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88029 公司简称:南微医学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详细阐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可能面临的各种风险及应对措施,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之“五、风险因素”。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无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2-024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无效宣告事项为申请人诸暨鹏天继2020年8月第一次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公司“一种止血夹”专利无效宣告请求未被支持后,第二次申请对该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再次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
● 无效宣告请求审查结果: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经审查决定,在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8基础上维持公司的“一种止血夹”(专利号:201410222753.7)发明专利权有效。
●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专利权人
● 是否会对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本次无效宣告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第57671号)。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诸暨市鹏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诸暨鹏天”)提出的有关公司所持有的“一种止血夹”发明专利无效宣告请求进行了审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事项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16日,无效宣告请求人诸暨鹏天以公司“一种止血夹”(专利号:201410222753.7)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等理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1年9月7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受理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4)。
经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审查,向公司送达《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具体情况如下:
无效宣告请求人:诸暨市鹏天医疗器械有限公司
专利权人: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专利:公司拥有的“一种止血夹”(专利号:201410222753.7)发明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对无效宣告请求人就上述专利权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后,对无效宣告请求人的理由不予支持,认为涉及专利的权利要求1以及从属权利要求2-8具备创造性,并因此作出如下决定:
在专利权人于2020年11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8基础上维持201410222753.7号发明专利权有效。
二、本次事项涉及前期诉讼及无效宣告请求情况
因诸暨鹏天(即本次无效宣告请求人)相关产品涉嫌侵害公司的发明专利“一种止血夹”(专利号:201410222753.7),2020年7月,公司对诸暨鹏天发起侵权诉讼,请求法院判令其立即停止制造及销售并销毁相关侵权产品,同时赔偿公司经济损失100万元。2020年8月,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该案,并于2021年9月作出判决,认定诸暨鹏天专利侵权成立,要求其立即停止制造、销售并销毁相关侵权产品,赔偿公司相关损失。截止本公告日,相关判决已生效并执行完毕。
期间,2020年8月19日,诸暨鹏天以公司“一种止血夹”(专利号:201410222753.7)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不具有创造性为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无效宣告请求。2021年5月20日,公司收到国家知识产权局《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诸暨鹏天就上述专利权所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进行审查后,对诸暨鹏天的理由不予支持,并在公司于2020年11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8基础上维持公司涉案发明专利权有效。详情见公司于2021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26)。
本次事项为诸暨鹏天继2020年8月后第二次申请对公司“一种止血夹”专利进行无效宣告,并再次未被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
三、该事项对公司损益影响
鉴于国家知识产权局于2021年5月及2022年8月先后两次审查决定,公司拥有的发明专利“一种止血夹”(专利号:201410222753.7)在2020年11月10日提交的权利要求1-8基础上维持有效,因此,该事项不会对公司的日常生产经营产生负面影响,也不会对公司当期及未来的损益产生负面影响。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2-022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以下简称“报告期”)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监会于2019年7月2日出具的《关于同意南京微创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19]1178号),公司获准向社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3,334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52.45元,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748,683,0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2,776,643.40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19年7月17日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中天运[2019]验字第90038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1、以前年度已使用金额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594,313,506.71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14,313,506.7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3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1,099,686,237.75元。
2、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2022年上半年,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为:
(1)募集资金结余情况
■
(2)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766,038,259.11元,其中以募集资金累计投入募投项目286,038,259.11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480,000,000.00元,募集资金余额为934,259,785.08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公司根据《管理制度》的规定,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并严格履行使用审批手续,以便对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2019年7月17日,公司同保荐机构南京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与南京银行紫金支行、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玄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秦淮支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分行营业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鼓楼支行签订了《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协议正常履行,未出现影响协议履行的情况。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在开户行的存储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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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具体见附件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公司于2021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 120,000 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公司于2022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元(包含本数)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等),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自董事会前次授权期限到期日(2022年8月25日)起 12个月内有效。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行使该项决策权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余额为人民币787,28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8.64%。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进行高风险投资以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新增郑州市、石家庄市为国内营销网络建设实施地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2022年5月18日,公司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内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
1.根据公司《招股说明书》及相关可行性研究报告,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全部投向内镜诊疗器械所属的科技创新领域。考虑到部分募投项目国外建设部分的不确定性和实际困难,以及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投入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外子公司建设等实际情况,公司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取消“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项目”及“国内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部分国外建设项目。
2.为保障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考虑到公司已以自有资金投入英国、法国、日本等国外子公司建设等实际情况,公司在募集资金投入总额不变的前提下,根据前述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的调整情况,对相应募投项目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营销网络及信息化建设投入金额变更为4,512万元,国内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投入金额变更为19,330.01万元。
3.根据前述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调整情况,公司将“国内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美国研发中心建设部分募集资金投入到本项目的国内研发中心建设中,并据此调整募投项目“国内外研发中心建设项目”的内部投资结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内容、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的公告》(2022-004)。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报告期内,公司已及时、真实、准确、完整的披露了募集资金使用相关信息,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使用、管理及披露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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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88029 证券简称:南微医学 公告编号:2022-023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上午通过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及相关资料以邮件方式于2022年8月15日送达全体监事。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苏晶女士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 3 名,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监事会以记名投票表决方式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 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规范合法,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及监管机构的规定;(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公允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3)未发现参与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南微医学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文件的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并及时履行了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募集资金具体使用情况与公司已披露情况一致,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载于上交所网站(http://www.sse.com.cn)的《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2022-022)。
特此公告。
南微医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