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3055 公司简称:台华新材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不适用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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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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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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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董事长:施清岛
董事会批准报送日期:2022年8月19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5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股东股份解除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截至公告披露日,嘉兴市华秀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秀投资”)持有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台华新材”或“公司”)股份数量为37,789,935股,全部为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35%。本次解除质押后,华秀投资剩余质押的股份数量为0股。
● 截至公告披露日,华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嘉兴华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投资”)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166,020,13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11%。本次股份解除质押后,华秀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华南投资合并累计质押的公司股份为35,000,000股,占其合并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21.08%,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4.03%。
● 因“台华转债”和“台21转债”处于转股期,本公告所涉及的股本占比计算以2022年8月10日公司总股本数868,753,013股为基数。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获悉股东华秀投资质押的5,800,000股股份解除了质押,具体情形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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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解除质押后华秀投资暂无用于后续股票质押的计划,公司将根据后续质押情况及时进行信息披露。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3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9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上午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魏翔先生主持。会议的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公司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提出如下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度1-6月份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等事项;
3)在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因此,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责任。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公司监事会同意对外报出《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074)。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4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 2022年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1、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证监许可〔2021〕2109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采用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网上通过上交所交易系统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售的方式进行,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60,000万元,每张面值100元,共计600万张,发行价格为100元/张,期限6年。扣除保荐及承销费用625.40万元(含税)后,实际收到可转换公司债券认购资金人民币59,374.60万元。该款项由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1月5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账户。另扣减审计费用、律师费用、评级费用等其他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59,202.55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2年1月6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2]0006号)。
2、募集金额使用情况和结余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智能化年产12万吨高性能环保锦纶纤维项目”使用募集资金46,842.52万元,补充流动资金7000万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存款利息收入65.99万元,累计支付银行手续费0.29万元。截至2022年6月30日,结余募集资金余额为5,425.73万元。
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公司已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证监会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根据《管理办法》,本公司对募集资金采用专户存储制度,在银行设立募集资金专户。就本次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存放与监管,本公司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浙江嘉华特种尼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华尼龙”)连同保荐机构中信证券分别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分行签订了《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公司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上交所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保证专款专用。
(二)募集资金的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本公司有3个募集资金专户,募集资金存储情况如下(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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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度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2022年1-6月份《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件1。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2、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其他异常情况。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2022年1月11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使用募集资金44,212.23万元、138.58万元分别置换前期已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及发行费用,保荐机构和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同意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1月7日出具《关于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中汇会鉴[2022]0014号)。
截至2022年6月30日,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置换完毕。
(三)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情况。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2022年1月11日,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决定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使用、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募集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短期理财产品或结构性存款,总额不超过6,000万元(含6,000 万元),投资期限和决议有效期自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3年年度董事会召开之日止。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2022年1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700.00万元购买了中国工商银行嘉兴分行的大额存单,上述短期理财产品全年收益共计11.05万元。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均已赎回。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将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无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无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经披露的募集资金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件:1.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022年1-6月
编制单位: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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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截至期末承诺投入金额”以最近一次已披露募集资金投资计划为依据确定。
证券代码:603055 证券简称:台华新材 公告编号:2022-072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9日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上午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应参会董事9人,实参会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施清岛先生主持。公司高管、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出席人数、召开和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详见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2022-074)。
表决结果: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浙江台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