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33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8月12日以电子邮件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由董事长乔德卫先生主持,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充分审议并经过有效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绿动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剩余存续期限较长,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为维护全体投资者利益,同意公司本次不向下修正“绿动转债”转股价格,且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内(即2022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16日),如公司A股股价再次触发“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8月17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提出“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不向下修正“绿动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表决情况: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议案李雷先生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的议案》,同意根据中国证监会2022年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上市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修订公司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1330 证券简称:绿色动力 公告编号:临2022-034
转债代码:113054 转债简称:绿动转债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不向下修正“绿动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2022年8月17日,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价已触发“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 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同时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2022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16日)内,如公司A股股价再次触发“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8月17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提出“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32号)核准,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2月25日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360万张(债券简称:绿动转债,债券代码:113054),可转换公司债券存续的起止日期为2022年2月25日至2028年2月24日,转股期为2022年9月5日至2028年2月24日,初始转股价格为9.82元/股。因公司实施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绿动转债”转股价格自2022年7月21日起由9.82元/股调整为9.72元/股(公告编号:临2022-031)。
二、关于不向下修正转股价格的具体内容
根据《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的转股价格修正条款,在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存续期间,当公司A股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85%(不含85%)时,公司董事会有权提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及类别股东大会审议表决。上述方案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可实施。股东大会进行表决时,持有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股东应当回避。修正后的转股价格应不低于前述的股东大会召开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和前一个交易日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较高者,且不低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和股票面值。
截至2022年8月17日,公司A股股价出现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低于转股价的85%的情形,已触发“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2022年7月29日发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2号一一可转换公司债券》规定,在转股价格修正条件触发当日,上市公司应当召开董事会审议决定是否修正转股价格,在次一交易日开市前披露修正或者不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提示性公告,并按照募集说明书或者重组报告书的约定及时履行后续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上市公司不修正转股价格的,下一触发转股价格修正条件的期间从本次触发修正条件的次一交易日重新起算。
鉴于“绿动转债”发行上市时间较短,剩余存续期限较长,综合考虑公司的基本情况、市场环境等多重因素,以及对公司长期稳健发展与内在价值的信心,为维护全体股东利益、明确投资者预期,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李雷先生回避表决),审议通过《关于不向下修正可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决定本次不向下修正“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同时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未来十二个月(2022年8月17日至2023年8月16日)内,如公司A股股价再次触发“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亦不提出向下修正方案。从2023年8月17日开始重新起算,若再次触发“绿动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召开会议决定是否提出“绿动转债”的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方案。
特此公告。
绿色动力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