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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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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889 公司简称:新澳股份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1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6日以书面、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陈学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监事会对公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进行认真审议,形成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公司监事会成员保证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3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2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根据财政部修订的相关会计准则作出的调整,不会对本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1年12月3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的通知》(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产出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内容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及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以上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主要内容

准则解释第15号规定了关于企业将固定资产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前或者研发过程中的产品或副产品对外销售的会计处理、关于资金集中管理相关列报、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新旧衔接规定,对于在首次施行该解释的财务报表列报最早期间的期初至该解释施行日之间发生的试运行销售,企业应当按照该解释的规定进行追溯调整;追溯调整不切实可行的,企业应当从可追溯调整的最早期间期初开始应用该解释的规定,并在附注中披露无法追溯调整的具体原因。

根据准则解释第 15 号的新旧衔接规定,企业应当对在首次施行该解释时尚未履行完所有义务的合同执行该解释,累积影响数应当调整首次执行该解释当年年初留存收益及其他相关的财务报表项目,不应调整前期比较财务报表数据。

以上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按照财政部相关规定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审议程序

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监事会、独立董事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执行财政部修订及发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进行的相应变更,符合财政部、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情形。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公司独立董事意见:公司依据财政部修订及颁布的最新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了相应变更,使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国家现行规定保持一致,有利于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一致同意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889 证券简称:新澳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0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上午9: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6日以书面、电话等方式通知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会议由董事长沈建华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并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制度》。

(三)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 票、弃权票0 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2)

特此公告。

浙江新澳纺织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