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1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一、重要提示
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证监会指定媒体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所有董事均已出席了审议本报告的董事会会议。
非标准审计意见提示
□适用 √不适用
董事会审议的报告期普通股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适用 √不适用
公司计划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优先股利润分配预案
□适用 √不适用
二、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
2、主要财务数据和财务指标
公司是否需追溯调整或重述以前年度会计数据
□是 √否
■
3、公司股东数量及持股情况
单位:股
■
4、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控股股东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变更
√适用 □不适用
■
5、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表
公司报告期无优先股股东持股情况。
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三、重要事项
报告期,白羽肉鸡行业由于之前引种量较高,市场上鸡苗供给量较大。由于消费低迷,终端鸡肉价格较低,且市场鸡苗供应充足,报告期鸡苗价格虽有起伏,但是整体在低位波动,处于产能去化阶段。随着产能去化和下半年消费旺季的带动,预计下半年鸡肉和鸡苗价格会有一定支撑。
报告期,公司销售商品代鸡苗1.33亿羽,销量有所下降,主要是因为白羽肉鸡市场行情较差,公司适当降低了商品代鸡苗产量;报告期公司鸡肉产品销量3万余吨,产销量保持稳定;报告期,公司实现营业收入639,943,221.95元,较去年同期下降38.94%;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97,345,982.57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74.79%;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204,150,480.18元,较去年同期下降203.35%。报告期公司主营产品商品代鸡苗售价较低,是亏损的主要原因,同时玉米、豆粕等原材成本居高不下,报告期末对种鸡和种蛋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也有一定影响。
报告期,公司“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建设工作进展顺利,部分厂房已建设完毕,预计下半年将开始逐步饲养种鸡;公司熟食工厂项目目前已经正式生产运营,线上线下销售推广工作已经展开,正在努力提升生产和销售能力。
报告期,子公司民和生物科技参与制定《畜禽粪水还田技术规程》行业标准,已由农业农村部正式批准发布,于2022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标准的发布实施为畜禽粪污沼气工程沼液标准化还田利用提供技术依据,民和生物科技作为第二单位参与制定并已获批发布的国家标准《农用沼液》,推动种养结合循环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和国内规模化沼气工程沼液的资源化利用。
报告期,公司积极配合按相关防疫工作。按照疫情防控预案做好人员防护、物资采购、生产销售计划等安排,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正常运行。同时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向烟台市蓬莱区红十字会捐款200万元,并为相关疫情防控重点单位捐献肉蛋等物资,助力疫情防控。
报告期,因继承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公司实际控制人由孙希民变更为孙希民、孙宪法、孙宪秋。详见《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暨股东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05)及2022年3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收购报告书》。相关股东于2022年3月30日办理完毕股份过户登记手续,详见《关于股东继承股份完成过户暨控制权发生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21)。
法定代表人:孙宪法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39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关于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8日以电话通知、邮件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实际参加表决9人,其中王德良以通讯方式参与表决。会议由董事长孙宪法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3、审议通过《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4、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和《国信证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6、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7、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此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8、审议通过《关于修改〈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9、审议通过《关于修改〈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0、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全文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11、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国信证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0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 关于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2年8月8日以电话和专人送达的形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现场方式在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加表决监事3人,由监事会主席孙延淼主持,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通过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详见《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2、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募集资金的实际情况,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违规的情形。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专项报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3、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经认真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公司《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4、审议通过《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监事会意见:公司变更“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公司产业规划布局的合理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公司《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
三、备查文件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3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对外担保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被担保人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资产负债率为107.74%,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担保情况概述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拟为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食品”)融资事项提供三年期20,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为子公司山东民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生物”)融资事项提供三年期5,000万元人民币连带责任保证担保额度,本额度包含但不限于以自有资产为子公司提供抵押、质押担保。
上述事项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审议通过,该担保事项还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希民
注册资本:叁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新港街道仙境东路1号
成立日期:2000年5月15日
主要经营业务:肉鸡屠宰、分割加工、销售;肉制品、速冻食品的加工销售。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系本公司全资子公司,本公司持有100%股权。
民和食品财务情况如下表:
■
民和食品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2、被担保人:山东民和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孙延淼
注册资本:壹亿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蓬莱市司家庄村西
成立日期:2009年7月6日
主要经营业务:沼气发电和生物天然气提纯、有机固态肥、有机水溶肥的生产与销售等业务。
与本公司关联关系:本公司直接持有90%股权。通过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合计持有100%股权。
民和生物财务情况如下表:
■
民和生物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担保主要内容
■
具体担保协议以与银行实际签署为准,不得超过批准额度。
四、董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为民和食品银行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20,000万元,为民和生物银行授信融资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额度5,000万元。此次事项为公司向子公司提供担保,有利于子公司顺利开展经营业务,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不存在与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相违背的情况。因被担保人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因此未就上述担保事项提供反担保。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含本次)
■
本次担保事项尚需经过股东大会审批,目前未生效。
除上述担保情况外,公司及子公司无其它对外担保事项,也无涉及诉讼的担保及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无逾期担保事项。
六、备查文件目录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5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对“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进行变更,以更加科学合理的进行业务布局。募投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913,58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529,999.9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0,469,997.04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26号。
二、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情况
■
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后,若需履行政府有关部门的备案、审批等程序,公司将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三、本次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原因及影响
公司此次变更“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以更加科学合理的进行孵化业务布局,商品代鸡苗销售业务更加贴近市场,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募投项目总投资及建设内容保持不变。
本次仅涉及“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的实施地点变更,未涉及募集资金投向、用途或实施方式的变更,未改变项目建设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不会对募投项目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其他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相关审核程序及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变更“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2、监事会审议情况
2022年8月18日,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变更“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是公司产业规划布局的合理优化,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监事会同意公司变更募投项目实施地点。
3、独立董事意见
本次变更“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是公司经过审慎考虑孵化和销售布局做出的决定,本次除项目实施地点发生变化外,其他事项均未发生变化。变更不会对公司未来的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广大股东的利益。本次变更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同意变更“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实施地点。
4、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本次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地点的事项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建设内容和实施方式等情形,不会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实质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同意民和股份本次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事项。
五、备查文件
1、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募投项目实施地点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4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一一业务办理》的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客观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截止2022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成果,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各类资产进行了检查和减值测试,拟对部分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2年6月30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在清查的基础上对各类资产的状况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经资产减值测试后,2022年4-6月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明细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3、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批准,尚需经过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依据
1、应收款项坏账准备
公司基于各类应收款项信用风险特征,考虑历史信用损失经验,结合当前状况以及对未来经济状况的预测,参照不同账龄区间预期损失率,以单项或组合的方式对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计提坏账准备。
2、存货跌价准备
(1)计提原因、依据及方法
在资产负债表日,存货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当其可变现净值低于成本时,提取存货跌价准备。公司各项主要存货可变现净值的确认方法如下:
①库存种蛋按照种蛋孵出鸡苗的平均出雏率计算出鸡苗数量,按照期末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孵化费用及销售费用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②存栏种鸡参照生产性生物资产减值规定,对有确凿证据表明产生明显减值迹象的,按照不同批次的服役期及平均产蛋数量计算出合格种蛋数量,再按照种蛋孵出鸡苗的平均出雏率计算出鸡苗数量,按照鸡苗期末销售价格减去估计的后期饲养成本及孵化费用、销售费用后的金额与种鸡淘汰变现价值两者之间较高者确定其可变现净值。
③鸡肉制品以合同价或者市场售价为基础,减去估计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计算可变现净值。
存栏种鸡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不转回,在淘汰处置时转销相应的存货跌价准备。除存栏种鸡外,其他存货计提存货跌价准备后,如果以前减记存货价值的影响因素已经消失,导致存货的可变现净值高于其账面价值的,在原已计提的存货跌价准备金额内予以转回,转回的金额计入当期损益。
(2)单项重大计提资产减值的具体说明
单项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净利润绝对值的比例在3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的详细情况如下:
■
三、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资产减值准备计提金额为27,920,716.54元,计入2022年半年度会计报表,预计将减少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7,639,843.89元,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权益减少27,639,843.89元。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不涉及利润操纵。
四、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监事会对该事项的意见
1、董事会关于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遵照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谨慎性原则,依据充分,符合公司资产现状,有助于更加公允地反映截止2022年6月30日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使公司的会计信息更具有合理性,同意公司本次资产减值准备的计提。
2、监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意见
公司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依据充分,符合《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 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价值和经营成果, 公司董事会就该项议案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监事会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3、董事会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合理性的说明。
特此公告。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6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召集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
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18日公司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现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13日14:30,会期半天。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9:15 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股东可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
2022年9月6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于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6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附后);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公司聘请的律师;
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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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提案披露情况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20日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相关公告。
3、有关说明
上述议案为普通表决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均将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下股份的股东(不包含5%;不包含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9月9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4:00一16:30)
2、登记地点: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民和股份会议室
3、登记办法:
(1)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自然人股东(即委托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自然人股东的有效身份证件、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应持本人身份证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代理人凭本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法人股东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凭以上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上请注明“参加 股东大会”字样,须在 2022年9月9日16:30 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和会议当天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网络投票包括交易系统投票和互联网投票,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核验入场。
2、联系方式
联系人:高小涛
联系电话:0535-5637723 传真:0535-5855999
联系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南关路2号附3号
邮政编码:265600
电子邮箱:minhe7525@126.com
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六、备查文件
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第八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普通股的投票代码与投票简称:投票代码为“362234”,投票简称为“民和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以应选人数为限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3日股票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9:15至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委托人) 现持有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和股份” ) 股份股,占民和股份股本总额的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理本人出席民和股份股东大会,对提交该次会议审议的所有议案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该次股东大会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本授权委托书的有效期限为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该次股东大会结束时止。委托人对受托人的表决指示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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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委托人可在“同意”、“反对”或者“弃权”方框内划“√” 做出明确投票意见指示,对同一审议事项不得有两项或多项指示,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票数。如果委托人对某一审议事项的表决意见未作具体指示或者对同一审议事项有两项或多项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思决定对该事项进行投票表决。
2、授权委托书可按以上格式自制。
委托人单位名称或姓名(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号: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
受托人(签字):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证券代码:002234 证券简称:民和股份 公告编号:2022-042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有关规定,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1、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位时间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3346号)核准,公司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46,913,580股,每股面值1.00元,发行价格为12.15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69,999,997.00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9,529,999.96元(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560,469,997.04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1年4月2日全部到位,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4月2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兴华验字(2021)第01002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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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本期使用金额及当前余额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明细如下表: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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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的存放和管理情况
1、募集资金相关制度制定和执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公司制定了《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存放于专项账户,公司在实际工作中严格按照制度执行。
2、三方监管协议的签署及履行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一一公告格式:再融资类第2号 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年度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告格式》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公司设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分别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国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公司、公司控股子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国信证券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具体如下:
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7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年存栏80万套父母代肉种鸡养殖园区项目”、“年孵化1亿只商品代肉雏鸡孵化厂建设项目”。
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蓬莱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7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全资子公司蓬莱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3万吨熟食制品加工项目”。
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邑市支行与国信证券于2021年4月6日签订的《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对应项目为控股子公司潍坊民和食品有限公司负责实施的“3万吨肉制品加工项目”。
公司与保荐机构及商业银行签订的募集资金监管协议与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截至募集资金销户前监管协议均正常履行。
3、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专户结余情况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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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表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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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公司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2 号一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等规定使用募集资金,并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履行相关信息披露工作,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山东民和牧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