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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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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37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9人。本公司已于2022年8月15日将本次董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董事。本次董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提名汲广林先生等九位人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建议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已经届满,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经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及持股5%以上股东一一宁波宁电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及一致行动人宁波百思乐斯贸易有限公司、绿能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香港)提名,拟提名汲广林先生、李杨先生、景婉莹女士、彭怡琳女士、安品东先生、刘韬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提名薛涛先生、王尚敢先生和田亮先生为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上述提名均建议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任期三年。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认为上述人士均具备董事任职资格,因此同意上述提名。董事会认为汲广林先生、李杨先生、景婉莹女士、彭怡琳女士、安品东先生和刘韬先生等六位人士符合公司董事的聘任条件,薛涛先生、王尚敢先生和田亮先生等三位人士符合公司独立董事的聘任条件。董事会同意将上述提名的九位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决定。

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前,其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8票同意,0票反对,1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独立董事许志明先生认为上述董事候选人均具备董事任职资格,但基于谨慎原则,担心本次董事会换届人员变动较大,可能会不必要地引起外界的误解和关注。因此为提请董事会重视,并提示股东关注,对本议案发表弃权意见。

公司认为,第八届董事会已经届满,公司控股股东及上级国资管理单位,从国资管理需求出发并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一是依据国资管理原则对于届满董事应正常轮换,二是由于现任非执行董事的职务调整,三是依据国资管理要求加强国有资产运营管理,四是为加强上市公司董事会的专业力量,提高董事会决策执行效果,调整提名非执行董事、执行董事人选;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主要基于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考虑。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董事薪酬的建议

结合公司“十四五”规划及职业经理人制度,公司目前正在通过行业内企业对标的方式,整体梳理高管及以上人员的薪酬政策及薪酬标准;涉及董事薪酬,一方面仍执行国资管理相关规定,除独立董事外的其他董事,均不领取董事薪酬如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则所兼任职务的薪酬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另一方面,关于独立董事薪酬,经参考行业内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情况,结合同行业上市公司情况及创业环保自身业务规模,拟建议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薪酬为人民币12万元/年,含税,个人所得税由公司代缴。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议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修订《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监事会履职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议调整监事会成员人数及构成,拟将监事会成员人数由原6名调整为3名;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因此建议调整后的监事会由1名职工监事、2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监事会职责权限不变。基于上述监事会的调整思路,拟对《公司章程》做如下修订:

(一)原章程第一百四十九条

监事会由6人组成,其中设立主席一人,副主席若干人。监事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会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修订为:监事会由3人组成,其中设立主席一人,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任期3年,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二)原章程第一百五十条

监事会成员由6名监事组成。其中有2人为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其他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及罢免。

修订为:监事会成员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有1人为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其他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及罢免。

(三)原章程第一百五十七条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当反对票和赞成票相等时,监事会主席或其他会议召集人有权多投一票。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修订为: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半数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每名监事有一票表决权。当反对票和赞成票相等时,监事会主席或其他会议召集人有权多投一票。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由半数以上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本次监事会调整思路及《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已经公司八届二十四次监事会审议通过。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本次《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将连同第八届七十五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章程修订方案一并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关于公司经营层年度考核的议案

为评价经营层人员的年度工作绩效,落实对经营层人员的年度激励,公司在梳理2021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同时,启动对经营层人员的年度业绩考核工作。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经营层业绩考核情况、考核结果,授权总经理按照相关制度具体组织落实绩效年薪的核定及发放等工作。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五、关于公司经营层任期考核的议案

为评价经营层人员的任期工作绩效,落实对经营层人员的任期激励,公司在梳理2020-2021年度工作完成情况的同时,启动对经营层人员的任期业绩考核工作。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经营层人员2020-2021年任期业绩考核情况、考核结果及应用,并授权总经理按照相关制度组织落实任期激励的核定及发放工作。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六、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提名董事候选人简历

汲广林先生,48岁,研究生学历,哲学博士学位,现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集团”)副总经理。历任上海城投集团副总经济师、战略企划部总经理、资产管理部总经理,上海城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总裁。

李杨先生,52岁,现任本公司总经理、杭州天创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公司”)董事长。李先生自2005年11月至2009年4月,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阜阳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总经理;2009年4月至2009年12月任本公司水务二分公司总经理;自2010年1月至2011年2月任本公司天津水务事业部东部区域总经理;自2011年2月至2017年5月西安创业水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西安公司”)总经理;2012年1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2015年9月起任西安公司董事长;自2009年9月8日起至2017年3月15日任本公司监事;自2017年3月15日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自2020年9月起兼任杭州公司董事长。李先生自2021年2月起任本公司总经理。

景婉莹女士,45岁,现任公司总会计师,工商管理学硕士、正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毕业于天津财经学院会计系注册会计师专业。景女士2003年11月加入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市政投资”)。2005年1月至2015年9月,历任市政投资财务部副经理、财务部经理、副总会计师。景女士于2015年9月至2021年11月16日,任市政投资总会计师。景女士自2021年11月起任本公司总会计师。

彭怡琳女士,42岁,现任天津城投集团资产投资部总经理。彭女士自2008年3月至2015年9月,就职于天津城投集团,先后任融资发展部部长助理、财务中心主管,2015年10月29日起任本公司总经理助理,自2016年1月29日至2021年11月19日任本公司总会计师,2016年3月16日至2018年12月17日任本公司董事,2020年12月28日起兼任市政投资董事。

安品东先生,54岁,现任天津城投集团运营总监,兼任市政投资党总支书记、董事长。1991年7月参加工作,南开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经济师,历任天津城投集团副总经济师、资产运营部部长。

刘韬先生,38岁,毕业于英国赫尔大学,获金融管理硕士学位,多年从事投资、管理等相关工作,具有丰富的投资及集团化经营管理经验。现任宁波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能源”)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宁波杭湾绿捷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宁波朗辰新能源有限公司董事。刘韬先生2011年就职于浙江蓝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从事政府引导基金的投资管理工作。2014年就职于宁波能源投资管理部,先后担任宁能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部副经理、经理,宁波能源投资管理部副经理,2021年8月担任宁波能源投资管理部副经理主持工作。刘韬先生自2021年11月11日起任本公司董事。

薛涛先生,49岁,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博士在读,拥有武汉大学理学学士和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曾任清华大学环境学院环保产业研究中心副主任。现任E20环境平台执行合伙人和E20环境产业研究院执行院长,湖南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兼职教授,华北水利水电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院客座教授,上海城投控股、中建环能等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兼任北京大学环境学院E20联合研究院副院长,国家发改委和财政部的国家PPP专家库的双库定向邀请专家,世界银行和亚洲开发银行注册专家(基础设施与PPP方向),清华大学公管学院PPP研究中心投融资专业委员会专家委员、全国工商联环境商会PPP专委会秘书长;国家绿色发展基金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咨询委员会专家库专家、巴塞尔公约亚太区域中心化学品和废物环境管理智库专家、中国环境卫生协会垃圾焚烧专家委员会委员、环境部“污泥处理处置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特聘顾问,中央财经大学政信研究院智库成员、中国城投网特聘专家;住建部指导《城乡建设》杂志编委、《环境卫生工程》杂志编委、财政部指导《政府采购与PPP评论》杂志编委;共青团中央中国青年创业导师、中科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硕士生校外导师。著有《涛似连山喷雪来--薛涛解析中国式环保PPP》,及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蓝皮书”系列之2017-2021年中国PPP发展报告(清华大学)及中国PPP年度发展报告(中央财经大学)环保部分编撰负责人。

王尚敢先生,58岁,江西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香港中文大学硕士学位(EMPAcc)研究生学历,高级会计师。1984年8月参加工作,历任新余钢铁公司财务处、江西省冶金工业总公司财务处会计师,上海环境集团财务总监,上海城投控股财务总监,西部证券董事、监事会主席等职。现任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上海漫道数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田亮先生,41岁,是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执业律师,美国纽约州执业律师,并持有中国法律职业资格证书。田先生曾就职于多家国际律师事务所的中国代表处和香港办公室,在中国内地和香港拥有多年法律执业经验,曾为多家中国国有企业和跨国公司提供合规、并购、重组等法律服务。田先生持有中国人民大学法学学士、清华大学民商法学硕士和美国南卫理会大学法学硕士学位。

证券代码:600874 股票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临2022-038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本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参加会议监事6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6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卢红妍女士主持。本公司已于2022年8月15日将本次监事会会议通知和会议材料以现场送达和电邮形式发送给本公司全体监事。本次监事会的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审议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关于调整监事会设置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为提高公司监事会履职效率,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议调整监事会成员人数及构成,拟将监事会成员人数由原6名调整为3名;同时按照《上市公司章程指引》,职工代表监事不少于三分之一,因此建议调整后的监事会由1名职工监事、2名股东代表监事组成;监事会职责权限不变。基于上述监事会的调整思路,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改方案详见同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八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经审议,监事会同意调整监事会设置,并同意相应的修订《公司章程》。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拟订公司章程修订方案并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因此,本次章程修订方案由八届八十次董事会审核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修订《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结合监事会成员人数及构成的调整思路及相应的公司章程修订方案,拟对《监事会议事规则》进行相应的修订,修订方案如下:

1.原议事规则第二条 监事会组成

监事会由六名监事组成,其中两名为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其他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及罢免。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可设副主席若干名。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的任免,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监事会成员表决通过。

监事应具有法律、会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或工作经验,至少应有一名具有高级会计师职称的人员。

修订为:第二条 监事会组成

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公司职工代表。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民主选举和罢免,其他监事由公司股东大会选举及罢免。

监事会设监事会主席一名,可以设副主席。监事会主席和副主席由全体监事过半数选举产生。

2.原议事规则第三条 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三)当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必要时可以书面形式向股东大会或监管部门报告。

修订为:第三条 监事会职权

监事会向股东大会负责,并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三)当公司董事、总经理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利益时,要求前述人员予以纠正。

3.原议事规则第十二条 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三份之二以上的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修订为:第十二条 会议的召开

监事会会议应当由半数以上监事出席方可举行。

4.原议事规则第十四条 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由三分之二以上监事会成员同意。

修订为:第十四条 监事会决议

监事会的决议,应当由半数以上监事会成员同意。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关于提名时振娟女士等二位人士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公司第八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结合监事会设置调整思路,第九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股东代表监事、1名职工代表监事。经综合考虑各方面因素,公司控股股东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建议提名时振娟女士、孙术彬先生为公司第九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

上述提名均建议自股东大会批准后起任期三年。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1。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且以上述议题中提及的公司章程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为生效条件。

四、关于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事薪酬的建议

公司第九届监事会即将成立,监事会同意第九届监事会监事不领取监事薪酬,其中在本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本公司岗位情况和公司薪酬相关规定,领取岗位薪酬。

本议案表决结果如下: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提名监事候选人简历

时振娟女士,52岁,1993年7月参加工作,南开大学高级管理人员工商管理专业毕业,全日制本科学历,工商管理硕士,会计师,历任本公司总会计师、董事、纪委委员,天津市海河建设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党委委员、总会计师、董事。现任天津市政投资有限公司党总支委员、总会计师。

孙术彬先生,48岁,1997年9月参加工作,南开大学-澳大利亚福林德斯大学国际经贸关系专业毕业,在职研究生学历,文学硕士,国有企业三级法律顾问,历任天津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津城投集团”)副总法律顾问、合规管理部(审计部、法务部)副总经理、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现任天津城投集团法律合规部副总经理(主持工作),资管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74 证券简称:创业环保 公告编号:2022-039

债券代码:188867 债券简称:21津创01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22年9月8日

●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 本公告仅适用于A股股东。H股股东股权登记日及参会登记方法等相关事宜请参阅本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在香港交易所网站(http://www.hkex.com.hk)刊发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告”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2年9月8日14点00分

召开地点: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天津创业环保大厦5楼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2年9月8日

至2022年9月8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3内容已于2022年7月9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议案5内容分别于2022年6月1日和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除上述议案外,其他议案内容均于2022年8月20日在上海证券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

2、特别决议议案:议案5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5、6.01、6.02、6.03、6.04、6.05、6.06、7.01、7.02、7.03、8.01、8.02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法:

法人股东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公司办理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依法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法人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

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和股东账户卡至本公司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股东账户卡到本公司登记。

异地股东可通过信函、传真、电邮登记。

2、登记时间:

2022年9月7日上午9:30-11:30,下午2:00-5:00

3、登记地点:

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18楼公司治理中心。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联系方式如下:

本公司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南路76号创业环保大厦

邮编:300381

联系人姓名:牛波、郭凤先

联系部门:公司治理中心

电话:86-22-23930128

传真:86-22-23930126

电子邮箱:tjcep@tjcep.com

提醒各位股东注意,预期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需时半天,往返交通费及食宿自理。

特此公告。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9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天津创业环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2年9月8日召开的贵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当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当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监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