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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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2022-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88246 证券简称:嘉和美康 公告编号:2022-035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1、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83.8369万份。

2、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425人。

3、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根据2022年7月15日召开的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和美康”)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2年7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之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票期权的实际授予登记情况

1、授权日: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权日为2022年7月15日。

2、授予数量: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总量为183.8369万份。

3、授予人数:本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25人。

4、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每份26.78元。

5、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6、有效期、等待期和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首次授权日起至全部行权或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权日起12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获授的股票期权在等待期内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

等待期届满之后,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进入可行权期。可行权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①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30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30日起算,至公告前 1 日;

②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10日内;

③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④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行权安排: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由于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而增加的权益同时受行权条件约束,且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或偿还债务等。届时,若相应部分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的,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权益亦不得行权。

在上述约定期间内,当期可行权但未行权或因未满足行权条件而不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按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办理注销,不得递延至下个行权期行权。

7、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情况:

注:1、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00%。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额累计未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20.00%。

2、以上激励对象中,夏军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除此以外,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公司实际控制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及外籍员工。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4、预留部分的激励对象在本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经董事会提出、独立董事及监事会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发表专业意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后,公司在指定网站按要求及时准确披露当次激励对象相关信息。

8、考核要求

(1)公司层面业绩考核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股票期权行权对应的考核年度为2022年-2023年两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净利润”指标指经审计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并以剔除本激励计划考核期内因公司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等激励事项产生的激励成本的影响之后的数值作为计算依据。2.上述业绩考核目标不构成公司对投资者的业绩预测和实质承诺。

股票期权行权条件达成,则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行权,公司为满足行权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行权事宜。

各行权期内,因公司业绩水平未达到业绩考核目标的部分,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2)业务单元层面业绩考核

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与其所属业务单元上一年度的业绩考核挂钩,根据各业务单元的业绩完成情况设置不同的业务单元层面的行权比例(Y),具体业绩考核要求按照公司与激励对象签署的《业务单元业绩承诺协议书》执行。

(3)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薪酬与绩效考核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个人绩效考核结果确定其行权比例。激励对象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优秀(A)、良好(B)、合格(C)、待改进(D)、不合格(E)五个档次,对应的个人层面行权比例(Z)如下:

激励对象可按照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比例进行股票期权的行权,激励对象个人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计划行权额度×公司层面行权比例(X)×业务单元层面行权比例(Y)×个人层面行权比例(Z)。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行权的股票期权因考核原因不能行权或不能完全行权的,由公司注销,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二、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2年6月29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日,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实施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独立意见。

(二)2022年6月29日,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三)2022年6月30日至7月9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2年7月10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四)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五)2022年7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同意的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调整和授予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三、关于本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存在差异的说明

鉴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股票期权,合计放弃2.3993万份股票期权,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拟授予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0.4848万股,根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了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448人调整为438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89.5106万份调整为187.1113万份;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由281人调整为278人,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190.8917万股调整为190.4069万股。

在后续股票期权授予登记过程中,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中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公司取消拟向其授予的股票期权共计3.2744万份。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由438人调整为425人,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87.1113万份调整为183.8369万份。

除上述调整事项外,本次实施的2022年股票期权与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一致。

四、本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登记情况

2022年8月15日,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完成授予登记手续,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1、股票期权登记数量:183.8369万份;

2、股票期权名称:嘉和美康期权;

3、股票期权代码:1000000197、1000000198。

五、本次授予后对公司财务状况的影响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一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一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有关规定,需要选择适当的估值模型对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进行计算。公司选择Black-Scholes模型来计算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并于授权日使用该模型对授予的股票期权进行测算,该等费用将在本计划的实施过程中按行权比例进行分期确认。具体参数如下:

1、标的股价:27.30元/股(2022年7月15日公司股票收盘价)

2、有效期:1年、2年(股票期权授权日至各行权期可行权日的期限)

3、历史波动率:26.65%、28.64%(分别取近1年、2年的科创50综指历史平均波动率)

4、无风险利率:1.50%、2.10%(分别采用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金融机构1 年期、2 年期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

5、股息率:0.72%(公司所属申万行业类“计算机-软件开发”最近1年的年化股息率,数据来源:同花顺iFinD金融数据终端)

根据中国会计准则要求,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产生的激励成本摊销情况如下表所示:

注:1、上述预计结果并不代表本激励计划最终的会计成本。实际会计成本除与实际授权日情况有关之外,还与实际生效和失效的股票期权数量有关。 2、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将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 3、上表中数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经初步预计,在不考虑本激励计划对公司业绩的刺激作用情况下,实施本激励计划产生的激励成本将对公司相关各期经营业绩有所影响,但影响程度不大。与此同时,本激励计划的实施,将进一步完善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公司建立、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责任感和使命感,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经营者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共同关注公司的长远发展。

特此公告。

嘉和美康(北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