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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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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1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09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中交”)持有合肥和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和宸”)33%股权,为支持合肥和宸开发建设,合肥中交拟与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合肥和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合肥中交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2,943.36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6%。

2、我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财务资助事项,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提供财务资助情况概述

(一)简述

我司为支持下属房地产项目公司开发建设,拟与相关项目公司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财务资助基本情况

我司全资子公司合肥中交持有合肥和宸33%股权,为支持合肥和宸开发建设,合肥中交拟与其他股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向合肥和宸提供财务资助,其中合肥中交提供财务资助金额为42,943.36万元,期限不超过1年,年利率6%。

(三)审议情况

我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接受财务资助方的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和宸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6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21年12月15日

法定代表人:邱宏刚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福州路与南淝河路交口西南角BK202106地块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建设工程设计;建筑物拆除作业(爆破作业除外);建设工程施工;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电气安装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土石方工程施工;家用电器安装服务;物业管理;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股东构成:安徽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67%股权,合肥中交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持有33%股权。

股权结构图:

经营情况:合肥和宸正在对合肥市滨湖区BK202106号地块进行开发建设,经营情况正常。

合肥和宸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合肥和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我司在上一年度没有对合肥和宸提供财务资助。

三、被资助对象其他股东方情况

名称:安徽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4年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康勇

注册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高新区黄山路626号1幢612室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与销售;商品房出租;房屋工程设计;旧楼拆除;道路及土方工程、室内装饰工程施工;冷气工程施工、安装、管理;物业、酒店管理;企业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东:保利发展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安徽保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本次按合作比例以同等条件为合肥和宸提供财务资助。

四、财务资助风险防范措施

我司在提供资助的同时,将加强对合肥和宸的经营管理,积极跟踪合肥和宸的日常生产经营和项目建设的进展,控制资金风险,确保公司资金安全。

五、董事会意见

我司本次对合肥和宸提供的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合肥和宸房地产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正常经营需要;合肥和宸所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发展前景良好,公司经营正常;公司派驻管理人员及财务人员参与项目公司的经营管理,财务风险可控, 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六、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七、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中交地产本次对合肥和宸提供财务资助,有利于保障合肥和宸所开发项目的顺利推进,符合公司整体经营需要;合肥和宸其它股东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提供财务资助,财务资助公平、对等;中交地产在合肥和宸派驻管理人员,财务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八、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214,254.31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373%;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772,808.16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37 %;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441,446.15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35%。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九、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10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1、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控股子公司中交地产(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公司”)拟与合作方苏州隽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隽泽公司”)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苏州中交路劲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路劲公司”)富余资金,其中苏州公司拟调用不超过25,500万元,隽泽公司拟调用不超过24,500万元,上述资金将根据路劲公司资金情况分批次调用,调用期限自每笔资金到账起不超过3年,不计息。

2、我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公司拟与合作方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集团”)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苏州华运地产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运公司”)富余资金(到期续借),其中苏州公司拟调用不超过10,200万元,金地集团拟调用不超过9,800万元,调用期限1年,年利率4.35%。

3、我司在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一、与合作方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情况概述

(一)简述

为盘活项目公司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我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公司拟与合作方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我司并表的项目公司向其他股东提供资金的行为构成财务资助。本次财务资助不会影响我司正常业务开展及资金使用,不属于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主板规范运作指引》等规定的不得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形。

(二)资金调用基本情况

1、我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公司拟与合作方隽泽公司按持股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路劲公司富余资金,其中苏州公司拟调用不超过25,500万元,隽泽公司拟调用不超过24,500万元,上述资金将根据路劲公司资金情况分批次调用,调用期限自每笔资金到账起不超过3年,不计息。

2、我司控股子公司苏州公司拟与合作方金地集团按权益比例以同等条件调用华运公司富余资金(到期续借),其中苏州公司拟调用不超过10,200万元,金地集团拟调用不超过9,800万元,调用期限1年,年利率4.35%。

(三)董事会审议情况

我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本项议案需提交我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调用资金的合作方基本情况

(一)苏州隽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楠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苏州工业园区榭雨街9号39幢132室

成立时间:2016年8月2日

股东构成:苏州路劲置业有限公司持有100%股权。

股权结构图:

隽泽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隽泽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除本次调用的资金外,我司对隽泽公司无其他财务资助。

(二)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凌克

注册资本:451458.3572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田街道岗厦社区深南大道2007号金地中心32层

成立时间:1988年1月20日

股东构成: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为A股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富德生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持股21.69%。

经营范围: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兴办各类实体(具体项目需另报);经营进出口业务;信息咨询(不含限制项目)。

金地集团经营情况正常,最近一年及一期财务指标:

(单位:万元)

金地集团是失信被执行人,不是我司关联方。

我司对金地集团尚有未到期财务资助100,154.07万元。

三、财务资助的风险防控措施

本次调用资金的项目公司经营情况正常,本次各合作方调用富余资金不会对项目公司后续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项目合作各方按股权(权益)比例同等条件调用,权利对等;我司对项目公司合并报表,项目公司由我司负责经营和财务管理,我司将密切关注项目公司和资助对象在生产经营、资产负债情况等方面的变化,有效管控项目公司资金,控制和防范风险,保护公司资金安全。

四、财务资助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项目公司合作各方按股权(权益)比例调用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合作各方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我司及我司股东方利益的情形。

五、提供财务资助后关于募集资金使用的承诺

我司承诺在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后的十二个月内,不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将募集资金投向变更为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将超募资金永久性用于补充流动资金或者归还银行贷款。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对本次财务资助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项目公司各合作方按股权(权益)比例调用项目公司资金公平、对等,确保了项目公司各方股东平等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对公司整体发展有积极的影响,风险可控,不会对项目公司的开发建设和正常经营造成影响,不存在损害中交地产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公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的情况

截至2022年7月31日,我司累计对外提供财务资助余额为1,214,254.31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373%;其中我司对有股权关系的房地产项目公司提供股东借款余额为772,808.16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237 %;合作方从我司并表房地产项目公司调用富余资金余额为441,446.15万元,占我司2021年末经审计归母净资产比例为135%。公司不存在逾期未收回的借款。

八、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11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召集人:经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由公司董事会召集本次股东大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公司《章程》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等的规定。

(四)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2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日0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

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方式: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

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

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6日。

(七)出席对象:

1、截止2022年8月2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持有本公司股票的股东或其授权委托的代理人。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八)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3号院1号楼合生财富广场15层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8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108、109、110号。

关联方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将回避表决第1项议题。

三、会议登记事项

(一)参加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

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股东代码卡;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书面委托书和股东代码卡;

2、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帐户卡出席,如委托代理人出席,则应提供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股票帐户卡、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二)登记时间:2022年8月31日、9月1日上午9:00至下午4:30。

(三)登记地点: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四)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洪湖东路9号财富大厦B座9楼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401147

电话号码:023-67530016

传真号码:023-67530016

联系人:王婷、容瑜

(五)会议费用:与会股东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1: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2: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0736”,投票简称为“中交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1)本次审议的议案为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2)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2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2年9月2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委托______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公司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该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三、该表决权具体指示如下:

四、本人(本单位)对上述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姓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生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注1: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的相应空格内划“√”,其他空格内划“×”;

2: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07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于2022年8月10日以书面方式发出了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的通知,2022年8月17日,我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李永前先生主持。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全体董事审议,形成了如下决议:

(一)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

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本项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108。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为项目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109。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合作方共同调用项目公司富余资金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110。

本项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度对外捐赠预算的议案》。

为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回馈社会,发扬人道主义精神,我司(含控股子公司)在2022年度对外捐赠支出预算总额为260万元人民币。本次对外捐赠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对我司当期及未来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五)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九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项议案详细情况于2022年8月18日在《中国证券报》、《证

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上披露,公告编号2022-111。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736 证券简称:中交地产 公告编号:2022-108

债券代码:114547 债券简称:19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192 债券简称:20中交债

债券代码:149610 债券简称:21中交债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为保证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资金需求,提高决策效率,经与我司控股股东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地产集团”)协商,我司(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拟向地产集团(包括下属控股子公司)新增借款额度不超过50亿元,具体情况如下:

1、借款额度(新签借款合同)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

2、借款年利率不超过8%。

3、单笔借款期限自到账之日起不超过60个月。

4、额度使用有效期为2022年度内。

5、上述向地产集团的借款可以由借款使用方以自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可以由我司下属企业为我司提供担保;我司对控股子公司的担保及控股子公司之间的担保需根据股东大会授权范围以及相关监管规定履行审议或披露程序。

由于地产集团是我司控股股东,本项议案构成关联交易。我司已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关联董事李永前、薛四敏、叶朝锋、赵吉柱回避表决,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和独立意见。

此项交易尚需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放弃在股东大会上对该议案的投票权。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借款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审批具体借款事宜。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交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永前

注册资本:500,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时间:2015年3月24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德外大街5号2号楼八-九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0003355015281

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销售自行开发的商品房;出租商业用房;出租办公用房;项目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投资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股东: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持有地产集团100%股权。

实际控制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与我公司的关联关系:地产集团是我司控股股东。

地产集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地产集团自成立以来主营业务发展正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三、交易的定价政策及依据

随着房地产调控的持续,房地产信贷政策持续收紧,公司在多方考察银行贷款、信托等融资方式及成本之后,参考市场情况及地产集团取得资金的成本,本次向地产集团借款年利率属于合理范围。

四、涉及交易的其它安排

五、关联交易的目的和影响

为保证公司房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应对市场激烈的竞争,公司须在土地、资金等方面做好充分准备。本次向关联方借款有利于保障公司项目建设和日常经营过程中对资金的需求,体现了关联方对上市公司主营业务发展的支持。

六、独立董事意见

我司独立董事刘洪跃、唐国平、谭敬慧对本次我司增加向关联方的借款额度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本次审议的向关联方增加借款额度事宜有利于保障中交地产经营发展中的资金需求,借款利率合理,有利于中交地产主营业务持续健康发展。董事会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关联董事回避表决,上述事项的审议、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不存在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董事会对《关于向关联方借款额度的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结果。

七、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该关联人累计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总金额

我司控股子公司因公开招标确定中国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下属公司(以下统称“关联方”)为建设工程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合计179,344.95万元;中交地产放弃相关项目公司部分股权的优先购买权,股权受让方为关联方,放弃权利的股权对应项目公司的净资产账面净值合计29,987.19万元;预计2022年与关联方发生日常关联交易额度5,660万元;2022年度内向地产集团借款发生额908,000万元。

八、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中交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