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298 证券简称:中电兴发 编号:2022-052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湖南易晟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公司全资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持有其70%股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有,湖南易晟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的30%股东提供反担保并签署反担保函;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截至公告披露日,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坚持“以智慧中国业务为龙头,以4G/5G新基础通信业务和新一代高速主干光纤网业务为两翼”的主营业务发展战略,已发展成为领先的智慧中国核心技术、产品与全面解决方案供应商、运营服务商。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中电兴发”)之控股子公司湖南易晟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易晟”)作为湖南省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局警务信息专网独家承建单位,是承接公司主营业务“新一代高速主干光纤网业务”的主要载体,目前已获取近5000公里的湖南省高速公路通信管道使用权,并完成近3000公里的光缆建设。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为了支持公司下属的湖南易晟在“新一代高速主干光纤网业务”方面更好地发展,更好地为包括政府、运营商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客户提供新一代安全、可靠、高性能的基础传输网络支撑服务,与公司的智慧中国业务形成有效协同;同时兼顾湖南易晟业务发展的需要,拟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沙星沙支行申请流动贷款3000万元,作为其母公司北京中电兴发为湖南易晟提供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有关规定,湖南易晟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将按照上述担保金额的30%提供同比例担保。
二、本次担保的内部审议程序
本次担保属于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为其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担保额度在2022年度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提供不超过12亿元的授信额度内;针对本次担保,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已按照相关要求履行了董事会、股东会等有关审议程序;被担保人湖南易晟少数股东按照股权比例按照上述担保金额的30%提供反担保,并签署了反担保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湖南易晟通信网络技术有限公司,系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之控股子公司,成立于 2015 年 12 月 31 日,注册地址:长沙高新开发区尖山路18号中电软件园二期第C11幢201号房,法定代表人为刘骥,注册资本为 2000 万元,经营范围为通信技术研发;通信设备销售;通信基站技术咨询;通信设备租赁;电子、通信与自动控制技术研发;通信工程设计服务;计算机网络系统工程服务;投资咨询服务(不得从事吸收存款、集资收款、受托贷款、发放贷款等国家金融监管及财政信用业务);企业管理咨询服务;计算机及通讯设备租赁;通信线路和设备的安装;通信设施安装工程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公司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持有湖南易晟 70%的股权;刘兵良、刘骥、吴丽萍合计持有湖南易晟 30%股权。
被担保人最近一年又一期的主要财务指标:截至 2021 年 12 月 31 日,湖南易晟总资产22,916.32 万元,净资产 5,247.29万元,营业收入6,301.73万元,利润总额2,615.32 万元,净利润2022.72 万元;截至 2022 年 6 月 30 日,湖南易晟总资产23,570.69 万元,净资产 5,884.55万元,营业收入1,429.09万元,利润总额643.9 万元,净利润637.27 万元。被担保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主要内容
1.担保人:北京中电兴发科技有限公司、刘兵良、刘骥、吴丽萍
2.担保方式:连带责任担保
3.担保金额:3000万元人民币
4.担保期限:2年
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待相关程序履行完毕后,将由担保方与银行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并正式签署,最终实际担保总额将不超过本次授予的担保额度,担保期限自公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之日起两年内有效。
五、累计对外担保情况
本次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电兴发为其控股子公司湖南易晟提供3000万元的融资担保,为了支持公司下属的湖南易晟在“新一代高速主干光纤网业务”方面更好地发展,更好地为包括政府、运营商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在内的客户提供新一代安全、可靠、高性能的基础传输网络支撑服务,与公司的智慧中国业务形成有效协同,为投资者创造持续和稳固的利润回报;同时兼顾湖南易晟业务发展的需要。
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公司累计实际对外担保金额为39,701.19万元(含本次担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7.93%,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比例为4.96%,不存在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等情况。
特此公告。
安徽中电兴发与鑫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