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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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将募投项目节余资金用于其他募投项目或非募投项目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3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润传动提供借款10,000.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
2022年6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润传动提供借款20,000.00万元,专项用于实施“年产4,000套大型风电轴承生产线项目”。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恒润传动提供借款15,000.00万元。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6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总投资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年产5万吨12MW海上风电机组用大型精加工锻件扩能项目”实施地由江阴市祝塘工业集中区祝璜路南侧恒润环锻现有生产基地内变更为江阴市祝塘工业集中区祝璜路南侧恒润环锻现有生产基地内和江阴市祝塘镇工业集中区金昌路西,青祝运河南地块共同实施。由于上述实施地点的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将由53,830.00万元增加至64,763.46万元,新增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本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调整为2023年12月。同意“年产10万吨齿轮深加工项目”实施地由江阴市祝塘工业集中区祝璜路南侧恒润环锻现有生产基地内变更为江阴市祝塘镇工业集中区金昌路西,青祝运河南地块的地块上进行实施。由于上述实施地点的变更,项目投资总额将由55,660.00万元增加至64,254.85万元,新增投资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募集资金使用计划不变。公司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发表了明确同意该事项的意见。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按照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附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
单位:人民币元
■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4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岚润科技
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增资标的名称:北京岚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岚润”)
● 增资金额:39,000万元人民币
● 本次增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资完成后,北京岚润的注册资本由11,000万元人民币增至50,000万元人民币。
一、本次增资概述
(一)增资基本情况
北京岚润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为统筹全国销售业务的营销中心和上市公司公共关系协调中心的综合性子公司。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公司拟以现金方式对北京岚润增资39,000万元。增资完成后,北京岚润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其注册资本将由11,000万人民币变更为50,000万元人民币。
(二)上市公司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
2022年8月17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岚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岚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增资39,000万元人民币。
本次增资事项未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增资的基本情况
(一)增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北京岚润科技开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MA02A47T6P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4、法定代表人:承立新
5、注册资本:11,0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2021年4月21日
7、营业期限:2021年4月21日至2071年4月20日
8、住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2号楼29层2908
9、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服务、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技术咨询;软件开发;计算机系统集成;基础软件服务;产品设计;企业策划;市场调查;零售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通讯设备、机械设备、电子产品;企业管理咨询;经济贸易咨询。(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二)增资方式
公司拟以现金出资的方式向北京岚润增资39,000万元。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北京岚润增资是根据公司未来发展规划,有利于子公司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及战略发展需求。由于北京岚润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其财务报表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当期损益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本次增资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亦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5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对《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公司2021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2年6月实施完毕,本次利润分配及转增股本以方案实施前的公司总股本339,121,541股为基数,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股转增0.30股,共计派发现金红利33,912,154.10元,转增101,736,462股,本次分配后总股本为440,858,003股,公司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39,121,541元增加至440,858,003元。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体系,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拟对《公司章程》中有关注册资本、股份总数及其他相关内容做出相应的修订。
《公司章程》具体修订条款如下:
■■
除上述条款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
对《公司章程》的上述修订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同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涉及的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事宜。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本次增加注册资本及《公司章程》相关条款的修订以工商登记机关的最终核准结果为准。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证券代码:603985 证券简称:恒润股份 公告编号:2022-066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2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2日 14点00分
召开地点:江苏省江阴市周庄镇欧洲工业园A区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鉴于目前新冠疫情防控情况,为落实疫情防控要求,维护股东及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本次股东大会在现场会议的基础上增加视频会议,根据本通知要求登记参会的股东及应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均可通过视频会议方式参会。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2日
至2022年9月2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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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8月1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已于2022年8月18日的《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e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不适用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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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参会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登记或报到时需要提供以下文件:
(1)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或其他能够表明其身份的有效证件或证明;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股东授权委托书。
(2)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者法人股东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具有法定代表人资格的有效证明;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
2、参会登记时间:2022年8月31日上午9:30一11:30 下午:13:00一16:00。
3、股东可采用传真或信函的方式进行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传真或信函以登记时间内公司收到为准,并请在传真或信函上注明联系电话。
4、出席视频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请在2022年8月31日下午17:00前通过向公司指定邮箱(邮箱地址zlh@hrflanges.com)发送电子邮件的方式完成参会登记,通过视频方式参加股东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需提供、出示的资料与现场股东大会的要求一致。未在登记时间完成参会登记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将无法以视频方式接入本次会议,但仍可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向成功登记参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提供视频接入方式,请获取会议接入方式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勿向其他第三方分享会议接入信息。
六、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系人:顾学俭、张丽华
邮箱:zlh@hrflanges.com
电话:0510-80121156
2、本次会议出席者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七、 特别提示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积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护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参会人员健康安全,同时依法保障股东合法权益,公司就疫情防控期间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特别安排及相关注意事项提示如下:
(一)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冠肺炎疫情的相关安排,保护参会股东、股东代理人及其他参会人员的身体健康,减少人员聚集,降低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二)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现场参会股东请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江阴市有关疫情防控期间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
特此公告。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阴市恒润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2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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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