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敖东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提示性公告
证券代码:000623 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公告编号:2022-060
债券代码:127006 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敖东转债”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证券代码:000623,证券简称:吉林敖东
2、债券代码:127006,债券简称:敖东转债
3、转股价格:19.93元/股
4、转股时间:2018年9月19日至2024年3月13日
5、根据《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 “《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2022月8月1日至2022年8月16日,公司股票已有12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可转债发行上市基本情况
(一)可转债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核准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4号)核准,公司于2018年3月13日公开发行了面值总额241,300万元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二)可转债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深证上[2018]191号”文同意,公司241,3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已于2018年5月11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敖东转债”,债券代码“127006”。
(三)可转债转股期限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发行结束之日起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18年9月19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4年3月13日)止。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初始转股价格为21.12元/股,不低于募集说明书公告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若在该20个交易日内发生过因除权、除息引起股价调整的情形,则对调整前交易日的交易均价按经过相应除权、除息调整后的价格计算)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
2、公司2018年4月24日召开的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7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7年年末总股本1,162,769,962股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3.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该分红方案于2018年6月22日除权。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敖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8年6月22日起由原来的21.12元/股调整为20.82元/股。
3、公司2019年4月24日召开的2018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8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8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以未分配利润按每10股派现金红利2.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本年度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敖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19年6月19日起由原来的20.82元/股调整为20.62元/股。
4、公司2020年5月18日召开的2019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19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9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敖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0年7月13日起由原来的20.62元/股调整为20.42元/股。
5、公司2021年5月12日召开的202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0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元(含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敖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1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起由20.42元/股调整为20.22元/股。
6、公司2022年5月13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21年权益分派实施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的股份数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元(含 税),送红股0股(含税),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根据可转换公司债券相关规定,敖东转债的转股价格于2022年6月16日(除权除息日)起由20.22元/股调整为19.93元/股。
二、可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根据《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
1、修正权限与修正幅度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期间,当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0%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表决。
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 转股价格应不低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和前 一交易日均价之间的较高者。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计算。
2、修正程序
如公司决定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公司将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媒体上刊登股东大会决议公告,公告修正幅度和股权登记日及暂停转股期间等 有关信息。从股权登记日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转股价格修正日)起,开始恢复 转股申请并执行修正后的转股价格。若转股价格修正日为转股申请日或之后,转 换股份登记日之前,该类转股申请应按修正后的转股价格执行。
三、关于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的具体说明
2022年8月1日至2022年8月16日,公司已有12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敖东转债”当期转股价格19.93元/股的80%,即15.94元/股的情形,预计触发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件。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及《募集说明书》等相关规定,若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公司将按照募集说明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的,则视为本次不修正转股价格。
四、其他事项
投资者如需了解“敖东转债”的其他相关内容,请查阅公司于2018年3月9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或拨打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 0433-6238973。
特此公告。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