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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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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920 证券简称:德赛西威 公告编号:2022-048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TAN CHOON LIM(陈春霖)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董事9人,实到9人,其中董事姜捷先生、李兵兵先生、吴礼崇先生、杨志超先生和独立董事罗中良先生、徐焕茹先生、熊明良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8)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2)

(三)审议通过《关于增加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经营和发展需要,公司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及其他合作银行申请新增不超过人民币(含等值外币)1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和固定资产贷款额度,主要用于日常经营周转和项目开发建设(含设备等),其中综合授信业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可用于跨境直贷)、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保函、保理、商业承兑汇票保贴等业务。在前述余额内,授信融资可分多次办理及循环使用,不管发生额是多少,累计余额不超过其授信限额均视为本决议范围。同时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财务总监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授信文件。上述授信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两年有效。本议案不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四)审议通过《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53)。

独立董事对上述第(二)、(三)项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备查文件

1、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宜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州市德赛西威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18日以现场及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罗仕宏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其中监事罗仕宏先生与夏志武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048)及《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公告编号:2022-049)。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2年1-6月,在募集资金的使用管理上,公司按照《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募集资金的使用符合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综合需要,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行为。募集资金的使用未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没有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用途的情况。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2)

(三)审议通过《关于补选余孝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结果:通过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监事会同意补选余孝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任期同第三届监事会任期。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4)。

三、备查文件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8日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格式》等有关规定,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德赛西威”)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 2017年11月29 日签发的证监许可[2017]2166号文 《关于核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10,00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 20.42元,共计募集资金人民币2,042,000,0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和其他股票发行费用人民币70,213,584.91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971,786,415.09 元。上述募集资金于 2017 年12月20日缴纳到位,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瑞华验字【2017】48280006号验资报告验证。

(二)本报告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如下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募集资金存放和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公司于2016年3月制订了《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制度》”)。2022年4月,公司根据《深交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最新修订,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制度,公司同时对《募集资金管理制度》进行修订,该制度的修订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公司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已于2017年12月20日与保荐机构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签署的上述相关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符合中国证监会与深交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签署的上述协议的履行不存在问题。协议各方均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行使权利及履行义务。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2022年6月,公司与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惠州分行续签《协定存款合同》,活期基本存款额度为50万元,账户存款余额超出基本额度部分按协定存款利率计息。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参见“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附表1)。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况。

前期情况:由于募集资金净额少于募集项目承诺投资总额,公司根据实际募集资金净额,按照项目的轻重缓急等情况,调整并最终决定减少“补充流动资金”,募集资金不足部分由公司以自有资金或通过其他融资方式解决。

上述为以前年度发生变更,2022年半年度不存在其他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地点、实施方式变更情形。

(三)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前期情况:2018年1月,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以募集资金32,567.44万元置换已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上述为以前年度发生的置换情况,2022年半年度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四)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前期情况:1、2018年5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18年6月公司从“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转出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5,011.39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19年5月28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2、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10,000万元(含1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2021年4月28日公司从“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转出部分闲置资金人民币10,000万元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2022年4月7日,公司公司已将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上述为以前年度发生的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2022年半年度不存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前期情况:1、2020年10月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取铺底流动资金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铺底流动资金11,796.16万元转出,并将截至2020年10月26日的节余募集资金及该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2020年10-12月,公司将“汽车电子智能工厂建设项目”节余募集资金9,570.88万元、“补充流动资金项目”剩余募集资金11.41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0年12月25日完成上述募集项目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2、截至2021年8月20日,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项目生产周转需要,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1年8月23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及于2021年9月8日召开公司202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并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结项并将截至2021年8月20日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4,185.26万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2,203.86万元)及该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2021年9月,公司将“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剩余募集资金4085.66万元转出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并于2021年9月17日完成上述募集项目资金专用账户注销手续。

本期情况:截至2022年6月21日,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已基本完成建设并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为满足项目生产周转需要,充分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于2022年6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以及于2022年7月8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募投项目结项并将项目铺底流动资金转出以及将节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结项,并将铺底流动资金16,675.26万元转出以及将截至2022年6月21日的节余募集资金金额15,631.67万元(含募集资金理财收益及利息收入扣除手续费后的金额12,831.75万元)及该专户注销前产生的利息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

(六)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

(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用途及去向。

本公司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将根据募投项目计划投资进度使用,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要求进行专户储存。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前期情况:(1)2021年4月13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延期及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募投项目“汽车电子移动互联技术集成产业化建设项目”的预定完工日期从2021年5月调整至2022年6月;

(2)2021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的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12个月、有保本承诺的投资品种,该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形。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按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了募集资金的存放和实际使用的情况,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附件1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德赛西威”)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议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决定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公司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26日下午14:5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26日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出席现场股东大会或者书面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参加表决,股东委托的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网络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0日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20日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参见附件2),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如下:

2、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3、上述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即除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1、登记时应当提交的材料:

自然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和持股凭证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办理登记。

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需持代理人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

2、登记时间:2022年9月22日(9:00-11:00,14:00-16:00)。

3、登记方式:现场登记或邮寄、通过电子邮件方式登记。

4、登记地点:广东省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德赛西威会议室

5、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人:林洵沛

(2)电话号码:0752-2638669

(3)电子邮箱:Securities@desaysv.com

(4)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惠南高新科技产业园惠泰北路6号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6、其他事项:出席会议的人员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参加网络投票时涉及具体操作需要说明的内容和格式详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

附件 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920

2、投票简称:西威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股东根据本通知《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 2022年9月26日上午 9:15至9:25、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26日上午9:15至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身份证号 )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9月26日召开的2022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于本次股东大会按照下列指示就下列议案投票。如没有做出指示,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表决,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本人(本公司)承担。

本委托书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股份性质: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受托人姓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授权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附注:

1.如欲投票同意提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提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提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2.股份性质包括限售流通股(或非流通股)、无限售流通股。

3.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当加盖单位印章。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补选非职工代表监事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22年8月8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罗仕宏先生的书面辞职申请,罗仕宏先生因工作安排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其他职务。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9日披露的《关于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47)。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余孝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监事会同意补选余孝海先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任期同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惠州市德赛西威汽车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8日

附:

余孝海先生简历

余孝海,男,汉族,本科毕业,经济师。2009年9月至2015年10月,任惠州市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法务事务部总经理,2015年10月至今,任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孝海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系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股东广东德赛集团有限公司法律合规部总经理,除上述情形外,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余孝海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情形,不存在《公司法》和《公司章程》所规定的不得担任监事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的要求。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是失信责任主体或失信惩戒对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