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39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5日以送达、传真和邮件等形式发给各位董事,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15名,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5名,会议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并一致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存续分立的议案。
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成立于2001年3月,注册资本为23,568.43万元,法定代表人为翟怀宇,经营范围为非金属矿及制品销售,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制造、销售等。公司持有其 64.61%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3.69%股权,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持有其1.7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92,726,180.31元,总负债为2,145,203,289.71元,净资产为547,522,890.60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37,822,013.94元,净利润11,474,058.4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2年3月31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07,774,231.86元,总负债为2,186,902,800.13元,净资产为520,871,431.73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648,879.19元,净利润-26,651,458.8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进行存续分立。本次分立将按照业务划分的原则,依据审计、评估结果进行资产、负债分割及人员安排。本次分立完成后,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继续存续,主营预拌混凝土业务,新设立亚泰集团长春现代建筑产业化有限公司(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准的名称为准)的股东和持股比例不变,公司持有64.61%股权、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33.69%股权、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持有1.70%股权,主营建材制品业务。
本次分立符合公司战略布局与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公司聚焦主业建材产品生产销售,发挥专业化、职能化的优势,不会对公司的经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申请融资的议案。
鉴于公司部分流动资金借款即将到期,同意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的3亿元流动资金借款到期日调整为2022年12月10日,原保证方式维持不变;同意公司继续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请流动资金借款4亿元,年利率不超过6.9%,期限不超过2年(含2年)。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所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的议案。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由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分别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3亿元、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质押担保;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4,500万元、8,8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213,065.73万元,占公司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2.75%;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6,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50%。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881 证券简称:亚泰集团 公告编号:临2022-040号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所属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特 别 提 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由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分别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3亿元、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质押担保;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4,500万元、8,8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213,065.73万元,占公司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2.75%;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6,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50%。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上述担保无反担保。
● 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所属子公司经营需要,同意由公司、亚泰医药集团有限公司、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为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在吉林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东盛支行分别申请的银行承兑汇票授信3亿元、2亿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以公司持有的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全部股权质押担保;同意继续为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在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二道支行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14,500万元、8,850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同意继续为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长春南关惠民村镇银行有限责任公司申请的流动资金借款 1,000 万元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陈波
经营范围:铁矿石、石膏、助磨剂、缓凝剂、粉煤灰等经销、煤炭批发经营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截止 2021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6,687,507,822.34元,总负债为7,477,620,621.92元,净资产为-790,112,799.58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6,560,424,330.63元,净利润-78,886,883.01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2年3月 31日,吉林亚泰集团物资贸易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393,487,575.20元,总负债为9,193,279,773.84元,净资产为-799,792,198.64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999,019,452.78元,净利润-9,679,399.06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2、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伊通满族自治县经济开发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熟料生产、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
截止 2021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97,006,184.12元,总负债为516,895,257.68元,净资产为280,110,926.44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520,469,919.65元,净利润35,624,927.5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2年3月 31日,亚泰集团伊通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06,415,894.42元,总负债为529,087,678.20元,净资产为277,328,216.22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0,052,579.81元,净利润-2,782,710.2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3、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双阳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水泥制品制造;水泥制品销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其 74%股权
截止 2021年12月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332,120,980.62元,总负债为5,009,813,318.94元,净资产为2,322,307,661.68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705,337,331.91元,净利润327,544,294.17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2年3月 31日,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734,391,442.98元,总负债为5,430,222,586.20元,净资产为2,304,168,856.78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21,485,404.94元,净利润-18,138,804.90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4、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翟怀宇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预拌混凝土、混凝土构件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控股子公司,本公司直接持有其 64.61%股权,本公司控股子公司亚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其33.69%股权、吉林亚泰水泥有限公司持有其1.70%股权
截止2021年12月31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692,726,180.31元,总负债为2,145,203,289.71元,净资产为547,522,890.60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037,822,013.94元,净利润11,474,058.46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2年3月31日,亚泰集团长春建材有限公司总资产为2,707,774,231.86元,总负债为2,186,902,800.13元,净资产为520,871,431.73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4,648,879.19元,净利润-26,651,458.87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5、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地: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
法定代表人:马东梅
经营范围:药品零售、生活美容服务、中成药、中药饮片、化学药制剂、抗生素、生化药品、生物制品的零售等
与本公司关系:为本公司的控股子公司,本公司持有其 76.31% 股权
截止 2021年12月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5,221,111,065.22元,总负债为4,572,394,016.77元,净资产为648,717,048.45元,2021年实现营业收入1,812,167,890.60元,净利润4,928,661.18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截止2022年3月 31日,吉林大药房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总资产为4,969,411,175.54元,总负债为4,321,694,372.71元,净资产为647,716,802.83元,2022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380,243,823.66元,净利润-1,000,245.62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被担保人的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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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担保事项在审批程序上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公司拥有被担保人的控制权,被担保人为公司合并报表的所属公司,具备偿还债务能力。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对外担保
上述担保生效后,公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金额累计为1,213,065.73万元,占公司 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92.75%;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之外的担保金额累计为6,500万元,占公司2021年12月31日经审计归属于母公司净资产的 0.50%。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上述担保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O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