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丰华 公告编号:临2022-65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7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一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差错更正》(以下简称“《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一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以下简称“《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有关规定,对公司前期会计差错进行更正。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计差错更正概述
公司在对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过程中,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对合并范围内的资产进行了检查分析,发现子公司相关业务中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营业收入确认不准确、营业成本误漏结转等情况,导致公司营业收入调减142.89万元,占公司经审计营业收入的0.9%,扣除后营业收入调减437.25万元,占公司经审计扣除后营业收入的3.73%,归母净利润调减109.35万元,较经审计归母净利润增亏62.73%,公司披露的2021年年度报告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不准确。具体情况为:
(一)多计主营业务收入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天泰荣观智能家居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荣观家居”)将其中一销售合同采用总额法确认主营业务收入,实则应按净额法确认收入,导致2021年定期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多计109.29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多计84.73万元,其他业务收入少计24.56万元。
(二)少结转营业成本
公司控股子公司重庆镁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份少结转宁波利豪机械有限公司的销售成本,导致2021年定期报告中存货多计96.93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少计96.93万元,利润总额多计96.93万元。
(三)收入提前确认
荣观家居在2021年末由于未完成交付,存在提前确认收入的情况,导致2021年定期报告中主营业务收入多计58.15万元,主营业务成本多计29.38万元,利润总额多计28.77万元,存货少计29.38万元,应收账款多计65.71万元,应交税费多计7.56万元。
(四)存在应扣除未扣除收入
公司披露的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11,730.47万元,存在应扣除未扣除金额,经收入调整以及扣除应扣未扣金额后,营业收入扣除后金额为11,293.22万元。
二、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公司对上述前期差错采用追溯重述法进行更正,相应对2021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追溯调整,追溯调整对合并财务报表相关科目的影响具体如下:
(以下金额单位若未特别注明者均为人民币元)
(一)对2021年度合并资产负债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
(二)对2021年度合并利润表项目及金额具体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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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及金额的影响
单位:万元
■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合并现金流量表项目无影响。
三、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事项对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上述前期会计差错事项对本公司母公司财务报表无影响。
四、更正后的2021年度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
根据上述更正内容公司修订了2021年年度报告及摘要,以及2022年一季度报告,更正事项影响的数据以加粗字体显示。更正后的定期报告已于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由此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谅解。
五、审议程序及会计师事务所意见
(一)审议程序
2022年8月17日,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了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该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等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对本次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及追溯调整。
(三)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的相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报告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有利于提高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董事会关于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我们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
(四)监事会意见
经核查,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事项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能够更加真实、客观的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事项的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会计差错更正。
(五)会计师事务所审核意见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上述会计差错出具了《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大华核字[2022]0012303号),认为公司编制的《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已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等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上海丰华2021年度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六、备查文件
1、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审核报告》。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615 证券简称:*ST丰华 公告编号:临2022-66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公司股票可能被终止上市的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2年4月26日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退市风险警示。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相关规定,上市公司申请撤销风险警示的,上海证券交易所可以要求上市公司提供补充材料,公司回复期间不计入上海证券交易所作出相关决定的期限。若公司撤销退市风险警示申请未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将触及退市情形。
公司于4月2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297号】(以下简称“《年报问询函》”)。6月6日,公司对《年报问询函》进行了回复。同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监管二次问询函》(以下简称“《年报二次问询函》”)(上证公函【2022】0567号)。公司在对2021年年报问询函回复过程中,对公司业务进行了仔细核查分析,发现子公司相关业务中存在提前确认收入、营业收入确认不准确、营业成本误漏结转等情况,公司已对前期相关会计差错进行更正,并追溯调整2021年度报告及2022一季度报告,相关信息已同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目前,公司《年报二次问询函》的回复工作仍在进行中,公司争取尽快完成回复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股票能否被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丰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