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0306 公司简称:ST商城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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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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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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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2022年1月,公司与第二大股东中兆投资签署了《资产出售意向书》,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商业城百货100%股权,对方有意通过现金承债式进行收购。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可能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截至本报告日,公司正按照意向书安排积极推动相关交易实施,公司将根据实际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2-046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8月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的通知,本次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以通讯的方式召开。公司全体监事出席了会议,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经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监事会审核意见:(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2)2022年半年报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监事会认为: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有序实施,不存在损害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该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2-048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上半年度经营数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本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3号-行业信息披露》、《关于做好上市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披露工作的通知》要求,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将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披露如下:
一、2022年半年度,公司无门店变动情况。
二、2022年下半年,公司无拟增加门店情况。
三、2022年半年度主要经营数据:
(一)主营业务分经营业态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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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主营业务分经地区情况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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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之经营数据未经审计,公司董事会提醒投资者审慎使用该等数据。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2-045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5日发送至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会议于2022年8月17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表决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制定〈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相关文件。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0306 证券简称:ST商城 公告编号:2022-047号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等相关规定,现将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835号文核准, 本公司由承销商东莞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21日非公开发行普通股(A 股)股票5,343.60万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6.55元。截至2021年12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350,005,8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5,635,316.97元,募集资金净额344,370,483.03元。
截止2021年12月21日,本公司上述发行募集的资金已全部到位,业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大华验字[2021]000883号”验资报告验证确认。
商业城公司本次发行股票募集的股款为人民币350,005,800.00元,扣除应付的承销保荐费人民币3,180,000.00元(含税,不含税金额3,000,000.00元)后的募集资金余款为人民币346,825,800.00元,于2021年12月21日存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公司募集资金的用途为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债务,公司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于2021年12月27日偿还银行借款25,000,000.00元, 2021年12月27日偿还关联方债务80,000,000.00元,余款241,825,800.00元于2021年12月27日转入控股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一般账户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款项转入子公司一般账户后,偿还关联方债务152,000,000.00元。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募集资金346,825,800.00元,累计用于归还银行借款金额25,000,000.00元,偿还关联方债务金额232,000,000.00元,支付中介机构与定向增发相关费用2,560,000.00元,存放于子公司在银行开立的一般账户金额87,265,800.00元。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0。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余额合计为23,387.12元,主要为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6月30日期间发生的银行存款利息入账等原因产生。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商业城制定了《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和管理等方面做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自募集资金到位以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共有2个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账户余额合计为23,387.12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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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本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使用专户。公司及东莞证券分别与盛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市东顺城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使用实施严格审批。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一直严格按照《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存放、使用、管理募集资金。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本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及时、准确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形。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七、保荐机构对公司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沈阳商业城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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