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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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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03 公司简称:福日电子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62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并于2022年8月15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召集,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同意公司为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授信期限至2022年12月2日。具体担保期限以签订的相关保证合同约定为准。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2-064)。

(三)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公司独立董事已对本报告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63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电话、邮件、书面等方式送达,并于2022年8月15日在福州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温春旺先生召集,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5名,本次会议的召集及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并提出以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 行政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规定,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本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64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诺通讯”)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公司为中诺通讯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以下“亿元”、“万元”均指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公司累计为中诺通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25,451.60万元。

●本次是否有反担保:无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申请敞口金额为5,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议案》(议案表决情况为: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同意公司为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不超过5,000万元,同时授权公司董事长卞志航先生全权代表本公司签署与之有关的各项法律性文件。

以上担保额度在2021年12月31日召开的公司2021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关于授权公司董事会审批2022年度公司为所属公司提供不超过81.50亿元人民币担保额度的议案》中规定的公司对中诺通讯提供25亿元担保范围内,无须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诺通讯

公司名称: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7年10月

注册地址:深圳市龙华区民治街道北站社区汇隆商务中心2号楼3701

法定代表人:杨韬

注册资本:100,022.7186万元

经营范围:移动通信终端设备软件硬件、手机及周边配件、计算机及配套设备、电子产品、电子设备、电子元器件、微电子器件、通讯器材、智能控制系统产品、智能穿戴设备、家电控制设备及配件、传输设备、数据通信设备、宽带多媒体设备、电源的技术开发、生产与销售;货物和技术进出口业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中诺通讯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有65.5851%股份,农银金融资产投资有限公司持有34.4149%股份。中诺通讯信用状况良好,无影响其偿债能力的重大或有事项。中诺通讯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人民币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公司为中诺通讯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事项的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将由公司与银行共同协商确定,具体内容以最终签订的协议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公司为中诺通讯提供担保系为支持其业务发展及融资需求。中诺通讯经营情况稳定,具备债务偿还能力。因此董事会认为以上担保事项风险可控,公平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中的有关规定。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为中诺通讯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8.20亿元,担保余额为125,451.60万元。公司及所属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之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对其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315亿元,担保余额306,758.14万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72.90%、105.41%;公司对所属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50.315亿元,担保余额为306,758.14万元,分别占公司2021年度经审计净资产(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的172.90%、105.41%,除对所属公司提供担保外,公司无其他对外担保,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公告编号:临2022-065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福日电子”)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68号《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的核准,福日电子本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540,962股,发行价格为7.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49,999,997.7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9,775,047.6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24,950.10元。2021年12月1日,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将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承销费(含税)及保荐费(含税)后的余额1,032,244,997.82元于2021年12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037038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投入募投项目资金为437,399,498.98元(含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190,913,800.00元),使用募集资金专户支付超过募集资金净额部分的其他发行费用2,020,047.72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3,317.61元,累计收到银行存款利息5,282,302.07元,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598,104,435.58元。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300,000,000.00元,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298,104,435.58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均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

根据《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于2021年12月10日、13日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梅林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上述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对募集资金的使用严格遵照制度及协议的约定执行。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情况如下:

三、2022年上半年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推进,公司在募集资金到账前已使用自筹资金预先投入部分募投项目。截至2021年12月1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投入额为人民币19,091.38万元。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该项自筹资金预先用于募投项目的情况进行鉴证,并出具华兴专字[2021]21000370392号《关于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

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1年第十二次临时会议、第七届监事会2021年第四次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合计19,091.38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公司已于募集资金到账后6个月内完成对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置换。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运营成本,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前提下,本着全体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如因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需要,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加快,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超过目前的预计进度,公司将随时将该部分资金及时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实际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流的金额为3亿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在实施过程中,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六)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投项目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2022年第五次临时会议及第七届监事会2022年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对该事项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2022年6月22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因宏观经济、行业及公司内部环境发生变化,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TWS智能制造建设项目,该项目计划投入募集资金17,200万元,已投入募集资金749.12万元,剩余募集资金16,470.53万元(该金额包括截至2022年5月27日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公司拟终止该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最终金额以转账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余额为准)。

(二)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制定的《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

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附件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5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总额及比例为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数据,由于账户会产生利息和转账手续费,最终金额及比例以转账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余额为准

注2:为了客观反映募投项目的投入进度,已累计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金额。

注3:公司本次发行费用共1,977.50万元(不含税),全部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中扣除。

注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截至期末投资进度大于100%,主要是因为该专户产生的利息金额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导致。

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变更用途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金额为截至2022年6月30日的数据,由于账户会产生利息和转账手续费,最终金额以转账日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专户余额为准。

股票代码:600203 股票简称:福日电子 编号:临2022-067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专户销户完成的公告

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1168号《关于核准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的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36,540,962股,发行价格为7.69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049,999,997.78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人民币19,775,047.68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030,224,950.10元。

2021年12月1日,保荐人兴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兴业证券”)将募集资金总额扣减承销费(含税)及保荐费(含税)后的余额1,032,244,997.82元于2021年12月1日汇入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审验,并出具华兴验字[2021]21000370382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公司在银行开设募集资金专户。

2021年12月10日及13日,公司和保荐机构兴业证券分别与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州分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了便于公司募投项目的实施,公司与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深圳市中诺通讯有限公司、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兴业证券、东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朗支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上梅林支行签订了《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上述各专户存储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严格按照监管协议的规定存放、使用和管理募集资金。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开立情况如下:

三、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偿还公司债券”已按规定使用完毕, 该专项账户(8111301012900701053)的节余利息人民币282,630.98元于2022年8月12日划转至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华夏银行福州江滨支行(12251000000435652)用于广东以诺通讯有限公司终端智能制造项目。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2022年)》的相关规定,单个募投项目完成后,上市公司将该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用于其他募投项目的,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且经独立董事、保荐人、监事会发表明确同意意见后方可使用。公司应当在董事会审议后及时公告。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低于100万或者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5%的,可以免于履行前款程序,其使用情况应在年度报告中披露。

截至账户注销日,该账户节余金额低于100万,且低于该项目募集资金承诺投资额的5%,免于履行前款程序。

截至公告披露日,本次注销的募集资金专户将不再使用,且已完成销户手续;公司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的《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相应终止。

特此公告。

福建福日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