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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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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30版)

(三)律师事务所

(四)会计师事务所

(五)申请上市证券交易所

(六)保荐人(主承销商)收款银行

(七)资信评级机构

(八)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相关机构的关系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持有人名册,截至2022年3月31日,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和受托管理人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子公司国信资本有限责任公司因参与首发战略配售持有发行人225万股,占发行人总股本的1.25%。

除上述情况外,公司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权益关系。

第三节 发行人股东

一、公司股本结构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为180,000,000股,具体股本结构情况如下表所示:

二、公司前十名股东的持股情况

截至2022年3月31日,公司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和其他限制权利的情形。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与管理层分析

本节的财务会计数据及有关分析反映了公司最近三年一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与现金流量;非经特别说明,本节引用的财务数据,均引自经审计的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财务报告及公司披露的未经审计的2022年一季度报告,并以合并口径反映。

本公司提醒投资者,如需对本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会计政策进行更详细的了解,请查阅财务报表和审计报告全文。

公司在本节披露的与财务会计信息相关的重要事项判断标准为:根据自身所处的行业和发展阶段,公司首先判断项目性质的重要性,主要考虑该项目在性质上是否属于日常活动、是否显著影响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因素。在此基础上,公司进一步判断项目金额的重要性,主要考虑项目金额是否超过税前利润的5%。

一、最近三年审计意见的类型

公司2019年12月31日、2020年12月31日和2021年12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19年度、2020年度和2021年度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已经审计,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了大信审字【2021】第5-0001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和【2022】第5-00002号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公司2022年3月31日的资产负债表和合并资产负债表,2022年1-3月的利润表和合并利润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现金流量表和合并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未经审计。

二、发行人最近三年一期财务报表

(一)合并财务报表

1、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合并资产负债表(续)

2、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3、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二)母公司财务报表

1、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续)

2、母公司利润表

单位:元

3、母公司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三、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范围及变化情况

(一)合并报表的编制基础

公司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等规定(以下合称“企业会计准则”),并基于以下所述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进行编制。

(二)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及变化情况

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合并范围以控制为基础确定,报告期内,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为2家,具体情况如下:

2019年3月,公司设立嘉兴瑞华泰并持有其51%的股权,自其成立之日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2020年8月,嘉兴瑞华泰变更为全资子公司,截至报告期期末,公司持有嘉兴瑞华泰100%的股权。2019年10月,嘉兴瑞华泰设立嘉兴航瑞并持有其100%的股权,自其成立之日起,公司将其纳入合并报表范围。

四、主要财务指标及非经常性损益

(一)基本财务指标

上述指标的计算公式如下:

1、资产负债率=总负债/总资产×100%

2、流动比率=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3、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账面价值)/流动负债

4、应收账款周转率=营业收入/应收账款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5、存货周转率=营业成本/存货期初期末平均余额

6、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利润总额+利息支出+折旧摊销

7、利息保障倍数=(利润总额+利息支出)/利息支出

8、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期末总股本

9、每股净现金流量=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净增加(减少)额/期末总股本

10、归属于发行人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期末股本总额

(二)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一一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公司报告期各期的净资产收益率及每股收益如下:

注:上述指标的计算方法如下:

①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的计算公式如下: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②基本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式如下:

基本每股收益=P0÷S

S=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③公司存在稀释性潜在普通股的,应当分别调整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报告期净利润和发行在外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并据以计算稀释每股收益。

在发行可转换债券、股份期权、认股权证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情况下,稀释每股收益可参照如下公式计算:

稀释每股收益=P1/(S0+S1+Si×Mi÷M0–Sj×Mj÷M0–Sk+认股权证、股份期权、可转换债券等增加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其中,P1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并考虑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其影响,按《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规定进行调整。公司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时,应考虑所有稀释性潜在普通股对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或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和加权平均股数的影响,按照其稀释程度从大到小的顺序计入稀释每股收益,直至稀释每股收益达到最小值。

④同一控制下合并影响

A.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计算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报告期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从合并日的次月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利润、净资产均从比较期间期初起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时,被合并方的净资产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B.报告期内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新股份并作为对价的,计算报告期末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合并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按权重为1进行加权平均)。计算比较期间的基本每股收益时,应把该股份视同在比较期间期初即已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处理。计算报告期末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的新股份从合并日起次月进行加权。计算比较期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每股收益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的新股份不予加权计算(权重为零)。

C.报告期发生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合并方在合并日发行新股份并作为对价的,计算报告期和比较期间的稀释每股收益时,比照计算基本每股收益的原则处理。

(三)非经常性损益

报告期各期,公司非经常性损益明细如下:

单位:元

报告期内,公司非经常损益主要为计入当期损益的政府补助和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相关的偶发性交易产生的损益。公司收到的计入非经常性损益的政府补助主要为研发项目补助、用电补助等,不属于按照国家统一标准定额或定量享受的政府补助。公司经营业绩主要来源于日常经营所得,对政府补助不存在重大依赖。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未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被投资主体形成的投资收益或价值变动,不存在公司理财工具形成的投资收益。

报告期各期,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非经常性损益占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比例分别为12.50%、24.70%、9.14%和4.45%。2020年,公司非经常性损益金额较高,主要受公司向国风新材销售生产线影响。

五、会计政策变更、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一)会计政策变更及依据

1、财政部于2017年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2 号一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一一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 24 号一一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一一金融工具列报》(上述四项准则以下统称“新金融工具准则”)。公司自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新金融工具准则。

新金融工具准则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三个类别:A.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B.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C.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在新金融工具准则下,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基于公司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及该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而确定。新金融工具准则取消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规定的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三个类别。新金融工具准则以“预期信用损失”模型替代了原金融工具准则中的“已发生损失”模型。

2、财政部于2019年4月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2019 年度一般企业财务报表格式的通知》(财会[2019]6号)(以下简称“财务报表格式”),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应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该通知的要求编制财务报表。

3、财政部2017年7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公司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新收入准则。

4、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公司根据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4、财政部于2018年12月发布了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一一租赁》。公司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对于首次执行日前已存在的合同,公司选择不重新评估其是否为租赁或者包含租赁。本公司根据首次执行的累计影响数,调整首次执行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财务报表其他相关项目金额,不调整可比期间信息。

上述会计政策变更的影响如下:

单位:元

(二)会计估计的变更

公司报告期内未发生主要的会计估计变更。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1、应收票据终止确认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近期公开信息披露的票据违约情况、《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票据业务监管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19]133 号)并参考《上市公司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案例解析(2019)》相关案例,公司对报告期内部分终止确认已背书或贴现且在资产负债表日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了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1)调整前的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判断已背书但尚未到期的银行承兑汇票所有权上几乎所有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故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2)调整后的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遵照谨慎性原则,对银行承兑汇票承兑人的信用等级进行了划分,分为信用等级较高的6家大型商业银行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以下简称“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以及信用等级一般的其他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以下简称“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6家大型商业银行分别为中国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和交通银行,9家上市股份制商业银行分别为招商银行、浦发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平安银行、兴业银行、浙商银行。

调整后公司已背书未到期的票据会计处理方法为:信用等级较高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终止确认,其他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在背书或贴现时继续确认应收票据,待到期兑付后终止确认。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批准。

(3)差错更正事项的影响

上述调整对报表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公司已背书未到期的应收票据终止确认的会计处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2、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列报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应用指南、相关案例,考虑到公司发生的应收票据背书行为不属于偶然发生的出售(应收票据对外贴现或背书)或者价值非常小的情况,公司结合应收票据终止确认情况对管理应收票据的业务模式进行重新判断,对2019 年末的应收票据列报进行会计差错更正。

(1)调整前的会计处理方式

公司将期末持有的银行承兑汇票及期末已背书未到期的信用等级一般的银行承兑汇票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作为应收票据列报。

(2)调整后的会计处理方式

信用级别一般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及企业承兑的商业承兑汇票,由于其在背书、贴现时不终止确认,故仍属于持有并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的业务模式;信用级别较高银行承兑的银行承兑汇票,其在背书、贴现时终止确认,故认定为兼有收取合同现金流量目的及出售目的业务模式。

针对业务模式变化的情况,公司将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银行的应收票据由“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调整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将其余额在资产负债表中列报为“应收款项融资”,后续采用公允价值计量。

上述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已经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批准。

(3)差错更正事项的影响

上述调整对报表项目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调整后,公司应收票据和应收款项融资列报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

六、资产结构分析

(一)资产的构成和变化趋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总额分别为96,074.16万元、116,079.05万元、174,648.09万元和173,721.19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经营性资产增加,同时长期资产投资增加,公司资产规模快速增长。公司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比重较高。

(二)流动资产构成及变化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28,915.42万元、23,158.44万元、40,982.62万元和35,765.19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流动资产主要由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及存货构成,报告期各期末,上述资产合计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均超过93%。

1、货币资金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货币资金分别为7,156.85万元、6,052.15万元、20,286.88万元和13,638.70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4.75%、26.13%、49.50%和38.13%,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货币资金主要为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为向银行申请开具信用证与银行承兑汇票存入的结算保证金。公司无因抵押、质押或冻结等对使用有限制、有潜在回收风险或存放在境外的款项。

2021年末,公司货币资金增加,主要系2021年4月完成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尚未使用部分及贷款。

2、应收款项融资及应收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分别为4,774.67万元、7,042.19万元、6,365.16万元和6,374.03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6.51%、30.41%、15.53%和17.82%,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起,公司将持有的信用等级较高银行的应收票据由“应收票据”调整至“应收款项融资”列报。报告期内,公司应收票据及应收款项融资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已背书尚未到期的应收票据金额为4,749.17万元,未终止确认的金额为1,849.61万元。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应收票据因无法承兑而转为应收账款或已背书票据被追索情形。

3、应收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账面价值分别为6,513.43万元、6,959.10万元、7,318.53万元和7,465.1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22.53%、30.05%、17.86%和20.87%。

(1)结算和信用政策

公司建立了完善的信用管理体系,根据客户的经营规模、资本实力、财务状况、采购规模等因素对客户进行信用等级评定,对符合要求的客户给予一定信用额度和信用期。公司给予主要客户的信用期为月结30-90天。

(2)应收账款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及其占主营业务收入比重、周转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余额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分别为31.12%、27.93%、24.44%和98.14%,应收账款余额受收入规模扩大影响逐年增加。报告期各期,公司应收账款周转天数分别为83.92天、69.26天、80.61天和82.35天,与公司信用政策相符。

(3)应收账款账龄及坏账准备计提情况

报告期各期末,应收账款账龄结构如下表所示: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80%以上的应收账款账龄集中在1年以内,公司应收账款质量良好。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账龄在2年以上的应收账款金额较大,主要系客户镇江博昊科技有限公司经营困难,公司应收其款项发生逾期,公司2018年已针对该部分款项全额计提坏账准备,其中68.49万元于2020年收回,剩余266.72万元已于2021年全额核销。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应收账款坏账准备计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相应会计制度计提了坏账准备,坏账准备计提充分、合理。

(4)应收账款前五名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前五名客户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3,328.34万元、4,708.59万元、4,256.00万元和4,443.52万元,占账面余额的比例分别为46.17%、61.86%、54.77%和56.06%,均为公司的主要客户,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收账款中无应收持有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关联方欠款情况。

4、预付款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付款项分别为227.60万元、330.05万元、601.45万元和286.0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79%、1.43%、1.47%和0.80%。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预付款项前五名如下:

5、其他应收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收款分别为57.99万元、45.18万元、48.19万元和77.74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20%、0.20%、0.12%和0.22%。公司其他应收款主要为押金、代垫员工款项和备用金。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无单项计提坏账准备的其他应收款,按预期信用损失率计提的坏账准备金额为4.57万元。

6、存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账面价值分别为9,987.85万元、1,748.75万元、5,122.78万元和6,089.59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4.54%、7.55%、12.50%和17.03%。报告期各期末,存货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存货主要为库存商品、原材料和定制PI生产线,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存货结构存在一定波动,具体分析如下:

(1)原材料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原材料账面价值分别为599.31万元、699.97万元、2,248.26万元和3,161.40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分别为6.00%、40.03%、43.89%和51.91%。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原材料金额较高,主要原因系公司主要原材料PMDA和ODA价格上涨,公司增加了主要原材料储备。

(2)自制半成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自制半成品账面价值分别为44.37万元、71.53万元、50.04万元和71.35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分别为0.44%、4.09%、0.98%和1.17%。公司自制半成品系自制的DMAc回收液,金额较小。

(3)库存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库存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2,170.54万元、775.53万元、2,521.00万元和2,627.09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分别为21.73%、44.35%、49.21%和43.14%。2020年末,公司库存商品金额下降,主要原因系下游需求量较大,导致公司出货量高于生产量。

(4)发出商品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发出商品账面价值分别为164.67万元、111.86万元、144.89万元和61.36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分别为1.65%、6.40%、2.83%和1.01%。公司发出商品金额较小。

(5)定制PI生产线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定制PI生产线账面价值分别为7,008.96万元、0.00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分别为70.17%、0.00%、0.00%和0.00%。2017年下半年,公司与国风新材签署协议,向其供应两条1200mm幅宽双向拉伸薄膜生产线;该生产线由公司自行设计,由专业设备供应商生产,公司进行集成和安装调试等,相关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等支出计入公司存货。该生产线于2020年9月达到可销售状态并完成验收,公司将销售生产线的相关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相关存货账面价值已转入当期营业成本。

(6)在产品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在产品金额分别为89.86万元、157.70万元和168.15万元,占存货账面价值的比重分别为5.14%、3.08%和2.76%。公司在产品为向客户提供技术开发服务的履约成本。

公司期末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的情况。

7、其他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资产分别为197.02万元、981.02万元、1,239.63万元和1,833.91万元,占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8%、4.24%、3.02%和5.13%,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公司存在预缴多缴企业所得税,主要是经税局确认同意退还的公司2015年至2017年期间多缴的企业所得税,该部分多缴所得税于2018年和2019年用于抵扣当期应交所得税。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待抵扣进项增值税金额较大,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嘉兴瑞华泰建设项目产生的进项税尚未抵扣完毕。

(三)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67,158.75万元、92,920.61万元、133,665.47万元和137,956.00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非流动资产主要包括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报告期内,公司非流动资产规模逐年上升。

1、长期股权投资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长期股权投资分别为294.64万元、780.04万元和775.71万元,系公司对参股子公司上海金門的投资。

2、固定资产

(1)固定资产原值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固定资产原值分别为49,681.91万元、65,813.57万元、71,151.97万元和71,201.16万元,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固定资产主要为机器设备和房屋建筑物,占固定资产原值的比例超过95%。报告期内,公司主要生产经营场所为自有房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机器设备金额逐年增加,主要系公司二期项目8号生产线、9号生产线、5号生产线及生产配套系统陆续投入使用,公司产能得到提升。

(2)固定资产净值分析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固定资产净值为45,557.70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末,公司不存在固定资产可回收金额低于账面价值的情况,未计提固定资产减值准备。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处于抵押状态的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为10,986.88万元,占固定资产的比例为24.12%。

3、在建工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分别为21,644.63万元、29,284.02万元、56,202.58万元和59,802.29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32.23%、31.52%、42.05%和43.35%,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在建工程主要由嘉兴瑞华泰建设项目、二期生产线及合成装置构成。公司注重新产品开发,持续开发出新产品,终端客户对公司产品的认可度逐步提高,公司热控PI薄膜、电子PI薄膜和电工PI薄膜等产品市场需求旺盛。为满足下游客户的采购需求,公司持续进行厂房及设备投资扩充产能,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逐年增加。报告期内,公司二期项目厂房、部分生产线及生产配套设施陆续投入使用并转入固定资产,嘉兴瑞华泰建设项目仍在建设期。

报告期内,公司分别向中国农业银行深圳光明支行及航天科技财务有限责任公司贷款用于二期项目建设及嘉兴瑞华泰建设。报告期各期,公司在建工程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分别为230.91万元、242.35万元、1,062.16万元和467.43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在建工程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形,无需计提在建工程减值准备。

4、无形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分别为5,820.78万元、5,698.10万元、8,624.60万元和8,561.4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8.67%、6.13%、6.45%和6.21%,具体构成及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无形资产主要为土地使用权和专利权。2019年,公司土地使用权金额增加,主要系嘉兴瑞华泰购置土地使用权用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2021年,公司土地使用权金额增加,主要系嘉兴瑞华泰新购入土地用于未来生产建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无形资产不存在可收回金额低于其账面价值的情形,无需计提无形资产减值准备。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处于抵押状态的无形资产账面价值为5,252.15万元,占无形资产的比例为61.35%。

5、长期待摊费用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待摊费用分别为950.75万元、762.49万元、584.15万元和528.12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1.42%、0.82%、0.44%和0.38%。公司长期待摊费用主要系装修费用。

6、递延所得税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所得税资产分别为444.38万元、410.69万元、422.75万元和378.74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为0.66%、0.44%、0.32%和0.27%,主要由递延收益和资产减值准备的暂时性差异形成。

7、其他非流动资产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金额分别为4,511.21万元、10,017.68万元、20,270.22万元和22,348.75万元,占非流动资产的比例分别6.72%、10.78%、15.16%和16.20%。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主要为预付设备款。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其他非流动资产增长幅度较大,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嘉兴瑞华泰建设期预付设备款增加。

七、负债结构分析

(一)负债总体构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负债总额分别为41,134.59万元、55,319.46万元、86,451.55万元和84,296.48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占比上升,主要原因系公司因嘉兴瑞华泰项目建设向银行借入的固定资产借款增加,短期信用借款减少。

(二)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负债分别为32,338.19万元、40,630.67万元、28,234.17万元和19,607.59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流动负债主要由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款项、应付职工薪酬、其他流动负债等构成。

1、短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短期借款分别为17,500.00万元、24,495.00万元、10,500.00万元和7,150.00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54.12%、60.29%、37.19%和36.47%。公司短期借款均为信用借款,系公司为满足经营发展资金需求借入的款项。

截至2022年3月末,公司短期借款均为信用借款,不存在逾期未偿还借款。

2、应付票据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分别为1,179.46万元、3,025.35万元、4,324.21万元和1,105.3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65%、7.45%、15.32%和5.64%,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票据主要为银行承兑汇票和信用证。2020年末,公司应付票据增加,主要原因系子公司嘉兴瑞华泰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支付工程施工方及设备供应商款项。2021年末,公司应付票据进一步增加,主要系采购进口设备开出的信用证。2022年3月末,随着信用证兑付,公司应付票据减少。

3、应付账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分别为4,922.19万元、8,670.92万元、7,758.31万元和6,565.4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5.22%、21.34%、27.48%和33.48%。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账款主要为工程款和设备款。2020年末,公司应付账款增加,主要原因系公司完成与二期厂房项目施工方的决算,相关款项尚未付清,以及子公司嘉兴瑞华泰随着项目建设,应付施工方款项增加。

截至2022年3月末,应付账款前五名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截至2022年3月末,应付账款中无持公司5%(含5%)以上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单位及关联方情况。

4、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分别为6,218.53万元、239.49万元、214.08万元和230.45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19.23%、0.59%、0.76%和1.18%。2019年末,公司预收款项及合同负债主要为收取国风新材的预收定制PI生产线款项相关款项,该生产线于2020年9月达到可销售状态并完成验收。

5、应付职工薪酬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分别为1,197.37万元、1,708.05万元、1,800.99万元和1,590.3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70%、4.20%、6.38%和8.11%。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呈增长趋势,主要原因系随着公司经营规模扩大,员工薪酬总额增加。2022年3月末,公司应付职工薪酬较2021年末减少,主要原因系公司按月计提奖金,次年年初发放。

6、应交税费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应交税费分别为116.60万元、214.66万元、328.73万元和570.0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36%、0.53%、1.16%和2.91%,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无应交增值税,主要原因系公司新建厂房及购置设备产生较多进项税;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应交税费增加,主要原因系母公司设备采购减少,可抵扣进项税减少,且销售额同比上升,导致应交增值税增加。

7、其他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分别为140.18万元、91.78万元、337.80万元和341.52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0.43%、0.23%、1.20%和1.74%,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应付款金额较小,主要为供应商履约保证金及应付利息。

8、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

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为202.42万元和204.92万元,系一年内到期的长期应付款。

9、其他流动负债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1,063.86万元、2,185.43万元、2,767.62万元和1,849.61万元,占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3.29%、5.38%、9.80%和9.43%,主要系未终止确认的已背书应收票据。

(三)非流动负债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非流动负债分别为8,796.40万元、14,688.79万元、58,217.38万元和64,688.89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非流动负债主要由长期借款、长期应付款和递延收益等构成。

1、长期借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借款主要为公司为建设二期项目及子公司嘉兴瑞华泰建设项目向银行借入的固定资产借款。

2、长期应付款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长期应付款分别为578.87万元、395.22万元、0.00万元和0.00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6.58%、2.69%、0.00%和0.00%。公司采用分期付款的方式向浙江天正采购设备,待支付的款项计入长期应付款。

3、预计负债

2020年末、2021年末和2022年3月末,公司预计负债分别为76.92万元、76.92万元和76.92万元,系公司为销售生产线计提的质量保证金。

4、递延收益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递延收益分别为1,978.69万元、1,716.64万元、1,720.13万元和1,661.97万元,占非流动负债的比例分别为22.49%、11.69%、2.95%和2.57%。公司递延收益主要为与研发项目相关的政府补助,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三)偿债能力指标分析及同行业对比

1、偿债能力指标

报告期内,反映公司偿债能力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流动比率分别为0.89、0.57、1.45和1.82,速动比率分别为0.59、0.53、1.27和1.51。2020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下降,主要原因系公司长期借款陆续到期,置换为短期信用借款,导致期末流动负债增加。2021年末,公司因嘉兴瑞华泰项目建设向银行借入的固定资产借款增加,短期信用借款减少,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上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82%、47.66%、49.50%和48.52%,报告期内基本保持稳定。

报告期各期,公司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分别为8,307.58万元、11,442.19万元、12,945.65万元和3,033.30万元,报告期内呈增长趋势;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4.93、6.50、3.75和2.74,处于较高水平。公司利润水平为其偿债能力提供了有效保障。

2、偿债能力同行业比较分析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偿债能力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1)流动比率

注:PIAM和达迈科技尚未披露2022年一季报,下同。

(2)速动比率

公司所在行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整体处于较高水平,资金需求较大。2019年末和2020年末,公司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低于同行业可比公司,主要原因系公司长期借款陆续到期,置换为短期信用借款,导致期末流动负债增加。2021年末,公司因嘉兴瑞华泰项目建设向银行借入的固定资产借款增加,短期信用借款减少,流动比率和速动比率上升,接近行业平均水平。

(3)资产负债率

报告期各期末,公司资产负债率分别为42.82%、47.66%、49.50%和48.52%。公司资产负债率与同行业可比公司不存在明显差异,符合所属行业特征。

报告期内,公司通过债权及股权等方式筹集资金,经营活动现金流状况良好,未来到期有息负债的偿付能力较强,不存在重大偿债风险。

(四)资产周转能力分析及同行业对比

1、应收账款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应收账款周转率分别为4.29、5.20、4.47和1.09。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与达迈科技和时代新材接近,略低于PIAM。由于国内外商业环境不同,以及公司与同行业可比公司在客户构成、产品构成及所处的发展阶段上存在差异,导致不同公司采用的信用政策、货款催收力度等存在差异,因此公司应收账款周转率整体上低于国外同行业可比公司,与国内同行业可比公司接近。

2、存货周转率分析

报告期内,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比较情况如下:

注:公司上述存货周转率采用剔除定制PI生产线后的存货账面金额计算。

报告期各期,公司的存货周转率分别为3.99、9.28、5.11和0.86,公司存货周转率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水平接近,存货周转情况良好。

(五)财务性投资情况

截至报告期末,发行人无类金融投资或金融业务投资,未对外拆借资金,无委托贷款,不存在设立集团财务公司的情形,不存在投资产业基金、并购基金的情形;发行人购买的金融产品风险性较小,期限较短,大部分为募集专户的资金现金管理购买的定期存单,不属于购买收益波动大且风险较高的金融产品的情形。

综上所述,公司最近一期末不存在持有金额较大、期限较长的财务性投资(包括类金融业务)情形。

八、经营成果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和利润总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营业利润是公司净利润的最主要来源。报告期内,公司营业收入呈增长趋势,2019年-2021年的复合增长率为17.14%;随着业务规模扩大及盈利能力上升,公司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呈增长趋势,2019年-2021年的复合增长率为27.89%。

报告期内,公司向国风新材销售2条PI薄膜生产线设备,公司将销售生产线的相关收入计入“其他业务收入”并作为非经常性损益列示。公司未将销售生产线业务作为长期业务,目前无其他销售生产线计划,该业务不会持续发生。若剔除销售生产线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公司2020年实现营业收入27,323.8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17.60%;利润总额为6,028.98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8.77%;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369.60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6.68%。

2020年,公司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46.99%,主要原因一方面系公司收入增长,另一方面系受产品结构、议价能力等因素影响,公司2020年主营业务毛利率较2019年增长6.69个百分点。

2021年,随着公司业务规模持续扩大,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比进一步增长。

2022年1-3月,公司未有新产线投产,营业收入同比增加0.66%,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较上年同期下降27.23%,主要系原材料涨价及研发支出增加所致,本年一季度公司主要原材料PMDA、ODA采购价格同比分别上涨32.25%、23.56%。

(一)营业收入分析

1、营业收入构成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23,234.20万元、35,016.16万元、31,881.58万元和8,078.78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突出,主要为PI薄膜的销售收入。2019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例超过99%;其他业务收入占比较小,主要为边角料销售收入等。2020年,公司其他业务收入占比上升,主要系公司对外销售2条PI薄膜生产线。

2、主营业务收入分析

(1)按产品类别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收入按产品的分类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收入主要来自于热控PI薄膜和电子PI薄膜,两者合计收入占比达到80%以上。公司主营业务收入中其他类别包括芳纶纸、聚酯复合薄膜、粘带等配套销售的绝缘材料及加工费,以及航天航空用PI薄膜、柔性显示用CPI薄膜。

2020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较上年同期增长17.68%,主要原因系随着高导热石墨膜逐渐由传统单层石墨膜向复合型石墨膜发展,下游产品对热控PI薄膜的用量增加,公司产能随着8号线、9号线等投产也得到提升,同时公司产品的客户认可度不断提升,销售规模扩大。

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进一步增长,主要原因系公司产能随着5号线和9号线投产,公司产能进一步提升,且下游市场需求持续增长。

(2)按地区分析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销售以境内销售为主,境内销售收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均超过90%,产品主要销往华东和华南地区。随着国内消费电子、轨道交通、新能源汽车、5G通信等下游行业发展,PI薄膜的市场需求不断增加,公司境内销售金额上升。

公司境外销售产品主要销往中国台湾、美国等地区和国家。报告期内,公司将国产替代作为重点市场策略,同时受疫情、贸易摩擦等因素影响,公司境外收入下降。

(3)主要客户销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前五大客户销售情况详见募集说明书“第四节、八、(三)主要产品的产能、产量、销量和主要客户”相关内容。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对单个客户的销售比例超过主营业务收入总额50%的情形。

(二)营业成本分析

1、营业成本

报告期各期,公司营业成本分别为14,156.51万元、21,924.50万元、17,572.93万元和4,811.48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公司营业成本主要为主营业务成本。2019年、2021年和2022年1-3月,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占营业成本的比例在99%以上;2020年,公司其他业务成本占比较高,主要系公司对外销售PI薄膜生产线的成本。随着公司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营业成本逐年增长。

2、主营业务成本

(1)按产品分类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的主营业务成本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热控PI薄膜、电子PI薄膜和电工PI薄膜销售成本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例超过95%,公司主营业务成本结构相对稳定。

2020年和2021年公司主营业务成本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80%和18.16%,主营业务收入同比增长率分别为17.68%和16.66%,主营业务成本变动趋势与主营业务收入变动趋势基本匹配。

(2)按材料、人工及制造费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成本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业务成本主要为直接材料和制造费用。公司生产所需的直接材料主要为PMDA和ODA两类单体。2020年,公司直接材料占主营业务成本的比重同比下降,主要受主要原材料采购价格下降影响。

(二)毛利及毛利率分析

1、毛利分析

(1)毛利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内,公司毛利主要来自主营业务,主营业务毛利占综合毛利的比例在90%以上。2020年和2021年,公司综合毛利同比增长率分别为44.22%和9.30%,公司毛利变动与收入增长基本匹配。

(2)主营业务毛利情况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分别为9,003.61万元、12,418.68万元、14,264.62万元和3,265.45万元,具体构成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报告期各期,公司热控PI薄膜和电子PI薄膜毛利占比分别为74.36%、83.29%、83.43%和85.56%,对主营业务毛利贡献较大。报告期各期,公司电工PI薄膜毛利占比分别为23.95%、15.59%、15.00%和14.20%。

2、主营业务毛利率变动分析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营业务毛利率分别为38.88%、45.57%、44.86%和40.43%,具体情况如下:

报告期各期,公司主要产品的均价、单位成本变动对毛利率的影响情况如下:

(1)热控PI薄膜

报告期各期,公司热控PI薄膜毛利率分别为35.55%、42.32%、38.49%和30.40%。

热控PI薄膜2020年毛利率较2019年上升6.77个百分点。公司热控PI薄膜市场竞争力逐步提升,2020年,公司主要原材料PMDA和ODA市场价格继续回落,公司热控PI薄膜单位成本较2019年下降22.81%,销售均价相应下降13.75%,毛利率提升。

热控PI薄膜2021年毛利率较2020年下降3.83个百分点,毛利率变动幅度较小,主要由于产能利用率同比下降导致单位成本上升,毛利率小幅下降。(下转3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