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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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22-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2-040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2年8月18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中国船舶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张英岱董事长主持,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并表决。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

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5人,出席10人,王永良董事、柯王俊董事、林鸥董事、陈忠前董事、王瑛独立董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7人,出席5人,崔明监事、韩东望监事因公务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陶健先生、总会计师陈琼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本次会议审议的议案为累积投票制,候选人均当选。本次表决通过后,张英岱先生、季峻先生不再任本公司董事。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万商天勤(上海)律师事务所

律师:黄颢律师、刘雪韵律师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召集和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程序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2-041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15A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于8月10日以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盛纪纲董事长主持,应参加董事15名,实参加表决董事15名,其中王瑛董事以视频接入方式参会,王永良董事、柯王俊董事、林鸥董事、陈忠前董事因公务原因不能亲自参会,分别委托施卫东董事、赵宗波董事、王琦董事、向辉明董事代为参加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会议合法有效。

会议经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预)案:

1.《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会议选举盛纪纲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公司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临2022-042号)。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关于调整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组成人员调整为:盛纪纲(主任委员)、施卫东、王永良、林鸥、吴卫国五人组成,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预案》

上述反担保为关联担保,关联董事盛纪纲、施卫东、赵宗波、王永良、柯王俊、林鸥、王琦、陆子友、陈忠前、向辉明已回避表决。

本预案还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拟向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临2022-043号)。

表决结果: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4.《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22-044号)。

表决结果:同意1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会议审议的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2-042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选举董事长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15A层第一会议室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选举盛纪纲先生担任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至第八届董事会届满。

盛纪纲先生简历附后。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

盛纪纲先生简历

盛纪纲:男,1968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浙江镇海人,大学本科学历,研究员级高级工程师,1991年8月本科毕业于上海交通大学船舶工程专业。 1991年8月大学毕业后进入江南造船厂工作,历任造船部工程室副科长,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江南造船厂更名)军品部部长助理、总经理助理兼造船三部部长,上海中船长兴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2007年7月任江南造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3月兼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2012年12月任中船江南重工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2013年12月兼中船华海船用设备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年9月任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船舶海工部主任;2016年2月任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兼上海江南长兴重工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2018年1月任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总经理、党委副书记;2018年8月任中船黄埔文冲船舶有限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2020年9月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现任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党组成员,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编号:临2022-043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拟向

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提供反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

● 本次担保金额:合同预计总价的15%

● 本次担保为反担保,并构成关联担保,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无对外担保逾期情况

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造船”)下属全资子公司上海外高桥造船海洋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外高桥海工”)将与国际知名的FPSO总承包商与运营商签订1艘30万吨FPSO船体项目的建造合同,经与船东公司商谈,将由本公司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集团”)为本建造项目开立母公司履约保函。按照中国船舶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外高桥造船向中国船舶集团就开立母公司保函事项提供反担保,本次反担保涉及关联担保。具体如下:

一、反担保情况概述

中国船舶集团将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外高桥海工承接FPSO船体项目建造合同,向船东公司提供母公司履约保函,确保建造合同有关的设计、采购、建造、调试以及交付等节点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中国船舶集团对外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由公司全资子公司外高桥造船向中国船舶集团就开立母公司保函事项提供反担保。

二、反担保事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介绍

被担保人名称:外高桥海工

注册地点: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沧海路1001号

注册资本:103,000万元

经营范围:FPSO船体及上部模块、海洋工程船舶、半潜式钻井平台、自升式钻井平台、TLP平台、钻机模块、船舶上层建筑、特种分段的加工制作,海洋平台的修理,钢结构件的设计制造修理,船舶相关材料、设备的销售,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机械设备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运输设备租赁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截止2022年6月30日,外高桥海工财务情况:

(单位:万元)

截至2021年末,外高桥海工资产负债率为92.54%,外高桥海工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关联担保关系

鉴于本反担保为关联担保,关联关系情况如下:

中国船舶集团为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外高桥海工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外高桥造船下属全资子公司。

三、反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反担保申请人:外高桥造船

受益人:中国船舶集团

反担保金额:合同预计总价的15%(合同总价涉及商业秘密,符合《公司信息披露暂缓及豁免管理办法》规定的有关情形,因此对该金额作了豁免披露)。

期限:本反担保是连续性的担保,经中国船舶集团同意的外高桥造船的法定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直至本反担保规定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后失效。

反担保书的主要内容:外高桥造船下属子公司外高桥海工与国际知名的FPSO总承包商与运营商签订1艘30万吨FPSO船体项目的建造合同,鉴于中国船舶集团为该项目提供保函,外高桥造船愿意为上述担保提供以中国船舶集团为受益人的无条件、不可撤消的反担保。如因外高桥海工未能履行建造合同而产生应付款项和相关赔偿责任,而中国船舶集团按履约保函中的规定代为支付了上述款项,外高桥造船无条件按通知要求将中国船舶集团已支付的款项以建造合同规定的币种支付给中国船舶集团。

本担保为关联担保,关联董事需回避表决。

四、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对外担保总额4.35亿元,占本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0.94%,以上担保均未逾期。

五、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外高桥造船的全资子公司外高桥海工与国际知名的FPSO总承包商与运营商签订1艘30万吨FPSO船体项目的建造合同,中国船舶集团为该项目提供保函,但根据中国船舶集团担保有关规定,需外高桥造船为上述担保提供以中国船舶集团为受益人的无条件、不可撤消的反担保。本次反担保事宜有利于推进公司所属企业外高桥海工与国际知名的FPSO总承包商和运营商签订30万吨FPSO船体项目建造合同的履约及后续建造进程;有利于中国船舶集团为本建造项目开立母公司履约保函的风险防控。外高桥海工具备良好的FPSO建造履约能力,上述担保事项风险可控,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

六、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就上述反担保事宜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本次反担保事宜有利于推进公司所属企业外高桥海工与国际知名的FPSO总承包商和运营商签订1艘30万吨FPSO船体项目建造合同的履约及后续建造进程;有利于中国船舶集团为本建造项目开立母公司履约保函的风险防控。上述担保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公司股东及公司整体利益。本预案满足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要求,关联董事已按有关规定回避表决,程序依法合规。因此,同意本预案,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0150 证券简称:中国船舶 公告编号:2022-044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8日14 点 30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中国船舶大厦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8日

至2022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会议决议公告已刊登在2022年8月19日本公司指定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2、特别决议议案:无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中国船舶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中船海洋与防务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中船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5、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

1、出席会议的法人股东,其代表人或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股东账户卡;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法定代表人合法的、加盖法人印章或由法定代表人签名的书面委托书原件和股东账户卡进行登记。

2、出席现场会议的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格式见附件)、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及持股凭证。

3、授权委托书应当在本次会议召开前24小时送达本公司。

4、根据《证券公司融资融券业务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融资融券登记结算业务实施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规定,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证券公司受托持有,并以证券公司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融资融券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受托证券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证券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5、根据《沪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沪港通试点办法》、《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沪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2015年修订)》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2015 年修订)》等规定,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作为名义持有人登记于公司的股东名册。投资者参与沪股通业务所涉公司股票的投票权,可由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在事先征求投资者意见的条件下,以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的名义为投资者行使。

(二)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会议”字样。

(三)登记地点及授权委托书送达地点: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浦东大道1号15A层

邮编:200120

电话:021-68861666

传真:021-68861999

联系人:张东波

(四)登记时间:2022年9月6日、9月7日,每日的 9:30一11:30、13:30一17:00。

六、其他事项

为配合当前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相关安排,公司建议股东及股东代表优先采取网络投票方式参与本次股东大会,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须符合上海市有关疫情防控及本公司疫情防控要求,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佩戴好口罩等),并配合会场要求接受查询健康码、核酸检测报告、体温检测等相关防疫工作。

本次股东大会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特此公告。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中国船舶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