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8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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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司法拍卖撤回的公告

2022-08-1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ST天润 公告编号:2022-050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

司法拍卖撤回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天润”、“公司”)于2022年8月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所持公司股份将被司法拍卖的提示性公告》(2022-048),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广东恒润互兴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所持公司70808332股股份将在淘宝网络司法拍卖平台被司法拍卖。

近日,公司通过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询获悉此次拍卖已被撤回。根据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显示:因被执行人提出执行异议,拍卖已撤回。

本次司法拍卖撤回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公司将持续关 注上述股份后续的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

证券代码:002113 证券简称:ST天润 公告编号:2022-049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达成和解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2022年6月13日,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天润”或“公司”)与广州市头牌商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头牌商贸”)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提交民事诉讼状,请求法院判令头牌商贸向公司支付保证金24,345,399.44元。公司为便于案件财产保全措施的顺利执行,预防申请保全的财产被隐匿、转移或其他影响保全情况的发生,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履行了信息暂缓披露程序。

近日,公司与头牌商贸协商后,决定撤诉并达成和解协议,暂缓披露原因已消除,现将本次和解协议情况进行公告。具体如下:

一、和解协议内容

截至协议签订之日止,公司与头牌商贸确认:因各方面原因导致公司对涉案房屋未能有效管理,未能与租户签订租赁合同,也未从租户处收取过租金。头牌商贸愿意依据《权益转让合同》的约定按1,368,558.31元/月承担保证责任。

截止到2022年6月30日,公司抵扣应支付给头牌商贸1,000万元转让款和头牌商贸已支付的保证金后,头牌商贸尚欠公司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24,345,399.44 元。

头牌商贸承诺2022年7月1日之后的保证金按月支付,2022年7月、8月的保证金在8月30日之前付清。

受疫情影响,广州市实行最大限度减少公众聚集活动和人员外出等措施。广州头牌商贸因房屋无法出租或使用受到限制,使得公司经营持续亏损,日常经营举步维艰。现国家、省、市、区各级政府部门都相继出台了有关要求业主给予减免租金的规定,公司考虑到头牌商贸租赁物出租和收取租金的情况,有条件的对头牌商贸减免保证金。

公司确认,同意免除头牌商贸2022年上半年度四个月的保证金,免除的租金金额为人民币5,474,233.24元,同意收取头牌商贸保证金合计人民币18,871,166.20元,用以清偿双方之间的关于(2022)粤0104民初21213号案的债权债务。

债务清偿方式为头牌商贸向公司支付保证金共计人民币18,871,166.20元,自2022年9月30日至2023年8月31日前分十二期支付,每期向公司支付1,572,597.18元。

双方同意,自和解协议签订后,公司向广州市越秀区人民法院申请对(2022)粤0104民初21213号民事案件撤诉。

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如头牌商贸依约定按期,足额支付协议款项,公司不得对2022年6月30日之前的保证金再向头牌商贸主张其他权利。

若头牌商贸未能按协议约定按时、足额支付款项,公司有权按协议上述约定,向头牌商贸要求其承担2022年6月30日之前的保证金共计人民币24,345,399.44元。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如产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公司注册地法院(岳阳市岳阳楼区人民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本和解协议签订之前,如有与本协议不一致的协议条款,以本协议条款为准。

二、和解协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债务和解有利于公司清理债权债务关系,加快应收账款清欠、回收。有利于公司避免耗费大量精力和资源应对漫长的诉讼法律程序的风险和诉讼裁定结果难以执行的风险,实现长期稳健发展,进而有利于提升公司经营业绩,是基于当前实际情况下最大程度维护公司和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利益的恰当选择。

目前,和解协议约定款项的支付仍存在不确定性风险,公司将督促和解对方及时履行约定义务,必要时通过法律手段进行追偿,切实维护全体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三、备查文件

1、《民事起诉状》

2、《和解协议书》

特此公告!

湖南天润数字娱乐文化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