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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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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1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388 公司简称:嘉元科技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1)新产品和新技术开发风险

公司所处行业对技术创新能力要求较高,未来如公司不能准确地把握新技术发展趋势,可能使公司丧失技术和市场的领先地位,从而影响公司盈利能力。公司通过长期技术积累和发展,培养了一支高水平、强有力的技术研发团队,形成了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技术研发水平位于行业前列。随着铜箔行业竞争加剧及下游行业的不断发展,对铜箔的质量及工艺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公司需要不断进行技术创新、改进工艺,才能持续满足市场竞争发展的要求。如果在研发竞争中,公司的技术研发效果未达预期,或者在技术更新换代时出现延误,将导致公司面临技术创新带来的风险。

(2)核心技术人员流失风险

公司经过长期发展,在生产工艺、核心技术方面积累了较强的竞争优势。核心技术人员的稳定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公司业务的稳定性和发展的持续性。公司拥有稳定的研发团队,核心技术人员经验丰富,拥有较强的专业能力,为公司产品在市场上的地位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公司十分重视对技术人才的培养,并制定了相应机制,鼓励技术创新,保证了各项研发工作的有效组织和成功实施。如果未来核心技术人员流失,公司的产品研发和制造将受到不利影响,使公司处于市场竞争的不利地位。

(3)新能源汽车产业政策变化及所带来的锂离子电池行业波动风险

公司主营业务为各类高性能电解铜箔的研究、生产和销售,主营业务利润主要来源于锂电铜箔的生产和销售。报告期内,第二季度前期受区域性突发的新冠疫情影响,下游市场需求偏弱;后期随着疫情缓解,下游市场需求基本修复。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锂离子电池领域,最终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储能电池等产业,目前国内新能源汽车企业正处在产品结构调整和技术提高过程,如果新能源相关产业政策发生重大不利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4)锂电铜箔核心技术差距的风险

锂电铜箔核心技术主要体现为铜箔厚度、单位面积质量、抗拉强度、延伸率、粗糙度、抗氧化性等技术指标,其中厚度对产品生产的影响为厚度越薄,成品率越低、工艺成本越高,为解决上述生产工艺上的难题,需要锂电铜箔生产企业具备较强的工艺技术和研发实力。

目前公司主要产品以≤6微米极薄锂电铜箔为主,若未来下游客户大批量应用≤6微米极薄锂电铜箔生产锂离子电池,市场竞争加剧的情况发生,公司如不能根据客户的需求提升产品性能,公司的锂电铜箔产品的经营及其市场竞争地位将受到影响。

(5)产品结构单一和下游应用领域集中的风险

报告期内,公司主营产品为超薄锂电铜箔和极薄锂电铜箔,产品直接下游客户主要为锂离子电池厂商,终端主要应用于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储能设备及电子产品等领域,下游应用领域较为集中。在公司其他类型产品尚未大规模投入市场前,如果锂电铜箔产品销售受到市场竞争加剧、新技术更迭或新竞争者进入等因素的影响有所下滑,将会对公司的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6)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铜箔行业在我国已发展了数十年,虽然行业的资金壁垒和技术壁垒较高,但目前市场竞争也较为激烈,市场化程度较高。近年来,锂离子电池市场快速发展,原有的锂电铜箔企业在报告期内不断扩大产能,部分标准铜箔企业相继进入锂电铜箔领域,通过对原有PCB用标准铜箔产线进行升级改造或者新建产线来提升锂电铜箔产能,加剧了锂电铜箔市场的竞争。同时,部分其他产业的资金相继涌入锂电铜箔领域,进一步加剧了锂电铜箔行业的竞争。

市场竞争的加剧可能导致产品价格的波动,进而影响公司的盈利水平。如果公司未来不能准确把握市场机遇和变化趋势,不断提高产品技术水平,开拓新的市场,有效控制成本,则可能导致公司的竞争力下降,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失去领先优势,进而对公司业绩造成不利影响。

(7)毛利率下降的风险

公司各细分产品毛利率的变动是销售单价和单位成本变动综合影响的结果。若未来市场竞争加剧或国家政策调整等因素使得公司产品售价及原材料采购价格发生不利变化,公司产品毛利率存在下降的风险。

(8)公司未来产能过剩导致无法及时消化的风险

公司目前拥有多个在建铜箔生产项目及拟建项目,上述项目建成后公司产能规模将相应扩大,有助于提升公司满足市场需求的能力。但如果未来国内新能源汽车、消费电子、储能等领域对高性能铜箔产品的需求发生变化,或其他行业发展和技术变化导致铜箔市场产能过剩,将给公司的产能消化造成不利影响,从而对公司经营业绩造成不利影响。受益于新能源市场的高景气度,作为锂电池上游端的锂电铜箔需求也保持着稳步增长趋势,公司将进一步拓宽销售渠道,提升产品竞争力,充分消化新增产能以提升公司经营业绩。

上述风险都将直接或间接影响本公司的经营业绩,请投资者仔细阅读。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1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元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在公司办公楼四楼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及相关材料已于会议前5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出席会议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叶成林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成林先生主持,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

(2)经审议,认为本次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修订后的《监事会议事规则》尚需由董事会将其他修订后的《治理制度》一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现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最终授信额度、期限及利率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在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可在额度内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协议。

(2)经审议,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四)《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嘉元”)、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嘉元”)提供授信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嘉元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时代”)提供授信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担保总额度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嘉元时代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嘉元时代其他股东未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等比例担保。

(2)经审议,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事项系综合考虑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扩产项目建设需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嘉元、江西嘉元及控股子公司嘉元时代,上述三家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五)《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82)。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7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1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1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1日

至2022年9月1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本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2022年8月17日在《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2、特别决议议案:3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3、4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现场登记时间:2022年8月31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二)现场登记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

(三)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号卡和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2、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证明办理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3、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4、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法人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并须于出席会议时出示。

5、接受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上上述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请于2022年8月30日下午16时前以信函或传真方式送达至公司董事会办公室,并请来电确认登记状态。

6、注意事项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

六、其他事项

(一) 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敬敏、赖戈文

联系方式:0753-2825818

联系传真:0753-2825858

电子邮箱:mzjykj@163.com

邮政编码:514759

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二)本次会议预计会期半天,与会股东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三)临时提案请于会议召开前10天提交董事会。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1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0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元科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1日以通讯方式和书面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2年8月16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会议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编制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2)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报告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提高公司内部控制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以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治理制度中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防范大股东及关联方资金占用专项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战略发展委员会议事规则》《提名委员会议事规则》《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事规则》《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内部审计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债务筹资管理办法》《总裁(联席总裁)工作细则》《重大投资业务管理办法》《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对外捐赠管理制度》进行修订。

(2)经审议,认为本次修订公司治理制度符合公司发展需求及实际情况,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中,修订后的《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累积投票制度实施细则》《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利润分配管理制度》《承诺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管理制度》《债务筹资管理办法》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4)及上网附件。

(三)《关于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1)议案内容: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提高资金运营能力,现根据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最终授信额度、期限及利率将以实际与银行签署的协议为准。

本次授信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在有效期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及其授权代理人在有效期内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公司办理相关业务,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可在额度内签署相关综合授信协议。

(2)经审议,认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40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信用证、保函等),符合公司及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5)。

(四)《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议案》

(1)议案内容:根据子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以下统称“子公司”)实际生产经营发展需要和总体发展规划,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嘉元”)、江西嘉元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嘉元”)提供授信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公司拟为控股子公司广东嘉元时代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元时代”)提供授信连带责任担保保证,担保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担保总额度指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具体担保期限根据届时签订的担保合同为准,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本次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嘉元时代提供担保,控股子公司嘉元时代其他股东未按所享有的权益提供等比例担保。

(2)经审议,公司本次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事项系综合考虑子公司经营发展需要、扩产项目建设需求而做出的,符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和整体发展战略。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宁德嘉元、江西嘉元及控股子公司嘉元时代,上述三家子公司资产信用状况良好,担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授信担保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6)。

(五)《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1)议案内容: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2)经审议,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82)。

(六)《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的议案》

(1)议案内容∶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1年度审计机构,能够认真履行其审计职责,并通过实施审计工作,客观评价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独立发表审计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经审议,同意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及内控审计机构,聘期为一年,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尚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83)。

(七)《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1)议案内容:鉴于公司已于2021年11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由董事会转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人士在上述议案的授权范围内具体处理本次发行的相关事宜。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已于2022年7月8日出具了证监许可〔2022〕1449号《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批复自同意注册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为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并结合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决策下列事项:在申购当日,如本次发行的累计有效认购金额超过本次募集资金需求总量(472,201.00万元),若按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中配售原则确定的发行股数低于本次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的情况下,经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董事长有权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本次发行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公司和保荐机构(主承销商)有权按照经董事长调整后的发行价格向经确定的发行对象,按照相关配售原则进行配售。

(2)经审议,认为本议案相关授权事项结合了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相关授权,有助于高效、有序地完成本次发行工作,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八)《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1)议案内容:公司董事会提请于2022年9月1日在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雁洋镇文社村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办公楼一楼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25日,会议主要审议并表决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需提请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相关议案。

(2)经审议,认为提请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符合公司相关规定。议案予以通过。

(3)表决情况:9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

(4)本议案不涉及关联交易事项,无需回避表决。

(5)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具体内容请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披露的《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7)。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688388 证券简称:嘉元科技 公告编号:2022-082

转债代码:118000 转债简称:嘉元转债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本公司就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作如下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时间

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1号文)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78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26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633,428,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123,858,490.57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09,569,509.43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于2019年7月19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19]第 ZC10443 号)。

2、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180号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应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240,000,000.00元,扣除与发行有关的费用总额共计人民币14,835,377.36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225,164,622.64元。本次募集资金于2021年3月1日全部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3月1日对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可转债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C10031号)。

(二)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和结余情况

2022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10,992.21万元(不含手续费),募投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579.71万元;2022年半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06.75万元,2022年半年度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0.00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54,518.66万元(不含手续费),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4,096.14 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3,408.24 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2,359.27 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2、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情况

2022年半年度实际使用募集资金30,751.05万元(不含手续费),2022年半年度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606.02万元,2022年半年度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1,488.4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91,318.64万元(不含手续费),累计收到募集资金利息收入为1,355.16万元;累计收到理财产品利息收入2,066.00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34,758.81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募集资金利息收入及理财产品利息收入)。

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结存情况如下: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并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公司经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221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5,780.00万股(以下简称“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于2019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聘请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兴证券”)担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2年12月31日。

经证监许可[2021]180号文同意注册,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240.00万张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发行可转债”)并于2021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公司聘请长江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江保荐”)担任公司发行可转债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同时承接东兴证券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

公司于2021年11月22日召开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关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出于公司2021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工作需要,经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聘请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担任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承接长江保荐未完成的持续督导工作,不局限于负责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保荐及证券上市后的持续督导工作、发行可转债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剩余持续督导期内的持续督导工作。

2022年2月8日,公司分别与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存储专户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汇丰银行(中国)有限公司梅州支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宝安支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县锭子桥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2022年2月8日,公司分别与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存储账户之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江支行、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嘉应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梅县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梅州分行及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20年12月28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现有生产线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0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嘉元科技关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用于其他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78),公告中所述的“年产1.5万吨锂电铜箔项目”实际为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项目于2021年1月方完成备案,故公告中项目名称尚为暂定名);2021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投项目之“5000吨/年新能源动力电池用高性能铜箔技术改造项目”和“企业技术中心升级技术改造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以上募投项目实际节余资金已划拨至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银行账号:1407702519000005068)。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8日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2021年8月27日,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之“嘉元科技(深圳)科技产业创新中心项目”节余募集资金(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上述实际节余募集资金已划拨至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监管专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银行账号:35050168620709688388-0002)。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嘉元科技(宁德)有限公司已于2022年2月8日与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福安支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签订《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上述《募集资金专户储存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1、截至2022年6月30日,“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2、截至2022年6月30日,“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正常履行,不存在其他问题。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9年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件2《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为0.00万元,其余均为协定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截至2022年8月13日,IPO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授权期限已到期,公司已于2022年8月13日前完成赎回,后续不再使用IPO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2、2021年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包含本数)的可转债闲置募集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确保资金安全的情况下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后自2022年3月12日起12个月内有效。授权董事长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短期、保本型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余额为0.00万元,其余均为协定存款,存放情况如下: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新增使用超募资金投入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超募资金的使用详见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披露的《嘉元科技关于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0-017),该项目的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件1《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最终以实际建设情况为准。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募投项目“高洁净度铜线加工中心建设项目”已完成结项,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经公司于2022年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将高洁净度铜线加工中心建设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净额,具体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银行结息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截至本报告批准报出日,该项目实际节余募集资金1,579.71万元已于2022年4月14日划拨至公司自有资金账户作为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使用。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已披露的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及时、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事项。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除部分已结项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公司在福建省宁德市投资建设的“年产1.5万吨高性能铜箔项目”或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外,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资金用途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监管要求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情况。

六、专项报告的批准报出。

专项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6日批准报出。

特此公告。

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附件1:

“2019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广东嘉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

单位:万元

注1:“变更用途的募集资金总额”包含“高洁净度铜线加工中心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该项目已于2022年3月结项,节余募集资金于2022年4月实际转出1,579.71万元。

(下转78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