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10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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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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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约90%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均在一年以内,账龄结构稳定、合理。公司按照应收账款相关会计政策,对应收账款计提了充分的坏账准备。
③应收账款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情况
2021年末公司按单项计提坏账准备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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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构成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前五名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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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前五名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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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应收账款余额中前五名客户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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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 包括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包钢金属制造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包钢稀土钢板材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末,发行人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的应收账款余额为7,757.88万元,账龄在一年以内的有4,819.46万元,账龄在1-2年的有2,938.42万元;[注2] 包括安阳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安钢集团国际贸易有限责任公司;[注3] 包括江苏利淮钢铁有限公司及其关联方淮安金鑫球团矿业有限公司;[注4] 包括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方宁夏昊丰伟业钢铁有限责任公司、宁夏创业工贸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主要客户资金实力雄厚且资信良好,应收账款发生坏账的风险较小。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应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单位应收款项。
(5)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账款的金额分别为4,007.58万元、2,006.56万元和4,882.75万元,2019年末预付款较多,主要原因是当年预付球团生产用的铁精粉款项增加。2021年末预付款较多,主要原因是当期预付球团生产用的焙烧铁粉、铁精粉增加。
①预付款项的账龄结构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的账龄结构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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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预付款项前五名供应商构成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中前五名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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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中前五名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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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19年12月31日,公司预付款项中前五名供应商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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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预付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6)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应收利息和应收股利。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账面价值分别为1,136.49万元、695.26万元和 1,327.16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28%、0.80%和0.74%,主要为应收资产处置款、环境治理保证金、土地复垦保证金等。
①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余额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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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其他应收款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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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其他应收款中不存在应收持有公司5%以上(含5%)股份的股东单位款项。
(7)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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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存货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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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存货主要包括原材料、自制半成品和库存商品。公司原材料主要为备品备件、选矿所需辅料耗材以及加工球团用的外购铁精粉/铁矿石等,库存商品主要为铁精粉、球团,自制半成品主要为铁矿石。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变动情况为:2021年末比2020年末增长了123.07%,主要是因为2021年球团产能释放,球团库存明显上升,相应的原材料采购增加,半成品因选厂入磨量有限,导致自制半成品铁矿石堆积较多,库存商品增幅较大的原因系2021年底公司根据市场行情调整了销售策略。
②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于报告期各期末对存货进行全面清查,按存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原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内,公司计提及转销存货跌价准备的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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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自制半成品和库存商品周转率较高,账面无积压呆滞存货,产品保持了较高的毛利率,跌价风险较低,此外公司产品铁精粉、球团和自制半成品铁矿石具有不易变质、可以长时间储存的特点,经减值测试,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和自制半成品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成本,无需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报告期内,原材料中备品备件的使用受机器设备运行状况的影响,使用周期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少量备品备件的库龄较长,经减值测试,对原材料计提存货跌价准备。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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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其他流动资产主要是待认证进项税额、增值税留抵税额。
3、非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在建工程和递延所得税资产等,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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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非流动资产的构成较为稳定,固定资产和无形资产是非流动资产的主要组成部分,报告期各期末两项资产合计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93.69%、91.39%及93.65%。
(1)固定资产
公司固定资产的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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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井建构建物、房屋建筑物和专用设备。报告期内,上述三项资产占固定资产的比重分别为98.62%、98.36%和98.05%。
公司固定资产变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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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账面价值分别为9,331.64万元、19,528.66万元及10,885.08 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1.46%、2.97%及1.66%。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在建工程项目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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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末公司在建工程增加的原因是,金日晟球团项目、重新集矿区采选矿工程、书记沟矿区采选工程和周油坊矿区采选工程的建设不断投入。2021年12月末,公司在建工程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金日晟球团项目完工,由在建工程转入固定资产。
(3)无形资产
①无形资产的构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账面价值分别为294,881.72万元、291,284.70万元及 286,383.66万元,占当期非流动资产比例分别为46.08%、44.30%及43.60%。
公司无形资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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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无形资产的摊销及减值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的摊销及减值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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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土地使用权按照土地使用证使用年限摊销;公司采矿权按照本期原矿产量占可采储量比例进行摊销。
(4)长期待摊费用
公司长期待摊费用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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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及摊销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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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与2021年期末长期待摊费用增加较大,主要原因是当期增加了拆迁补偿费。2020年7月,金日晟矿业与霍邱县冯井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黄虎村五楼、黑树等村民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协议》,根据测算,金日晟矿业需要支付拆迁安置补偿款约3,551.22万元。公司据此将该3,551.22万元确认为其他应付款,同时确认“长期待摊费用-拆迁补偿费”,直线法摊销。2021年4月和11月,金日晟矿业分别签署了重新集矿东南角、西南角征地补偿408.63万元以及霍邱县范桥镇上庄村民征地补偿3,700万元的协议,合计确认“长期待摊费用-拆迁补偿费”4,108.63万元。
(5)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明细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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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较多,主要是未弥补亏损的所得税影响、预计负债、预提利息等的所得税影响。
(6)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全部为预付长期资产购置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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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资产周转能力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资产周转能力相关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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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应收账款周转率
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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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上述公司年报计算
注:截至2022年3月17日,2021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尚未披露,不进行应收账款周转率计算。
剔除安宁股份后,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略高于同行业平均应收账款周转率水平。根据安宁股份的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招股说明书,“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主要系除向攀钢集团产品销售外,公司其他销售主要采用先款后货的销售方式,公司应收账款也主要来源于攀钢集团,对攀钢集团的应收账款整体金额较低,从而公司整体应收账款余额也较低。”
2020年,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下降的主要原因为:2020年包钢股份回款较慢,对包钢股份应收账款增加,同时当年新增对首矿大昌应收账款较大。
2、存货周转率
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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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根据上述公司年报计算
注:截至2022年3月17日,2021年度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尚未披露,不进行存货周转率计算。
2019年度公司存货周转率高于行业平均水平,存货运营效率较高。2020年,存货余额波动较小,受成本较高的安徽矿区停产的影响,公司营业成本降幅较大,所以公司存货周转率降低。
(三)负债构成及偿债能力分析
1、总负债构成及变化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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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561,788.66万元、517,893.98万元及336,110.11万元,负债规模平稳降低。
2、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主要包括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其他应付款、应交税费、预收款项等,其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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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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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展期的短期借款情况:
2021年3月30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编号:15010220210000158号),就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15010120200001687号),贷款余额为1,500万元,约定到期日延长至2022年4月1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编号:15010220210000160号),就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15010120200001753号),贷款余额为1,500万元,约定到期日延长至2022年4月6日。
2021年4月6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编号:15010220210000162号),就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15010120200001766号),贷款余额为1,500万元,约定到期日延长至2022年4月7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编号:15010220210000164号),就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15010120200001828号),贷款余额为2,000万元,约定到期日延长至2022年4月8日。
2021年4月15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编号:15010220210000178号),就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编号:15010120200001988号),贷款余额为1,500万元,约定到期日延长至2022年4月22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编号:15010220210000180号),就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15010120200002001号),贷款余额为1,500万元,约定到期日延长至2022年4月23日;发行人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拉特前旗支行签订《借款展期协议》(编号:15010220210000182号),就双方签订的《流动资金贷款合同》(编号:15010120200002012号),贷款余额为1,500万元,约定到期日延长至2022年4月25日。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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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末应付票据余额增加较多,原因是当年采用票据付款较多。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应付账款主要是应付采购款、应付工程款和应付采矿权出让金资金占用费等。公司应付账款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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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公司对部分客户采取先款后货的销售方式,由此形成预收款项。因为企业会计准则变更影响,从2020年1月1日开始预收款项改为在合同负债核算。
2020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金额为7,589.44万元,主要为当年公司向内蒙古亚新隆顺特钢有限公司、宁夏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德龙瑞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等客户收取了较多预收款项。
2021年12月31日合同负债金额为 6,637.09万元,主要为当期公司向天津建龙钢铁实业有限公司、金鼎重工有限公司及包头市宝鑫特钢有限责任公司等客户收取了较多预收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合同负债账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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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一年期以上的预收款项/合同负债金额较小。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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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报告期各期末应付职工薪酬主要为已计提但尚未发放的员工工资、绩效奖金等。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金主要是尚未缴纳的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和资源税。2021年末应交税金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当期收入和盈利状况大幅增加,应缴未缴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资源税增长较快。
(7)其他应付款
公司其他应付款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
公司其他应付款主要由应付股利和其他应付款(主要为往来款)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的构成具体明细如下:
单位:万元
■
补偿费为公司根据霍邱县冯井镇人民政府向公司下发的《关于尽快解决黄虎村周油坊村民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款的函》和子公司金日晟矿业与霍邱县冯井镇人民政府签署了《关于黄虎村五楼、黑树等村民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工作协议》,公司应支付的黄虎村周油坊村、五楼、黑树等村民组拆迁补偿费。该补偿费的形成过程见本节“一、(一)3、(4)长期待摊费用”部分内容。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主要是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借款和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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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是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未终止确认)和待转销项税额,具体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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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及2021年度,因公司背书的未到期票据减少,故2020年末和2021年12月31日已背书未到期应收票据(未终止确认)余额减少较多。同时,根据新收入准则的要求,将预收款中待转销项税额部分计入本科目。
3、非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包括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预计负债、递延收益、递延所得税负债等,其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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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的长期借款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借款费用资本化的情形。
(2)预计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发行人预计负债弃置费余额如下:
单位:万元
■
矿山弃置费为公司根据《矿山环境保护与综合治理方案》中预计未来发生的矿山弃置费的折现金额,每期按照预计负债的摊余成本和实际利率计算确定的金额相应计入财务费用。
4、偿债能力分析
(1)报告期内,公司偿债能力的相关指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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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2021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主要是由于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金日晟铁矿的生产建设,而债务融资是主要资金来源,其中短期借款较多,导致公司资产负债率较高、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较低,但公司合并报表资产负债率在持续下降,同时流动比率和速动比例在持续改善。截至2021年末,企业整体偿债能力有较大改善,主要原因是企业经营业绩提升,并且在2021年上半年成功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81,524.79万元。
(2)同行业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比较
报告期内,发行人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偿债能力数据比较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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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注:同行业上市公司年报尚未披露。
公司偿债指标低于可比上市公司,主要由于公司投入大量资金用于金日晟铁矿的生产建设,同时公司在2021年5月上市以前,融资渠道相对于其他上市公司较为单一,使得债务负担较重,资产负债率高。同时公司短期借款余额较大,造成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都低于同行业上市公司。
(四)财务性投资情况
1、自本次发行相关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起至今,公司实施或拟实施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投资,下同)情况
本次可转债董事会决议日期为2021年12月2日,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1年6月2日)至今,公司不存在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同时公司也无新增财务性投资计划(包括类金融投资)。
(1)关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1年6月2日)至今新投入和拟投入的对外投资情况
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至本回复出具之日新投入和拟投入的相关对外投资情况如下:
2021年6月,公司决定对青岛昆仑宏亿进行投资,认缴出资750万元,持有该公司股权比例为15%。截至2022年3月17日,公司尚未实缴出资。青岛昆仑宏亿主要从事进口矿选矿加工业务。公司对青岛昆仑宏亿的投资符合公司的主营业务,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21年6月29日,公司决定以自有资金出资80,00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大中贸易有限公司。大中贸易主要从事铁矿石和球团贸易。公司对大中贸易的投资有利于拓展公司主业的供销渠道,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21年7月,大中贸易与上海瑞冶联实业有限公司签署《合资协议书》,合资成立大中(海南)国际贸易有限公司。大中海南贸易的注册资本为10,000万元,大中贸易认缴5,100万元,持股比例为51%,拥有对其的实际控制权。大中海南贸易拟借助海南自贸港的区位优势主要从事进口铁矿石和球团贸易,公司对大中海南贸易的投资有利于拓展公司主业供销渠道,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21年8月,公司与上海瑞冶联实业有限公司、河北文丰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山西塞尔姆矿山设备科技有限公司、唐山信天实业有限公司、中天钢铁集团有限公司、永锋集团有限公司和山西晋南钢铁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合作协议》,拟合资设立瑞明丰矿业资源(北京)有限公司,公司认缴出资10,000万元,持有该公司10%股权,首期出资500万元,剩余出资按照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步实缴到位。瑞明丰矿业拟主要从事海外铁矿产资源的开发,符合公司主营业务与战略发展,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021年11月,公司子公司安徽金日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出资设立安徽金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金日晟出资人民币10,000万元,持股比例为100%。金巢矿业为本次募投项目选矿技改选铁选云母工程的实施主体,主要产品为铁精粉和云母精矿。通过对金巢矿业的投资,公司提高了矿产资源的利用率,增加了公司铁精粉的产能并与主业具有协同效应。公司对金巢矿业的投资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关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1年6月2日)至今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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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上述理财产品不包括企业购买的通知存款和协定存款等储蓄产品。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日常经营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期限较短、风险较低、收益稳定的银行理财产品。
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期限均在6个月内,属于期限较短产品,且前述理财产品均为根据公司募集资金使用计划购买与赎回。当公司生产经营与项目投资需要资金时,公司将终止购买或及时赎回银行理财产品以保证资金需求。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率主要集中在1.35%-4.84%区间,收益波动较小、风险较低,全部为保本类型理财产品,与以获取高收益为目的、主动购买期限较长及风险水平较高的理财产品相比,公司购买理财产品的目的仅为在充分满足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并非为获取投资收益开展的财务性投资,不属于《再融资业务若干问题解答(2020年6月修订)》中规定的财务性投资。
因此,自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即2021年6月2日)起至本反馈意见回复出具日,公司所购买或持有的银行理财产品均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3)并购投资情况
2021年12月,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先后审议通过了收购金辉稀矿膨润土车间资产组的议案并完成交割手续。金辉稀矿膨润土车间资产组主要生产销售膨润土和胶凝剂,膨润土是球团生产的原料,胶凝剂主要替代水泥用于井下充填。通过对金辉稀矿膨润土车间资产组的收购,有利于实现业务上的协同、减少关联交易,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2、是否存在最近一期末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
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予他人款项、委托理财、长期股权投资等财务性投资的情形。具体分析如下: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涉及的对外投资的资产金额为42,215.5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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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性金融资产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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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金额合计占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比例为 7.56%,不属于持有金额较大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持有的交易性金融资产为6个月内到期,不属于期限较长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司的交易性金融资产均为向银行购买的风险较低、期限较短的银行结构性存款,目的仅为在充分满足安全性的前提下进行的现金管理,并非为获取投资收益开展的财务性投资。
(2)其他权益工具投资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公司的其他权益工具投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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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11月,公司与内蒙古包钢钢联股份有限公司合资设立内蒙古包钢还原铁有限责任公司,该公司注册资本49,803.03万元,发行人出资4,000万元,持股8.03%。包钢还原铁主要从事球团及直接还原铁的生产与销售。通过对包钢还原铁的投资,有利于公司拓展主业的销售渠道,不属于财务性投资。
瑞明丰矿业的基本情况详见本节“一、(四)1、(1)关于本次发行董事会决议日前六个月(2021年6月2日)至今新投入和拟投入的对外投资情况”。
二、盈利能力分析
(一)营业收入构成及变动
1、营业收入分析
单位:万元
■
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业务优势明显,营业收入基本来自主营业务,主要包括铁精粉和球团业务。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分别为256,271.08万元、248,043.62万元及489,005.14万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均在99%以上。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少,其他业务收入主要包括运输管理费收入、爆破服务收入、租赁收入和材料销售收入等。
2、主营业务收入分产品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分产品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来自于铁精粉和球团业务。2020年球团业务下降的原因系新冠疫情及球团生产线大修的影响。受铁精粉、球团价格上涨及球团产销量上升的影响,2021年度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多。
3、主营业务收入变动原因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分产品明细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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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精粉销售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是铁精粉销售单价上涨。
2020年,因球团产销量下降,所以球团收入减少。2021年球团产品收入为259,312.06万元,增长幅度巨大,主要受球团价格上涨和产销量不断上升的影响。
公司2019年在周油坊矿进行技改,加工机制砂石,并对外销售,2020年因安徽矿山停产导致机制砂石收入减少。目前公司机制砂石销售情况良好。
4、主营业务收入分地区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收入的分地区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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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主要产品为铁精粉和球团等,上述产品均有一定的运输半径,内蒙矿山的产品主要销售区域为内蒙、宁夏和甘肃等地,安徽矿山的主要销售区域为安徽和河南等地。2021年度主营业务其他地区占比为17.95%,占比增长较大,原因系其他地区新增客户收入增长较多,这些客户所处地区主要为江苏、浙江、山东、山西等地。
5、销售价格、销售量变化情况分析
公司主要产品为铁精粉和球团等,营业收入变动主要受产品销量及销售价格影响,报告期内铁精粉、球团等的销量及销售价格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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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2020年主营业务收入减少8,227.46万元,主要系公司2020年1-6月安徽矿山停产导致铁精粉产销量下降以及内蒙球团产销量下降影响。安徽矿山已经于2020年7月复产,对铁精粉产销量影响的不利影响已经消除。
发行人2021年度主营业务大幅增长的原因是铁精粉和球团价格上涨及球团销量增加。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
报告期内公司的成本构成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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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成本结构看,公司的营业成本主要由主营业务成本构成。
2、主营业务成本构成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营业务成本主要由铁精粉成本和球团成本构成,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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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司毛利率分析
1、毛利额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各类产品的毛利额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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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精粉是公司核心业务,铁精粉贡献了公司主要的毛利额。2021年度,随着公司金日晟球团项目建成投产,球团销量和价格上涨导致球团的毛利额比重显著提升。
2、毛利率波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主要产品毛利率及主营业务毛利率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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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铁精粉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铁精粉业务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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铁精粉是大宗商品,其价格走势受国际市场供应和国内需求影响较大。公司铁精粉销售价格变动情况与普氏指数走势一致。2020年,铁精粉平均售价上涨较快,造成当期铁精粉毛利率快速上涨。2021年度,铁精粉平均售价进一步大幅上涨,造成当期铁精粉毛利率进一步上涨。
(2)球团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球团业务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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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公司球团生产采用外购铁精粉占比上升,外购的铁精粉、焙烧铁粉等按照采购价格计入球团成本,造成球团成本上涨较快,受此影响,球团毛利率下降。2021年,由于球团生产所领用自产铁精粉的占比大幅提高导致球团2021年度毛利率迅速上升。
公司发展球团业务一方面更能满足客户需求,增强客户粘性,相比铁精粉冶炼性能更好,球团有利于提高炼铁产量,进一步满足钢铁企业节能与环保的要求。另一方面相比铁精粉,球团不受矿区位置、矿产资源的限制,有利于实现业务扩张,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3)机制砂石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机制砂石业务的单位售价、单位成本和毛利率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元/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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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机制砂石售价随行就市,采用定期拍卖的方式确定价格。公司机制砂石为铁精粉的联产品,公司按照联产品进行成本核算。2020年,公司内蒙矿山经过技术改造生产机制砂石,内蒙矿山铁精粉成本较低,内蒙机制砂石分摊的成本也较低,受此影响,当期机制砂石毛利率有所上升。2021年,相比内蒙矿山,成本较高的安徽矿山铁精粉产销量增幅较大,机制砂石分摊成本上升导致毛利率下降。
3、与同行业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毛利率对比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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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来源:Wind
报告期内,公司与可比公司之间的毛利率指标差异较大,主要原因有两点:一是可比公司的业务结构与公司存在一定差异;二是可比公司的经营情况与公司存在一定的差异。金岭矿业与大中矿业业务基本一致,主要为铁精粉销售。公司铁精粉主要来源于自产,成本维持在较低水平,金岭矿业由于生产铁精粉用的铁矿石外购比例较大,每吨铁精粉成本快速上涨。受上述因素的综合影响,报告期内,公司综合毛利率高于金岭矿业。其他可比公司与大中矿业在业务结构上存在较大差异,其中,河钢资源主要产品为磁铁矿,其毛利率在60%-80%左右;海南矿业主要产品为铁矿石,毛利率大约为20%左右;安宁股份的主要产品为钛精矿与钒钛铁精矿,毛利率均在50%以上。
(四)利润表余项分析
1、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主要包括按照税法规定所承担的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城建税、房产税、印花税、水利建设基金、水土保持费和其他,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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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承担的主要税金及附加是资源税,2020年8月31日前安徽按铁精粉销售额的2.5%计缴,之后按照铁精粉销售额的5%计缴;内蒙按铁精粉销售额的5%计缴。
2、期间费用构成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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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销售费用
(1)销售费用构成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费用主要包括运输费及职工薪酬等项目,其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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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和2020年度公司销售费用主要为运输费,运输费用与公司承担运费产品的销售数量和销售距离相关。公司内蒙矿山销售铁精粉的运输费主要由客户承担,公司销售球团需要公司承担运费的主要客户为酒钢集团、包钢集团和西金矿冶等,子公司金日晟矿业销售铁精粉需要承担运费的主要客户为安阳钢铁和信阳钢铁。2020年对安阳钢铁和酒钢集团的销量大幅减少,因此运输费用也大幅降低。销售费用中的其他主要为业务招待费、差旅费、交通费等。2021年度开始把运输费视为合同履约义务计入营业成本,销售费用降幅较大。
4、管理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管理费用总额分别为21,953.42万元、26,806.91万元和 28,703.94万元,具体构成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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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较高的原因系当期停产设备折旧与摊销较多,2021年度管理费用占营业收入比重较低是由于当年营业收入涨幅较大,但折旧与摊销减少所致。
5、研发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的研发费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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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费用主要由职工薪酬、试验费、直接材料等构成。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准则中关于内部研究开发费用的确认和计量的相关规定,因发行人的研发支出不满足资本化的条件,故对研发支出全部予以费用化处理。报告期内,发行人不存在研发费用资本化的情形,不存在虚列研发费用少计成本情形。2021年公司研发项目增加较多,研发费用涨幅较大。
6、财务费用
报告期内,公司财务费用主要是利息支出,各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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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利息费用较高,占财务费用的比例超过90%,公司财务费用与公司的有息负债匹配。2021年度,闲置的募集资金存放于银行账户导致利息收入增加。
公司将弃置费用形成的预计负债在确认后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费用列报为财务费用中的弃置费折现费用。报告期内,弃置费用按照实际利率法计算的利息费用分别为475.58万元、502.82万元和240.49万元。
7、其他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其他收益主要为政府补助,少量为个税手续费返还,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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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投资收益
报告期内,公司投资收益较小,主要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其他权益工具投资持有收益和理财收益,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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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公司在铁矿石期货价格较高时,尝试进行套保操作,少量卖出铁矿石期货,因不符合套期保值会计处理,产生的收益确认为投资收益。
2021年度,公司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结构性存款,理财产品收益较以前年度大幅增长。
9、信用减值损失
自2019年1月1日起,公司以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及其他应收款的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作为信用减值损失计入当期损益。
报告期内的信用减值损失情况如下:
(下转12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