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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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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司代码:688536 公司简称:思瑞浦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重大风险提示

公司已在本报告中描述公司面临的风险,敬请查阅本报告“第三节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 五、风险因素”相关内容,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1.3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4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5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1.6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80,235,848股,以此计算拟合计转增39,315,56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9,551,414股(转增后总股本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另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上述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须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7是否存在公司治理特殊安排等重要事项

□适用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

公司存托凭证简况

□适用 √不适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本报告期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影响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9,757.91万元,同比增长86.67%。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2.4前十名境内存托凭证持有人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数量前十名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6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7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8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2-036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8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应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何德军召集和主持。会议的召集与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

1、公司董事会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相关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2年上半年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的实际情况;

3、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4、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2-038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以下简称“本次转增”),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80,235,848股,以此作为基数合计转增39,315,56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9,551,414股(具体转增后总股本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

鉴于本次转增须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同时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本次拟修订《公司章程》的部分条款,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上述因本次转增修订《公司章程》中涉及公司注册资本相关条款的事项,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为生效前提。

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后续章程备案等相关事宜,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2-039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5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日期时间:2022年9月5日 14点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666号1号楼8楼公司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5日

至2022年9月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说明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以及《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披露的相关公告及文件。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议案2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原件和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附件)和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票账户卡原件办理登记手续;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其本人

身份证原件、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证明书、股票账户卡原件、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

2、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3、登记时间:2022年9月2日(上午10:00-12:00,下午14:00-16:00);

现场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666号1号楼802室。

4、注意事项

股东请在参加现场会议时携带上述证件。公司不接受电话方式办理登记。参会人员须于会议预定开始时间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建议参会人员至少提前半小时到达会议现场办理登记手续。

凡是在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数量之前办理完毕参会登记手续的股东均有权参加本次股东大会,之后到达会场的股东或其代理人可以列席会议但不能参与投票表决。

股东或其代理人因未按要求携带有效证件或未能及时办理参会登记手续而不能参加会议或者不能进行投票表决的,一切后果由股东或其代理人承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公司鼓励全体股东优先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以网络投票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六、其他事项

(一)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其代理人需自行安排食宿及交通费用。

(二)会议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上海市浦东张江高科技园区张衡路666弄1号楼802室

邮编:201203

联系电话:021-51090810-6023

传真:021-51090810-8028

邮箱:3peak@3peakic.com.cn

联系人:李淑环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5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2-037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转增比例

A股每股转增0.49股,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一、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2年6月30日,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54,414,544.54元,资本公积为2,567,447,984.87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如下:

公司拟以资本公积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9股。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为80,235,848股,以此计算拟合计转增39,315,566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19,551,414股(具体转增股数及转增后总股本以实施完毕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最终登记结果为准)。另公司2022年半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

如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股转增比例不变,相应调整转增总额,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会议的召开、审议和表决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全票同意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考虑公司发展阶段及经营情况等因素,公司董事会同意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拟定了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公司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决策程序合法合规,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有利于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实际情况和长期发展规划的需要,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符合《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综上,公司监事会同意将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综合考虑了公司的财务状况、所处行业特点等因素,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事项对公司股东享有的净资产权益及持股比例不会产生实质性影响。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实施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预计每股收益、每股净资产等指标将相应摊薄。

本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预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88536 证券简称:思瑞浦 公告编号:2022-040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新开立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签署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1824号)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科创板上市交易的通知》([2020]317号),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0,000,000股,每股发行价格115.7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231,420.00万元,扣除承销保荐费用(含增值税)后,实际收到募集资金215,229.86万元。前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于2020年9月15日出具了普华永道中天验字(2020)第0818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设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及相关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或四方监管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本次《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的签订情况和募集资金专户的开立情况

公司于2022年6月14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投资建设“车规级模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68,514.11万元)与“高性能电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投资金额29,123.54万元),并开立募集资金专户专项存储投入的超募资金。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6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7)。

为规范公司超募资金存放与使用,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已开立“车规级模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与“高性能电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于2022年8月18日与保荐机构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专用账户的开立情况具体如下:

三、《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主要内容

甲方: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以下简称“乙方”)

丙方: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机构)(以下简称“丙方”)

为规范甲方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甲方、乙方及丙方三方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已在乙方开设“车规级模拟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与“高性能电源芯片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以下简称“专户”),账号分别为512907605910611与512907605910105。截至2022年8月6日,上述专户余额为人民币0万元。上述专户仅用于甲方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募集资金的存储和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

2、甲方、乙方应当共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

3、丙方作为甲方的保荐机构,应当依据有关规定指定保荐代表人或者其他工作人员对甲方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丙方承诺按照《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以及甲方制订的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甲方募集资金的管理与使用履行保荐职责,进行持续督导工作。

丙方可以采取现场调查、书面问询等方式行使其监督权。甲方和乙方应当配合丙方的调查与查询。丙方至少每半年对甲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情况进行一次现场调查,现场调查时应同时检查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4、甲方授权丙方指定的保荐代表人吴志君、薛阳可以随时到乙方查询、复印甲方专户的资料;乙方应当及时、准确、完整地向其提供所需的有关专户的资料。

保荐代表人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丙方指定的其他工作人员向乙方查询甲方专户有关情况时应当出具本人的合法身份证明和单位介绍信。

5、乙方按月(每月10日前)向甲方出具真实、准确、完整的专户对账单,并抄送给丙方。

6、甲方1次或者12个月以内累计从专户支取的金额超过5000万元且达到发行募集资金总额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的20%的,甲方应当及时以传真方式通知丙方,同时提供专户的支出清单。

7、丙方有权根据有关规定更换指定的保荐代表人。丙方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应当将相关证明文件书面通知乙方,同时按监管协议第十二条的要求书面通知更换后保荐代表人的联系方式。更换保荐代表人不影响本协议的效力。

8、乙方连续三次未及时向甲方出具对账单,以及存在未配合丙方调查专户情形的,甲方可以主动或者在丙方的要求下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9、丙方发现甲方、乙方未按约定履行本协议的,应当在知悉有关事实后及时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书面报告。

10、本协议自甲方、乙方、丙方三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各自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至专户资金全部支出完毕并依法销户之日起失效。

11、本协议一式六份,甲方、乙方、丙方三方各持一份,向上海证券交易所、中国证监会上海监管局各报备一份,其余留甲方备用。

特此公告。

思瑞浦微电子科技(苏州)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