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
公告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2022-80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
公告
本公司控股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保证向本公司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与信息披露义务人提供的信息一致。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控股股东金世旗国际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世旗控股”)通知,金世旗控股于2022年8月15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取得的股份74,935,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7%。具体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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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证券代码:000540 证券简称:中天金融 公告编号:2022-81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诉讼及仲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立案受理;
2.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3.涉案的金额:128,906.59万元;
4.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的影响:目前暂时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和期后利润的影响。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新增诉讼触及累计诉讼披露标准案件受理的基本情况
公司近日收到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起诉状》,深圳金善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合同纠纷对公司控股子公司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提起诉讼。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尚未开庭审理。
二、有关本案的基本情况
(一)受理机构及所在地: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诉讼各方当事人
原告:深圳金善银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被告:中天国富证券有限公司
(三)案件概述
原、被告双方于2020年5月28日签订《债券远期交易协议》(以下简称“协议”),约定被告须于协议约定交割日按协议约定购买原告持有的全部19中金05债券;同时约定被告未按协议约定履行购买义务的即构成违约。原告已于2020年5月29日买入面值13,494.88万元的19中金05债券,并支付款项139,999,933.58元。在协议约定的交割日,被告未依协议约定购买该债券。
(四)诉讼请求
1.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买入面值13,494.88万元的19中金05债券对价款142,891,211.624元;
2.判令被告向原告支付违约金;
3.被告支付原告律师费损失人民币40,000元;
以上三项合计人民币204,378,347.46元。
4.本案的全部案件受理费由被告承担。
三、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自前次2022年4月30日披露《关于累计诉讼及仲裁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34)至本公告披露日,除已披露过的重大诉讼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新增诉讼及仲裁涉案金额合计128,906.59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189,149.41万元的10.84%。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含)以上的诉讼、仲裁案件具体情况详见公告附件《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统计表》。
本次披露的诉讼、仲裁案件情况中,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四、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方的事项,公司将通过积极采取诉讼、仲裁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事项,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鉴于上述诉讼、仲裁案件尚未开庭审理或尚未结案,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相关措施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
《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中天金融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7日
附件:
累计诉讼及仲裁情况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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