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698 900946 公司简称:湖南天雁 天雁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http://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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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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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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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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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22-017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 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或“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了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湖南天雁现有9名董事,其中8名董事参加了会议(董事夏立军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谢力先生代为表决),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经投票表决,形成决议如下: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兵器装备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2022年半年度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详见上交所网站 www.sse.com.cn)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四、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将该项议案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22-018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 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或“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以现场结合视频方式召开了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9日以传真、电子邮件或送达等方式发出,湖南天雁现有4名监事全部参加本次会议。全体监事一致推举监事聂斌先生担任本次会议临时召集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会议以投票表决的方式,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监事会审核了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并认真阅读了报告,监事会认为: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在公司监事会提出本意见前,未发现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二、审议《关于修订〈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三、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监事会认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特殊普通合伙)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聘任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表决结果:同意票4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 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22-019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湖南天雁”或“公司”) 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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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修订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保持不变。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698(A股) 900946(B股) 公告编号:临2022-020
证券简称:湖南天雁(A股) 天雁B股(B股)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兴华所”)。
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2881146K。
中兴华具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2.人员信息
首席合伙人李尊农。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46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9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49人。
3.业务规模
中兴华所2020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52,351.0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133,493.0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35,715.93万元;上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80家,上市公司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与服务;房地产业;农、林、牧、渔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审计收费总额8,386.30万元。
4.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兴华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3,489.26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15,000万元,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因为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2011-2013年财务情况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对江苏中显集团有限公司、袁长胜、夏宝龙、江海证券有限公司、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江苏石塔律师事务所等提起诉讼。 2021年6月28日,经江苏省扬州市邗江区人民法院(2019)苏1003民初969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裁定,中兴华所无需承担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江苏省信用再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不服判决,于2021年7月23日向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2022年3月15日,江苏省扬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中兴华从业人员20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0次和自律监管措施2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人员信息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张文雪(项目合伙人):自2006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5年,先后为多家公司提供IPO审计或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李旭,自 1993 年开始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20 年,至今参与过 IPO 审计、上市公司年度审计等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无兼职,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武晓景,注册会计师,从 2003 年起从事审计工作,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18年,目前任职事务所项目质量复核岗位,负责过多个证券业务项目的质量复核,包括上市公司年报及并购重组审计、IPO 审计和新三板挂牌企业审计等,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签字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2022年度审计费用尚未确定,公司将根据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范围、工作量、审计费用是否包含审计期间交通食宿费用等情况,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后协商确定。
二、拟续聘会计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及审查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拟聘请的中兴华所的执业资格和专业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都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能够满足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要求,因此,同意并提请公司董事会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独立意见
1、事前认可意见
中兴华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此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不会损害全体股东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独立意见
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中兴华所具备相应的执业资质,具有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我们同意公司聘请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十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兴华所为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四)本次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湖南天雁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