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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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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79 证券简称:富春环保 公告编号:2022-030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控股股东未发生变更。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公司报告期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2022年3月,公司母公司、控股子公司清园生态分别与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政府春江街道办事处就富阳产业基地拆迁腾退签订了《江南新城工业企业拆除补充协议》。在之前签订的拆迁协议基础上,经区审计局评估,因房屋个性问题、设备个性问题和设备成新率等共性问题决定扣减拆迁补偿金共计370.47万元(其中母公司扣减300.86万元,清园生态扣减69.61万元),扣减后富阳产业基地合计将获得拆迁补偿款221,249.89万元(其中母公司150,427.20万元,新材料10,759.58万元,清园生态60,063.11万元)。截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共计收到拆迁补偿款170,150.29万元(其中母公司105,118.41万元,新材料10,759.58万元,清园生态54,272.29万元),尚有52,175.56万元未收到(其中母公司45,308.78万元,清园生态5,790.82万元,新材料已收到全部拆迁补偿款)。

2021年度公司及万石成长与鼎鑫化工实控人等就回购事项签订了《回购协议》,截止本报告披露日,公司已收到全部回购款合计6,000万元。

2022年6月20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水天集团发来的《关于南昌水天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将所持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向南昌市政公用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的告知函》,根据《中共南昌市委办公室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昌市属国有企业集团整合重组方案〉的通知》(洪办发〔2022〕3号)文件精神及《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股权无偿划转的复函》(洪府办〔2022〕367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同意南昌市国资委将控股子公司水投集团下属全资子公司水天集团持有的富春环保20.49%股权(持股数量为177,242,920股)无偿划转至市政集团。市政集团系南昌市国资委控股子公司,本次国有股权无偿划转后,公司控股股东将由水天集团变更为市政集团,公司实际控制人不变,仍为南昌市国资委。目前该股权无偿划转事项正在办理中。

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万娇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