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3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一)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22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由于公司2021年度业绩考核未达到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95名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此外,有6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也由公司回购注销,合计回购注销7,574,000股。此外,因公司2021年度利润分配在本次回购注销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完成前已实施完毕,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相应调整本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为8.89元/股。2022年6月29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相关股份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01人,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合计7,574,000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限制性股票10,086,000股。
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实施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暨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导致不符合激励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120,000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回购注销;由于公司经营所面临的内外部环境与制定股权激励计划时相比发生了较大变化,导致公司预期经营情况与激励方案考核指标的设定存在偏差。董事会对公司经营计划进行调整,继续实施本次激励计划将难以达到预期的激励目的和效果。公司董事会经审慎研究后同意终止实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注销94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9,966,000股限制性股票。
(二)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
2022年4月6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公司披露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2022年4月27日,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上述议案。2022年6月9日,公司完成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工作。2022年6月1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同意将2022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行权价格由9.09元/股调整为8.89元/股。
(三)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进展情况
2021年10月2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部分社会公众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5,000万元(含)-人民币30,000万元(含)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9.75元/股,独立董事对本次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3,474,742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4%,其中最高成交价为11.84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81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29,986,103.34元(不含交易费用)。以上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上限,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四)在海南投资设立子公司并完成注册登记
2022年5月,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在海南省洋浦经济开发区设立全资子公司东鹏投资(海南)有限责任公司和东鹏贸易(海南)有限责任公司,目的是借助海南自由贸易港贸易、投资、跨境资金流动等方面的政策优势,发展公司境内外贸易、投资及国际合作。东鹏投资(海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主要是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东鹏贸易(海南)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主要是从事东鹏品牌产品的贸易活动。公司持有新设两家公司100%的股权,已完成上述两家子公司的设立和注册登记。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长:何新明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1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孙谦、罗维满、尹虹、许辉董事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出席董事占东鹏控股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何新明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证券日报》。公司独立董事就半年报相关事项出具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独立董事出具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披露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独立董事就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结论的独立意见,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9票,占全体董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董事会的相关议案;
3、独立董事关于资金占用、对外担保的专项说明及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2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在东鹏总部大厦2508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4日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出席监事占东鹏控股全体监事人数的100%,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罗思维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范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真实反映了公司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占全体监事人数的100%;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2、涉及本次监事会的相关议案。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4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6月30日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及存货等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过测试,2022年半年度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共计3,883.4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
(一)公司对信用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为:
公司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进行估计。公司考虑有关过去事项、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计算合同应收的现金流量与预期能收到的现金流量之间差额的现值的概率加权金额,确认预期信用损失。如果有客观证据表明某项金融资产已发生信用减值,则公司对该金融资产单独计提信用减值准备。
2022年半年度公司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合计14,399,606.57元。其中应收票据减值准备转回146,270,172.33元,应收账款减值准备增加160,973,073.35元,主要系依据会计准则,公司将逾期应收票据重分类到应收账款列示所致。
(二)公司对存货跌价准备确认方法为:
对于数量繁多、单价较低的存货,按存货类别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对于在同一地区生产和销售的产品系列相关、具有相同或类似最终用途或目的,且难以与其他项目分开计量的存货,合并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其他存货按单个存货项目的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差额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可变现净值是指在日常活动中,存货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
2022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存货跌价准备24,434,803.13元,主要是由于部分库龄较长的存货的市场价格较低,导致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
三、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导致2022年半年度利润总额减少38,834,409.70元。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符合会计准则和相关政策要求,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行为。
四、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公司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和公司资产的实际情况,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 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有助于向投资者提供真实、完整、可靠的财务数据和会计 信息,且决策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我们同意公司按有关会计政策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有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003012 证券简称:东鹏控股 公告编号:2022-075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现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222 号)核准,公司于深圳证券交易所以每股人民币11.35元的发行价格首次公开发行143,000,000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款计人民币1,623,050,000.00元,扣除保荐费及承销费共计人民币96,739,011.33元后,实际收到上述募股资金人民币1,526,310,988.67元,扣除由本公司支付的其他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480,067,000.0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0年10月13日全部到账,经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德师报(验)字(20)第00558号验资报告。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64,044,839.78元,其中用于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935,696,660.93元,自募集资金到账日至2022年6月30日止期间累计使用人民币328,348,178.85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计人民币216,022,160.22元。此外,募集资金专户中另有已使用自有资金支付的发行费用人民币26,422,656.83元、募集资金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17,998,375.47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保护投资者权益,本公司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等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了《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
本公司会同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湖口东鹏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口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丰城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丰城东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澧县新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澧县新鹏陶瓷”)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江门市东鹏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门智能家居”)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会同中金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南庄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本公司与子公司佛山市东鹏陶瓷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佛山东鹏陶瓷发展”)会同中金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石湾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上述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管理和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在各银行账户的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注:湖口东鹏于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佛山禅城支行开立的账户为7天通知存款临时账户,该账户存款余额已全部结转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2年1月17日销户。
除此以外,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已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余额为人民币46,571,179.87元。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见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有关要求存放、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情况,2022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及管理的违规情形。
广东东鹏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人民币:元
■
注1: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投入金额为人民币1,264,318,091.00元,其中累计使用募集资金人民币1,264,044,839.78元,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273,251.22 元。
注2:扩建4条陶瓷生产线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大于募集后承诺投资金额,主要系使用募集资金存放专用账户期间产生的利息收入人民币273,251.22 元进行本项目投资。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该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896,053.24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