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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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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08-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121版)

除上述条款进行修订外,其他条款保持不变,条款序号相应调整;章程附件同时修订。前述修订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2022-052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资产管理产品合同

暨员工持股计划进展情况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13日、2022年4月29日召开了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临时会议及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等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现将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证券账户开立情况

1、账户名称: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一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

账户号码:B8*****920

2、账户名称: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一陕国投·长电科技2022年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账户号码:B8*****665

二、签订信托资产管理产品合同情况

近日,公司作为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委托人与受托人陕西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陕国投·长电科技2022年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陕国投·长电科技2022年员工持股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信托合同》。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根据2022年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49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

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电科技”)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将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数额及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605号)核准,公司于2021年4月向23名发行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共计176,678,445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8.30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4,999,999,993.5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4,965,994,447.84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21年4月15日全部到账,经安永华明验资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验字第61121126_B01号”《验资报告》。

(二)募集资金使用及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本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8,065.68万元,募集资金余额为282,781.38万元(包括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余额100,000.00万元、现金管理160,000.00万元以及利息收入等)。

二、募集资金存放与管理情况

为规范募集资金管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制定《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以下简称“管理制度”),对公司募集资金的存储、管理、使用及监督等方面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管理制度》,公司已在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分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阴支行(以下简称“浦发江阴”)三家银行之下属机构分别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用以存放募集资金,专户账号分别为:510900010010207、393000686013000142609和92030078801200000617,并与以上三家银行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上三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根据《管理制度》,长电科技(宿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宿迁”)在浦发江阴下属机构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户账号为:92030078801800000622),亦由公司与长电宿迁、浦发江阴及海通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该四方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上海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各方均按协议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上述期末余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现金管理金额。

三、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218,065.68万元人民币,其中“年产36亿颗高密度集成电路及系统级封装模块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2,900.40万元人民币,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由于新冠疫情反复的影响及消费端市场下行压力,该项目产品市场需求波动较大,从审慎角度出发,公司放缓其产能扩充进度,存在项目建设延期完成的可能;“年产100亿块通信用高密度混合集成电路及模块封装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8,565.83万元人民币,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偿还银行贷款及短期融资券”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46,599.44万元人民币,该项目已实施完成,不足部分公司以自有资金解决。

具体使用情况详见“附表1、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为使本公司募投项目顺利进行,在募集资金实际到位之前,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截至2021年4月30日,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际金额为人民币99,973.42万元。

2021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人民币99,973.42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事宜。安永华明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事项进行了专项审计,并出具了“安永华明(2021)专字第61121126_B04号”专项鉴证报告,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也对本次募集资金置换先期投入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1年4月27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于2021年6月16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4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也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截至2022年4月20日,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19亿元闲置募集资金已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为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进一步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公司于2022年4月29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保证在本次补充流动资金到期日之前,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公司监事会均同意公司实施以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宜,保荐机构海通证券也对本次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发表了无异议的专项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补流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1年6月16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部分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2022年4月29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公司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及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对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向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产品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12个月以内)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投资总额为不超过人民币16亿元,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该投资额度在上述投资期限内可滚动使用,且任一时点已进行现金管理但未到期的总额均不超过16亿元。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海通证券对此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截至本报告披露日,现金管理余额为160,000万元。

(五)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18年8月完成“2018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发行事项,募集资金净额为359,471.64万元人民币;截至2021年末,本次募投项目全部实施完毕,累计使用募集资金360,614.01万元(含利息收入等)。

公司于2022年3月按规定将结余募集资金(含利息收入等)139.24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并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募集资金按计划使用在各募投项目上,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向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了募集资金的相关信息,募集资金管理不存在违规情形。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2021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注1:募集资金总额已扣除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税)。

注2:年产36亿颗高密度集成电路及系统级封装模块项目存在延期完成项目建设的可能。

注3:截至2022年6月30日,该项目仍在建设过程中。

注4:偿还银行贷款及短期融资券调整后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因为扣除发行费后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相应调减造成的。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50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不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均按照公平、公正、自愿、诚信的原则进行,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影响,不会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名,实到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关于增加2022年度与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任凯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关于增加2022年度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任凯先生回避表决,其余董事一致表决通过。

2、公司独立董事石瑛、李建新、潘青对上述关联交易发表了独立意见如下:

①公司本次增加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是在2022年上半年实际经营情况及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合理预计,是公司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业务的需要,遵循了公平、自愿、合理的交易原则,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②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时,进行了分项表决,关联董事均按要求回避了表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综上,我们同意2022年度公司增加不超过人民币900万元的日常关联交易额。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和类别

单位:人民币万元

二、关联方介绍和关联关系

1、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宁波”)成立于2016年10月14日,注册地为浙江省,注册资本人民币442,869.5651万元,经营范围: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集成电路相关产品、光掩膜的开发、设计、测试、技术服务、销售及制造;自营或代理各类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除国家限定公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货物及技术)。关联自然人高永岗先生在中芯宁波担任董事长,中芯宁波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2、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国际北京”)成立于2002年7月25日,注册地为北京市,注册资本100,000万美元,经营范围: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的制造、针测及测试、光掩膜制造;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测试封装;销售自产产品。关联自然人高永岗先生在中芯国际北京担任执行董事,中芯国际北京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3、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芯国际上海”)成立于2000年12月21日,注册地为上海市,注册资本244,000万美元,经营范围:半导体(硅片及各类化合物半导体)集成电路芯片制造、针测及测试,与集成电路有关的开发、设计服务、技术服务、光掩膜制造、测试封装,销售自产产品。关联自然人高永岗先生在中芯国际上海担任执行董事,中芯国际上海与本公司构成关联方。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与中芯宁波、中芯国际北京、中芯国际上海之间的关联销售的交易价格均参照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协商确定。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上述关联方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保持公司持续发展和稳定经营。交易事项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交易价格以市场独立第三方同类交易的价格为依据,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该类关联交易对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影响是积极、有益的。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编号:临2022-047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人,实际参会董事9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的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

为支持集团在上海的先端封测技术研发服务平台,开发前沿技术,服务上游设计企业需求,并建立集团供应链集中采购中心及物流仓储中心,为公司战略实施提供保障;同时,为了更好地依托上海国际金融中心优势,夯实并增强长电集团资金运营管理中心功能,拓宽融资渠道并补充长电科技管理有限公司流动资金,公司拟向管理公司增资人民币7.9亿元。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事项构成关联交易,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4.1关于增加2022年度与中芯集成电路(宁波)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回避表决。

4.2关于增加2022年度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北京)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任凯先生回避表决。

4.3关于增加2022年度与中芯国际集成电路制造(上海)有限公司的日常关联交易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高永岗先生、任凯先生回避表决。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结构,减少关联交易,全资子公司江阴长电先进封装有限公司将目前出租给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电绍兴”)的生产设备改租为售,全部出售给长电绍兴。本次出售设备原值共计人民币7,059.4万元,截至2022年6月末净值共计人民币5,077.4万元,其中包括公司2017年度非公发募集资金实施项目“通讯与物联网集成电路中道封装技术产业化项目”中的部分设备,该部分设备截至2022年6月末净值共计人民币3,640.6万元。

本次交易根据上海众华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2022年6月30日为评估基准日出具的沪众评报字〔2022〕第0173号评估报告的评估值人民币5,078万元为依据,经双方协商,确定交易售价格为人民币5,183万元(不含税)。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郑力先生回避表决。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公告》、《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会议决定在江阴市滨江中路275号会议室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大会通知将另行发出。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

证券代码:600584 证券简称:长电科技 公告编号:临2022-048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8日以通讯方式发出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8日以现场加电话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证券法》、《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会议表决通过了相关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等有关规定,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一致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能够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的实际情况。

3、在提出本意见之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了《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对董事会编制的《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上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要求。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增加2022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关联方长电集成电路(绍兴)有限公司出售资产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向关联方出售资产事项,其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一一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关联董事在审议该议案时均已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根据2022年1月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江苏长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