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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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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03385 公司简称:惠达卫浴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图片列表: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公告编号:2022-058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人

● 本次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数量为12.70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383,809,298股的0.03%;

● 本次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在解除限售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满足,目前公司4名激励对象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70万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1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实际向9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472.00万股,授予价格为5.477元/股,公司股份总数由379,762,298股增加至384,482,298股。

(八)2021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7月22日,公司完成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482,298股减少至384,232,298股。

(九)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3.00万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10月21日,公司完成对上述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852,298股减少至384,722,298股。

(十)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1年9月14日,公司完成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384,232,298股增加至384,852,298股。

(十一)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2.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12月23日,公司完成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2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722,298股减少至384,502,298股。

(十二)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7.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4月20日,公司完成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7.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502,298股减少至384,432,298股。

(十三)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60≤S”,可按对应比例解除限售,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不达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9.3万股。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6月9日,公司完成对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29.3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432,298股减少至384,139,298股。

(十四)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6月23日,公司完成对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139,298股减少至384,089,298股。

(十五)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职责,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取消上述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3.00万股。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取消上述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7月14日,公司完成对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28.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089,298股减少至383,809,298股。

(十六)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1.5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鉴于预留授予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70≤S〈80”,可按对应比例解除限售,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不达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说明

(一)限制性股票第一个限售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起至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当日止,解除限售比例为获授限制性股票总量的50%。

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登记完成日为2021年9月14日,第一个限售期将于2022年9月13日届满。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和第一个解除限售日之间满足12个月间隔的要求。

(二)满足解除限售条件情况的说明

公司董事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规定的条件进行了审查,均满足解除限售条件。

综上所述,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并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为上述4名激励对象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三、本次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及可解除限售限制性股票数量

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为7人。截至本公告日,有2名激励对象已离职,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不达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本次符合可解除限售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为4人,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2.70万股,占本次股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0.48%,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3%,具体如下:

注:已获授限制性股票数量不含拟回购注销的10.80万股限制性股票。

四、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五、监事会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六、独立董事的独立意见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且公司及激励对象均未发生《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规定的不得解除限售的情形。

本次解除限售符合《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中的有关规定,4名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符合解除限售的资格条件,其作为本次可解除限售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上述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程序合法、决议有效,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公司为上述4名预留授予部分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的解除限售手续。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3.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对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公告编号:2022-059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须再次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数量:21.50万股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回购价格:5.291元/股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回购数量:10.80万股

●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回购价格:5.291元/股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2021年1月4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三)2021年2月6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及《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1年2月25日,公司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五)2021年3月17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权益数量的议案》及《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调整后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

(六)2021年4月1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价格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七)2021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结果公告》,实际向94人授予限制性股票472.00万股,授予价格为5.477元/股,公司股份总数由379,762,298股增加至384,482,298股。

(八)2021年5月2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7月22日,公司完成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2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482,298股减少至384,232,298股。

(九)2021年8月19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3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3.00万股,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10月21日,公司完成对上述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852,298股减少至384,722,298股。

(十)2021年8月25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2021年9月14日,公司完成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公司股份总数由384,232,298股增加至384,852,298股。

(十一)2021年10月21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2.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1年12月23日,公司完成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22.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722,298股减少至384,502,298股。

(十二)2022年2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2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7.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4月20日,公司完成对上述2名激励对象合计持有7.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502,298股减少至384,432,298股。

(十三)2022年4月14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5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60≤S”,可按对应比例解除限售,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不达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持有的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29.3万股。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2022年6月9日,公司完成对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29.3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432,298股减少至384,139,298股。

(十四)2022年4月2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决定取消1名已离职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5.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6月23日,公司完成对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5.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139,298股减少至384,089,298股。

(十五)2022年5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不能胜任岗位职责,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取消上述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3.00万股。鉴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中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取消上述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15.00万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2022年7月14日,公司完成对上述激励对象合计持有28.0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注销手续,公司股份总数由384,089,298股减少至383,809,298股。

(十六)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首次授予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1.5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鉴于预留授予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70≤S〈80”,可按对应比例解除限售,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不达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同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公司监事会对相关议案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回购注销原因、数量、价格、资金来源

(一)回购注销原因、数量及价格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激励计划》中有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4名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1.5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

鉴于预留授予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70≤S〈80”,可按对应比例解除限售,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不达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综上,本次共计回购注销32.30万股限制性股票。

若本次回购期间,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将对本次回购数量和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二)回购资金总额与回购资金来源

公司就限制性股票回购事项拟支付的回购价款为170.8993万元,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为73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人数为5人。

三、本次回购注销后股本结构变动情况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83,809,298股变更为383,486,298股,公司股本结构变动如下:

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股权分布仍具备上市条件。

四、本次回购注销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责。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经核查,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事宜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原因、数量、价格合法有效。上述事项不会影响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不会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实质影响,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我们同意取消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1.5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同意回购注销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

六、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1.5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鉴于预留授予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70≤S〈80”,可按对应比例解除限售,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不达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万股。

综上,本次共计回购注销32.3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291元/股。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七、律师法律意见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之日:

1.公司本次解除限售及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和授权,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2.本次解除限售已满足《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解除限售条件,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

3.本次回购注销符合《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尚需公司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履行相应的信息披露义务及办理减少注册资本和股份注销登记等手续。

八、备查文件

1、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关于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及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公告编号:2022-060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相关规定,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1.50万股。鉴于《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70≤S〈80”,可按对应比例解除限售,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不达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2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万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董事会执行上述回购注销后,公司股份总数将由383,809,298股变更为383,486,298股。公司将于本次回购完成后依法履行相应的减资程序。完成前述减资后,公司注册资本将由目前的383,809,298元变更为383,486,298元(实际减资数额以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核准数为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均有权凭有效债权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公司各债权人如要求本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的,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向本公司提出书面要求,并随附有关证明文件。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2年8月19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30)

2、债权申报登记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2号

3、联系人:董事会秘书办公室

4、联系电话:0315-8328818

5、电子邮箱:info@huidagroups.com

6、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寄出邮戳日或快递公司发出日为准;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以公司收到邮件日为准,请在邮件标题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编号:2022-061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本次修改章程的原因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以及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4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1.50万股。鉴于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70≤S〈80”,可按对应比例解除限售,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不达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万股。

综上,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总数为32.3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3,809,298股变更为383,486,29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83,809,298元变更为383,486,298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二、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具体内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有关规定,公司需变更注册资本并修改《公司章程》中注册资本和股份总数等相关条款。本次拟对《公司章程》作如下修订:

除上述条款外,原《公司章程》其他内容保持不变。

上述事项在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因此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其指定人员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事宜。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公告编号:2022-057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

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要求,现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惠达卫浴”)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1.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17年3月3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7]308号文的核准,公司2017年3月于上海证券交易所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71,040,000股,发行价为13.2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42,700,800.00元,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人民币95,000,000.00元,余额为人民币847,700,800.0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22,277,900.0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25,422,900.00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17年3月28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17年3月28日出具“天职业字[2017]9938号”验资报告。

2.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2020年10月15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4号)文件核准,公司获准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0,365,854股新股,发行价格为8.2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5,000,002.80元,扣除承销费和保荐费人民币3,000,000.00元后,余额为人民币82,000,002.80元,另外扣除中介机构费和其他发行费用人民币406,005.5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1,593,997.27元。

该次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0年12月17日,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12月18日出具“天职业字[2020]41591号”验资报告。

综上,公司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027,700,802.8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907,016,897.27元。

(二)本年度使用金额及年末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使用金额及期末余额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制度情况

本公司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制定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项目实施管理、投资项目的变更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进行了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要求,本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50704001040021971(已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行100270256329(已销户)、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卫国路支行132260000012017000245(已销户)、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15000074853748(已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311900043610503(已销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110260936866(已销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311900043610105(已销户)七个银行专项账户,仅用于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用作其他用途。

(二)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及有关规定的要求,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了如下监管协议:

2017年3月23日,本公司及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卫国路支行、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6月6日,公司、募投项目执行主体惠达智能家居(重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智能家居(重庆)”)和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重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

公司于2020年11月12日披露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保荐机构及保荐代表人的公告》,更换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公司因聘请中信证券担任公司2020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的保荐机构,原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未完成的公司2017年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持续督导职责将由中信证券承继。鉴于保荐机构的变更,公司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与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三方监管协议》。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584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0,365,854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账号为311900043610105,公司与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及开户行于2020年12月30日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监管协议得到了切实履行。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存放专项账户的存款余额如下: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根据唐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总工会联合发布的唐住建发(2015)20号《唐山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预储金管理办法》,要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开工前,建设单位或施工总承包企业在银行开设预储金账户,由建设单位在该账户缴存,专项用于施工总承包企业支付农民工工资的资金。根据工程项目工期安排和特点,建设单位应当在申领施工许可证前,将预储金按不少于合同总价的4%划转;此后,在基础验收前划转8%;在主体验收前划转8%。对于不按期预存预储金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按建设资金不到位,采取不予发放施工许可证,不予质量验收,责令停止施工等措施进行处理。

注2:鉴于公司“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营业部311900043610503的资金全部转到重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110260936866,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将不再使用,公司于2018年06月06日已办理完毕该专户的销户手续。

鉴于公司“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重庆荣昌支行110260936866于2020年04月08日完成注销工作。

鉴于公司“年产280万件卫生陶瓷生产线”、“营销网络扩建及品牌建设项目”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对应的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专户50704001040021971、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双湖锦苑支行13050162120000000709、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市丰南支行100270256329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并分别于2020年09月03日、2020年08月24日、2020年09月09日完成销户手续。

鉴于“研发设计中心建设”募投项目已实施完毕,对应的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分行卫国路支行专户132260000012017000245、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农民工工资预储金专户50704001040023472已按规定使用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1年4月22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鉴于“信息化建设”募投项目的募集资金已按计划使用完毕,对应的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15000074853748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根据相关规定,公司已于2022年7月14日办理完毕上述募集资金专户的注销手续。

2.非公开发行股票

单位:人民币元

注3:鉴于该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内的募集资金已经按规定全部使用完毕,该募集资金专户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唐山丰南支行311900043610105于2021年01月14日完成注销工作。

三、本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

本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截至2017年4月30日,公司对募投项目先期投入人民币15,119.06万元。公司于2017年5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人民币15,119.06万元。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的时间距募集资金到账时间未超过6个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次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的自筹资金,没有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时,天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本次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进行了专项审核,并出具了《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鉴证报告》(天职业字[2017]12915号)。保荐机构平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核查意见,同意公司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

截至2017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三)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的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募集资金尚在投入过程中,不存在募集资金结余的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截止2022年6月30日,除上述已经披露情况外,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一)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本公司分别于2018年4月27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18年5月22日召开的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同意将原计划投入“年产300万平米全抛釉砖生产线项目”的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投资新建“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并且将项目实施主体由本公司变更为惠达智能家居(重庆)有限公司,实施地点由河北省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惠达路7号变更为重庆市荣昌高新区广富园,并授权管理层办理后续事宜。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预计投资金额为18,460.00万元,项目建设投资计划采用一次性完成对智能家居(重庆)增资11,798.00万元及孳息,资金不足部分将有智能家居(重庆)自筹解决。有关项目变更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8年4月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8-026)等。

本公司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详见本报告附件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已按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本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及实际使用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管理违规的情况。本公司对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六、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情况。

附件:1.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3.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投入募集资金总额”包括募集资金到账后“本年度投入金额”及实际已置换先期投入金额。

注2:“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注3:“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应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4:模型检包车间、锅炉房为辅助车间,未确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5:研发设计中心建设项目是为产品研发提供更优质技术服务的科研办公场所,其效益无法量化,未确认本年度实现的效益。

注6: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本期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系:1.疫情影响,上半年销量未充分释放,影响部分利润;2.燃动力价格上涨,单位成本提高。

附件2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附件3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截止日期:2022年6月30日

编制单位: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本年度实现的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与承诺效益的计算口径、计算方法一致。

注2:年产80万件智能卫浴生产线项目本期未达到预计效益,原因系:1.疫情影响,上半年销量未充分释放,影响部分利润;2.燃动力价格上涨,单位成本提高。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公告编号:2022-062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即将届满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规定,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以及占公司股本总额的比例。鉴于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3年2月25日存续期届满,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情况

公司2018年11月1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2018年11月28日召开2018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及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18年11月13日和2018年11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19年2月14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通过“国君资管2441-惠达卫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单一资产管理计划”开立的“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账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累计买入本公司股票7,414,755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约为2.01%,成交均价约为人民币7.8元/股,成交金额为人民币57,845,795.58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了二级市场股票的购买,上述购买的股票将按照规定予以锁定,锁定期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1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2019年2月25日,公司收到由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确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的2,112,660股股票已过户至“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证券账户。该部分股份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57%。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方式自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获得的股票锁定期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12个月后开始分期解锁,锁定期最长24个月。截至2019年2月26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已完成二级市场购买和零价格受让公司回购股份。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合计持有公司股份9,527,415股,占公司总股本(369,396,444股)的比例约为2.58%。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2月26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已全部解锁,累计减持8,471,085股,剩余数量为1,056,33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383,809,298股)的0.28%。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变更和终止

(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48个月,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即2019年2月26日至2023年2月25日。

2.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前2个月,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可以延长。

3.如因公司股票停牌或者窗口期较短等情况,导致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无法在存续期上限届满前全部变现时,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可以延长。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内,员工持股计划的变更须经出席持有人会议的持有人所持2/3以上份额同意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三)员工持股计划的终止

1.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自行终止。

2.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公司股票全部出售,本员工持股计划可提前终止。

三、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的安排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于2023年2月25日届满,届满前将根据员工持股计划的安排和市场情况对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份进行处置。

(二)本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1、公司定期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至最终公告日;2、公司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后两个交易日内;4、其他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等监管部门所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期间。资产管理人在买卖公司股票前应及时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是否处于股票买卖敏感期。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情况,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公告编号:2022-054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于2022年8月8日通过专人送达和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彦庆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56)。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公司独立董事就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殷慷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公司董事会决定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1.5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鉴于《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70≤S〈80”,可按对应比例解除限售,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不达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公司董事会决定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

综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共计回购注销32.30万股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公司独立董事已就本议案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殷慷为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已回避表决。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在本次回购注销32.30万股限制性股票完成后,相应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83,809,298股变更为383,486,298股,公司注册资本将由383,809,298元变更为383,486,298元。

根据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议案无需另行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暨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6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385 证券简称:惠达卫浴 公告编号:2022-055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六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在本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和材料已于2022年8月8日以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董敬安先生召集并主持,应出席会议监事3名,实际出席会议监事3名。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公告编号:2022-056)。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05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监事会同意公司对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股份办理解除限售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8)。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根据《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鉴于《激励计划》首次授予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监事会同意取消上述激励对象资格并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合计21.5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鉴于《激励计划》预留授予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70≤S〈80”,可按对应比例解除限售,未达标部分由公司回购注销;1名激励对象个人绩效考核结果“S〈60”,不达标,未满足解除限售条件,因此,监事会同意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部分限制性股票合计10.80万股,回购价格为5.291元/股。

综上,本次共计回购注销32.30万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5.291元/股。公司关于本次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程序符合相关规定,合法有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5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惠达卫浴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