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22年

8月16日

查看其他日期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0273 公司简称:嘉化能源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按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2-056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上午10:00时在公司南湖区南湖大道槜李路嘉南美地1号楼29层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9人,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韩建红女士主持,公司全体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及生产经营的需要,统计了2022年1-6月份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情况,并预测未来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公司及公司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预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金额82,935.00万元(不含税)。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同意的独立意见。

关联董事韩建红、管思怡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四)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6,442,888.13元,其中2022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83,425,971.93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3,706,630,048.82元,2022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4,690,056,020.75元(202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01,945,2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2,031,500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49,978,426.75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提议于2022年8月31日(星期三)下午13:00时在浙江省嘉兴市乍浦中山西路999号嘉化研究院二楼综合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相关事项进行审议。本次股东大会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形式召开。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61)。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2-06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8月3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8月31日 13点00分

召开地点:浙江省嘉兴市乍浦中山西路999号嘉化研究院二楼综合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8月31日

至2022年8月3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一)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刊登于2022年8月16日的《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相关决议公告。

(二)特别决议议案:无

(三)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议案2

(四)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管建忠、韩建红

(五)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法人股东: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和法人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办理登记手续。

(二)个人股东: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个人股东的授权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的股东账户卡、委托人的有效持股凭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

(三)融资融券投资者出席会议的,应持有融资融券相关证券公司的营业执照、证券账户证明及其向投资者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投资者为个人的,还应持有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投资者为单位的,还应持有本单位营业执照、参会人员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8月26日的8:30-16:30。

(五)会议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董事会办公室。

(六)会议登记方式:股东(或代理人)可以到公司董事会办公室登记或用信函、传真方式登记。

六、其他事项

特别提醒:目前仍处于新冠疫情防控期间,公司鼓励各位股东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会,若参与现场会议,与会者需严格遵守防疫要求。

(一)考虑到地方政府疫情防控需要,请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提前根据嘉兴港区管理规定准备好健康码等证明,并请及时关注疫情防控措施变化,避免影响参会。

(二)联系方式

会务联系方式:0573-85580699,0573-85585166

公司传真:0573-85585033

公司地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滨海大道2288号

邮编:314201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8月3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2-057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上午10:30时在公司南湖区南湖大道槜李路嘉南美地1号楼29层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宋建平先生主持。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所包含的信息能充分反映报告期内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三)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2022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6,442,888.13元,其中2022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83,425,971.93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3,706,630,048.82元,2022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4,690,056,020.75元(202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01,945,2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2,031,500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49,978,426.75元(含税)。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情请见公司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0)。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2-06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分配比例: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

●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内容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2022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026,442,888.13元,其中2022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税后净利润983,425,971.93元,加上前期滚存未分配利润3,706,630,048.82元,2022年半年度可供分配利润4,690,056,020.75元(2022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按公司2022年半年度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时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不送红股,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401,945,207股,扣除回购专户中的股份2,031,500股,以此计算拟合计派发现金红利349,978,426.75元(含税)。

上述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董事会拟定的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议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一一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综合考虑了目前行业特点、企业发展阶段、经营管理和中长期发展等因素,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发展。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利润分配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一)现金分红对上市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生产经营的影响分析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二)其他风险说明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73 证券简称:嘉化能源 公告编号:2022-063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

会议召开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路演中心(网址:http://roadshow.sseinfo.com/)

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17日(星期三)至8月2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或通过公司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进行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8月16日发布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为便于广大投资者更全面深入地了解公司2022年半年度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公司计划于2022年8月24日下午14:00-15:00举行2022年半年度业绩说明会,就投资者关心的问题进行交流。

一、说明会类型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以网络互动形式召开,公司将针对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成果及财务指标的具体情况与投资者进行互动交流和沟通,在信息披露允许的范围内就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二、说明会召开的时间、地点

(一)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8月24日下午14:00-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

(三)会议召开方式:上证路演中心网络互动

三、参加人员

总经理:汪建平先生

董事会秘书:王庆营先生

财务总监:杨军先生

独立董事:李郁明先生

四、投资者参加方式

(一)投资者可在2022年8月24日(星期三)下午14:00-15:00,通过互联网登录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在线参与本次业绩说明会,公司将及时回答投资者的提问。

(二)投资者可于2022年8月17日(星期三)至8月23日(星期二)16:00前登录上证路演中心网站首页,点击“提问预征集”栏目(http://roadshow.sseinfo.com/questionCollection.do),根据活动时间,选中本次活动或通过公司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向公司提问,公司将在说明会上对投资者普遍关注的问题进行回答。

五、联系人及咨询办法

联系部门:董事会办公室

电话:0573-85580699,0573-85585166

邮箱:zhangbingyang@jiahuagufen.com

六、其他事项

本次投资者说明会召开后,投资者可以通过上证路演中心(http://roadshow.sseinfo.com/)查看本次投资者说明会的召开情况及主要内容。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2-05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能源”或“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2022年8月15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原因

财政部于2021年12月30日颁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二)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解释第15号要求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公司根据财政部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规定,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变更。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一)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

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以下统称“试运行销售”)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一收入》、《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等规定,对试运行销售相关的收入和成本分别进行会计处理,计入当期损益,不应将试运行销售相关收入抵销相关成本后的净额冲减固定资产成本或者研发支出。试运行产出的有关产品或副产品在对外销售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一一存货》规定的应当确认为存货,符合其他相关企业会计准则中有关资产确认条件的应当确认为相关资产。测试固定资产可否正常运转而发生的支出属于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的必要支出,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一一固定资产》的有关规定,计入该固定资产成本。

(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一一或有事项》第八条第三款规定,亏损合同,是指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超过预期经济利益的合同。其中,“履行合同义务不可避免会发生的成本”应当反映退出该合同的最低净成本,即履行该合同的成本与未能履行该合同而发生的补偿或处罚两者之间的较低者。

企业履行该合同的成本包括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和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其中,履行合同的增量成本包括直接人工、直接材料等;与履行合同直接相关的其他成本的分摊金额包括用于履行合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费用分摊金额等。

四、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解释第15号的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该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2021年财务报表具体影响如下:

根据解释第15号的新旧衔接规定,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解释,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该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该项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财务报表无重大影响。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五、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

董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修订的最新会计准则进行的相应变更,预计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变更后的会计政策更能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2-058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与关联人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均为生产经营所必需,关联交易自愿平等公允,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损害公司及中小投资者的利益,也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经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及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2年度日常发生关联交易总金额不超过182,406万元(不含税),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预计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80),以及2022年4月26日披露的《关于预计新增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

经公司2020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三江化工有限公司等公司签署了日常关联交易合同,预计了2021年、2022年、2023年每年交易总额上限,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8日披露的《关于调整日常关联交易合同内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87)。

(二)新增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今年上半年以来,由于煤炭价格持续高位运行,导致蒸汽单价大幅上涨,以及部分关联公司业务量的快速增长,原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不足,结合公司2022年上半年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的情况,并预测未来(2022年7-12月份、2023年1-12月份)拟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与相关关联方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预计金额82,935万元(不含税),其中2022年度下半年增加,2023年增加。上述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交易上限,实际发生额可能低于上述金额。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公司与关联企业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为正常的交易事项,此次预计新增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以市场价格为定价依据,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经核查,上述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关联董事在审议该关联交易事项时已回避表决,因此我们一致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新增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1.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新增预计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单位为万元。

(2)此次新增预计后,2022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额度总计210,371万元。

2.2023年度关联交易合同新增预计

注:(1)以上数据均为不含税金额,单位为万元。

(2)此次新增预计后,2023年度关联交易合同预计额度总计332,590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一)三江化工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12月9日

法定代表人:韩建红

注册资本:52,600.13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开发区平海路西侧

经营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危险化学品仓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陆地管道运输;装卸搬运;国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三江化工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资产974,207万元,净资产464,462万元,营业收入379,769万元,净利润31,589万元。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二)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03年3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沈秋云

注册资本:7,755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乍浦镇东方大道88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丙烯、丙烷、液化石油气、硫磺、甲基叔丁基醚、混合芳烃(芳烃抽提装置)【苯11%、甲苯38%、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混合二甲苯)26%】、苯、甲苯、二甲苯异构体混合物(混合二甲苯)、抽余油(己烷 42%、辛烷 23%、庚烷 30%)、氢气、混合碳四(异丁烷 38%、异丁烯 21%、1-丁烯 14%、正丁烷 11%)(中间产品)、干气(氢气 35%、甲烷 25%、氮气 14%)(中间产品)、粗石脑油(中间产品)、蒸汽、沥青、热传导液、硫酸铵;不带储存经营(票据贸易):丙烯、甲基叔丁基醚;自产产品及技术的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浙江美福石油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1年度总资产233,861万元,净资产84,475万元,营业收入323,846万元,净利润6,211万元。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浙江三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2月23日

法定代表人:韩建红

注册资本:42,457.3488万元人民币

住所:海盐经济开发区滨海大道1号3幢301室

经营范围:年产:环氧乙烷20万吨,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副产品)72,147.2吨(凭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生产一乙二醇、二乙二醇、三乙二醇;减水剂产品的研发、生产;自产产品的销售。

浙江三江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资产195,717万元,净资产61,627万元,营业收入212,433万元,净利润5,846万元。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四)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11年1月19日

法定代表人:韩建红

注册资本:80,000万人民币

住所:嘉兴港区乍浦开发区平海路西侧(嘉兴永明石化有限公司2幢308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货物进出口;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热力生产和供应(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经营;危险化学品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兴兴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资产268,033万元,净资产52,547万元,营业收入555,633万元,净利润-7,031万元。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五)浙江三江思怡新材料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2020年11月17日

法定代表人:韩建红

注册资本:15,000万美元

住所: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西塘桥街道(海盐经济开发区)海港大道1817号1307-1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新材料技术研发;新材料技术推广服务;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销售;化工产品生产(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浙江三江思怡新材料有限公司2021年度总资产53,998万元,净资产52,297万元,营业收入9,062万元,净利润-116万元。

关联关系: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关联人发生的日常经营性关联交易的定价均以市场价格为依据,以公平、公正为原则,在参考市场公允价格的情况下确定协议价格。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关联交易为本公司正常经营活动所必需发生的交易。

1.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遵守了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不存在利益输送。

2.上述日常关联交易均为本公司及子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持续性、经常性关联交易,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对公司本期及未来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无不利影响。

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造成影响。

五、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22-062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主要业务板块为化工、能源及码头装卸等,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第十三号一一化工》及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半年度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主要产品的产量、销量及收入实现情况

注:聚氯乙烯数据未包含贸易。

二、主要化工产品和原材料的价格变动情况

(一)主要化工产品价格变动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主要化工产品脂肪醇(酸)、聚氯乙烯、氯碱、磺化医药系列产品、硫酸(总酸量)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注:氯碱销售均价为双吨价格。

(二)主要原材料价格变动情况

2022年半年度公司主要原材料棕榈仁油及分离棕榈仁油脂肪酸、乙烯、工业盐、甲苯、硫磺、煤炭价格变动情况如下:

三、报告期内无其他对公司生产经营具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以上数据仅为投资者了解公司生产经营所用,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