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98 证券简称:沐邦高科 公告编号:2022-097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投资框架协议事项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问询函》具体内容如下: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6日,公司公告与鄂城区人民政府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拟建设10GW 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项目投资规模预计48亿元,同时终止前期与安义县人民政府签署的8GW TOPCON光伏电池生产基地投资战略合作框架协议。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等有关规定,现请你公司核实并披露以下事项。
1.公司前期于6月2日公告与安义县人民政府签订投资框架协议,不足三个月即终止前述合作,同时再度披露签署大额投资框架协议。公告显示,相关投资协议均无强制约束性。请你公司补充披露:(1)上述投资框架协议终止的原因,并结合前期项目论证、可行性研究及内部决策过程情况,说明前期投资决策是否审慎,董监高履职是否勤勉尽责;(2)公司前期披露的其他大额投资框架协议、销售合同进展情况,是否可能存在不及预期或终止风险;(3)结合项目实际进展情况,自查是否存在夸大项目规模误导投资者,以及是否存在利用无约束性大额投资框架协议迎合市场热点,配合炒作股价的情形。
2.公司披露多份关于TOPCON光伏电池项目的投资合作框架协议,但也称当前并未从事光伏电池业务,亦无相关研发人才团队和生产技术储备。请公司补充披露:(1)自首次披露有关框架协议至今,公司对光伏电池项目的研发投入情况、投资金额及投资类别;(2)在当前缺乏生产技术储备、人才团队尚在筹建阶段的情况下,频繁披露拟开展大额投资的原因及商业合理性。
3.截至2022年一季度末,公司货币资金余额仅0.69亿元、净资产仅9.36亿元,显著低于公司前期披露投资框架合同规模,项目投资存在较大资金缺口。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项目可行性研究情况,定量评估相关项目后续投建所需的资金及投建时间表,公司拟采取的可行的应对措施;(2)按照公司现有资金安排计划,短期内是否可能出现资金缺口较大、导致有关项目无法实际推进或进展不及预期的情况,并向投资者充分揭示风险。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对外披露,并于3个交易日内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的要求,积极就《问询函》所涉及的问题予以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西沐邦高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