权产品;判令东莞雅晨立即停止销售侵权产品;(2)判令科诺桥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3)判令科诺桥赔偿因侵权给原告造成的经济损失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
以上基本情况详情请见公司于2021年5月8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指定网站的《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提起诉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0)
二、本次涉及诉讼的进展情况
1、案件一〔案号:(2020)粤73知民初621号﹞
被告科诺桥不服一审判决,已向最高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最高人民法院已受理该上诉案件〔案号:(2022)最高法知民终1253号﹞,原定于8月4日开庭。由于法官时间安排原因,将另行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
2、案件二〔案号:(2020)粤73知民初 622 号﹞
针对本案涉案实用新型专利ZL201820351995.X“电磁屏蔽膜及线路板”被宣告无效,公司认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事实错误,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号:(2022)京73行初17679号案﹞,请求依法撤销第51206号《无效审查决定》。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于2022年8月4日发出开庭传票,定于2022年9月5日进行开庭。
3、案件三〔案号:(2020)粤73知民初403号﹞
针对本案涉案发明专利权ZL201210209214.0 “电磁屏蔽膜以及包含屏蔽膜的线路板的制作方法”,本案被告科诺桥提起专利无效请求。国家知识产权局审理后作出第53944号无效决定,宣告该发明专利全部无效。
鉴于本案涉案专利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无效,基于诉讼策略的考量,公司决定撤回本案的起诉,向广州知识产权法院递交了撤诉申请,并收到广州知识产权法院出具的《民事裁定书》,准许公司撤回本案起诉。
同时,公司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案号:(2022)京73行初8038号﹞,认为被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做出的第53944号决定认定事实错误,请求依法予以撤销。
目前该行政诉讼案件等待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发出的开庭传票。
三、上述诉讼及其进展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始终将技术创新作为核心竞争力,截至2022年6月底,在电磁屏蔽膜等高端电子材料领域拥有约200项国内外授权专利,另有约200项专利正在实审过程中,公司所研发生产的电磁屏蔽膜具有完全自主知识产权,上述案件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基于涉案实用新型专利ZL201820351995.X“电磁屏蔽膜及线路板”与涉案发明专利权ZL201210209214.0“电磁屏蔽膜以及包含屏蔽膜的线路板的制作方法”被国家知识产权局宣告全部无效,公司均已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起诉,因此针对涉案专利的第51206号、第53944号无效决定尚未生效。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有新的证据出现,存在第51206号、第53944号无效决定被撤销而使得涉案专利重新被认定为有效的可能性,届时将可推动公司就上述两项涉案专利进行继续维权。
公司董事会将密切和高度重视上述诉讼事项,积极应诉,依法主张自身合法权益,采取相关法律措施,切实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海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披露上述诉讼案件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7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独立董事离任并选举独立董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邦股份”)于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现任独立董事钟敏先生因已在公司任职满六年,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再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相关委员会职务。鉴于钟敏先生离任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成员人数的三分之一,经公司董事会提名、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核,同意选举倪丽丽女士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并担任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7.2万元/年,按月发放,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程序合法有效。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已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具备会计专业资质,其在任职资格方面拥有履行独立董事职责所具备的能力和条件,且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规定,能够胜任独立董事岗位职责,不存在《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禁止任职情况和市场禁入、处罚者且尚未解除的情形。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前,钟敏先生将继续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及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职责。公司董事会对钟敏先生在任职期间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附件: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倪丽丽女士,1978年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硕士学历,副教授,注册会计师,审计师。2001年7月至2002年10月任浙江万邦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师;2002年11月至2004年7月任浙江瑞安宏盛海鲜冷冻公司会计;2007年7月至今任浙江金融职业学院会计学副教授;2020年9月至今担任浙江开尔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2022年5至今担任陕西同力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2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 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喻建国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名,实到3名。其中,监事崔成强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审议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1、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规章制度的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相关规定,公允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过程中,未发现公司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核查,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权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3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资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资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 (2019) 1212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采用询价方式,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万股,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53.88元,共计募集资金 107,760.00 万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7,776.60万元后的募集资金为99,983.40万元,已由主承销商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减除上网发行费、招股说明书印刷费、申报会计师费、律师费、评估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2,079.43万元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97,903.96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由其出具《验资报告》(天健验(2019)7-65 号)。
(二)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本公司2019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5,806.88万元,2019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1,188.29万元;公司2020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3,652.18万元,2020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917.80万元;公司2021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7,819.76万元,2021年度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2,047.53万元。2022年1-6月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559.29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47,654.33万元,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为6,712.91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余额为56,962.54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并连同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9年7月18日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于2019年8月1日分别与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开发区支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萝岗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为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19年8月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为有保本承诺的金融机构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包括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其中资产组合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购买余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0年7月31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8.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2021年7月2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及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均发表了同意意见。
公司2022年1-6月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累计投资金额133,659.10万元,累计获取投资收益559.29万元,期末理财产品余额为34,776.59万元。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有4个募集资金专户和19个结构性存款账户,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之情况说明
(1)“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为研发类项目,无单独的销售收入,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该项目的实施为进一步开发新技术和新产品夯实基础,提高公司新产品销售收入在总销售额中的比例,促进公司销售收入和营业利润的持续增长,增强公司产品的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2)“补充运营资金项目”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效益反映在公司整体经济效益中,故无法单独核算经济效益。该项目通过增加公司营运资金,提高公司偿债能力、持续经营能力和融资能力从而降低公司的财务风险,提升公司的信用和扩大利用财务杠杆融资的空间,并增强公司防范财务风险的能力,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披露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不存在未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也不存在募集资金违规使用的情形。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注1:上表单项数据相加与合计数存在的尾数差异系小数点四舍五入造成。
注2:上表中“补充营运资金项目”募集资金投入进度超过100%,系因实际募集资金投入金额包含了募集资金及其银行理财收益和利息收益。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 2022-054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方邦股份”)于2022年8月12日(星期五)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关于同意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12号),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自律监管决定书》(〔2019〕151号),同意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0,000,000股,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1,077,6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98,560,377.3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79,039,622.63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9年7月18日全部到位,并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8日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的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健验[2019]7-6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与保荐机构华泰联合证券、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
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需要一定周期,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出现暂时部分闲置情况。
二、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以及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拟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增加公司现金资产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公司将按照规定严格控制风险,拟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且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不用于以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
本次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前述额度及期限范围内,公司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决议有效期及投资决策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授权额度和期限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
(六)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优先用于补足募投项目投资金额不足部分,以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并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风险分析及风险控制措施
1、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本次公司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并 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的,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安全性及风险控制措施
本次现金管理方式为投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承诺的投资产品,投资风险较小,在公司可控范围之内。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行使投资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严格筛选合作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银行等金融机构所发行的流动性好、安全性高的产品。同时,公司财务部将建立台账对所购买的产品进行管理,建立健全会计账目,做好资金使用的账务核算工作。公司内审部将根据谨慎性原则定期对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进行评价。
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四、履行的程序
2022年8月12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时,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
五、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出具的意见
1、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相关决策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19年4月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内容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独立董事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2、监事会意见
在保证流动性和安全性,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入项目的正常开展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综上所述,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3、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已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并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并且能够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综上所述,保荐机构对方邦股份实施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六、上网文件
1、《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2、《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5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
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地址、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进行审议。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业务发展需要,公司拟变更注册地址,并根据变更内容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具体情况如下:
一、变更注册地址
变更前注册地址: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开源大道11号A5栋第六层。
变更后注册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东枝路28号。
本次变更注册地址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二、修订《公司章程》
由于公司变更注册地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对《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内容作出修订,具体如下:
■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中其他条款未发生变化。
上述变更公司注册地址及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授权委托人办理上述涉及的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予以披露。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证券代码:688020 证券简称:方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58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29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8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州黄埔区东枝路28号11层董事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29日
至2022年8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8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以及《上海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和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2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涉及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参会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参会的,凭股票账户卡、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参会的,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须在登记时间送达,信函或传真登记需附上上述1、2 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地址:广州黄埔区东枝路28号。
联系人:王作凯、孙怡琳
联系电话:020-8251 2686 传真:020-3220 3005
(三)登记时间:2022年8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3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3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州方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