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公告编号:2022-033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上海大众大厦21楼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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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1、 公司副董事长徐子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2、 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以现场结合网络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对议案逐项审议表决。本次会议的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4人,董事长叶彤女士、董事顾诚先生、独立董事梅建平先生、江宪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孙斯惠先生出席;总经理金卫忠先生,常务副总经理牟振英女士,副总经理朱稳根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免去顾诚同志公司董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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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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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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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增补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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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于增补独立董事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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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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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为议案1、2、3、4、5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金茂凯德律师事务所
律师:李建 刘家玲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所认为,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未有股东提出临时提案,会议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
● 上网公告文件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 报备文件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证券代码:600834 证券简称:申通地铁 编号:临2022-034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
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8月10日以书面形式向各位董事和候任董事发出了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的通知和材料。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5日(星期一)下午在上海市中山西路1515号上海大众大厦21楼3号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叶彤董事长、赵刚董事、梅建平独立董事、江宪独立董事因工作原因以通讯形式参加本次会议。公司监事及高管列席会议。会议由徐子斌副董事长主持。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如下决议:
1、公司“关于选举曹永勤女士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主任的议案”
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本议案,有效选票9张,赞成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曹永勤女士当选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和主任,任期自2022年8月15日起至2023年5月8日止。曹永勤女士简历详见公司2022年7月30日刊载于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十届十四次董事会决议公告。
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