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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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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接73版)

2022-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73版)

除上述修订外,章程其他条款内容未作修改,序号相应调整顺延,最终的修订信息以工商备案登记为准。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并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后,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备案。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105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康达新材”)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董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上午10:0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实际出席董事9人,其中5名董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董事9人。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建祥主持,公司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就该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107)。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董事会成员一致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108)与公司募集资金实际存放与使用情况相符。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相关公告。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出具了独立意见。

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审议通过《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0)。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本议案需提交至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决议于2022年9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在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会期半天。会议通知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同日披露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11)。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106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3日以邮件及通讯方式向公司监事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上午11:30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2名监事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刘占成主持,会议的通知、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监事会同意董事会编制和审议的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2-107)。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监事会成员一致认为董事会出具的《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2-108)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相符。并且符合募集资金使用的相关规定,监事会同意该议案。具体内容同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及《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通过《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期限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109)。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109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

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用于投资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的保本型投资产品,使用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684号《关于核准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文件核准,公司采用非公开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52,910,052股,每股发行价格为13.23元。截至2022年7月27日止,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为52,910,052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9,999,987.9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合计人民币8,749,999.86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91,249,988.10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7月27日到账,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达发行人账户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210Z0016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基本情况

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向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三、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闲置原因

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利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公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户进行存储。

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由于项目的实际需求,需要逐步投入募集资金,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现阶段募集资金存在暂时部分闲置的情况。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管理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投资品种

闲置募集资金拟投资的产品须符合以下条件:

1、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

2、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3、投资产品不得质押。闲置募集资金不得通过直接或间接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的交易。

(四)决议有效期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的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七)投资风险分析

1、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投资收益仍可能受宏观经济、金融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进行闲置募集资金 现金管理,因此短期投资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3、相关工作人员的操作和监控风险。

(八)风险控制措施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单位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内审部负责对产品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地预计各项投资可能的风险与收益,向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定期报告。

(九)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得收益归公司所有,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的要求管理和使用资金,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五、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公司坚持规范运作,保值增值、防范风险,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同时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六、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及保荐机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保障资金安全性,满足保本要求的前提下,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50,000万元的闲置募集资金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并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

(二)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用于现金管理,内容及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决策和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了股东的利益,公司使用闲置的部分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没有影响募投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情形。因此监事会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进行现金管理。本次使用期限为自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

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康达新材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运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相关内控制度健全,能有效防范风险。

综上,保荐机构对康达新材本次使用部分暂时闲置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事项无异议。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3、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中邮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相关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69 证券简称:康达新材 公告编号:2022-111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董事会决议于2022年9月6日以现场投票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关于提请召开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大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本公司同时提供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供股东进行网络投票。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出席现场会议进行表决。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大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或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网络投票包含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投票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其中一种方式,如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

6、现场会议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公司会议室

7、股权登记日:2022年9月1日

8、出席本次会议对象

(1)截至本次会议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有权出席本次会议;

(2)有权出席和表决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表决,该委托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2);

(3)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其他嘉宾。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2、上述提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提案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8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公告。

3、以上提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中小投资者指除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外的其他股东。

4、以上提案为特别决议事项,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22年9月5日9:00一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登记: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持有加盖公司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股东账户卡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2)自然人股东登记:自然人股东出席的,须持有股东账户卡及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理人出席的,还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和出席人身份证。

(3)出席本次会议人员应向大会登记处出示前述规定的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并向大会登记处提交前述规定凭证的复印件。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或传真应包含上述内容的文件资料(信函或传真方式以2022年9月5日16:00前送达或传真至登记地点为准)。

3、登记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邮编:201204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指定传真:021-50770183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1。

五、相关注意事项提示

1、建议优先选择网络投票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为配合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维护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的健康安全,减少人群聚集、降低公共卫生风险及个人感染风险,建议股东优先选择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

2、现场参会注意事项

公司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召开地点位于上海市,现场参会股东务必提前关注并遵守上海市有关健康状况申报、隔离、观察等规定和要求。公司将严格遵守政府有关部门的疫情防控要求,对现场参会股东进行严格登记和管理,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按照规定佩戴口罩、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电子行程卡、如实完整登记个人相关信息等。不符合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要求的股东将无法进入本次股东大会现场。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及政策可能会随时发生变化,请现场参会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务必在出行前确认最新的防疫要求,确保顺利参会。

六、其他事项

1、本次会议为期半天,与会股东食宿费、交通费自理;

2、请各位股东协助工作人员做好登记工作,并准时参会;

3、会议咨询:上海市浦东新区五星路707弄御河企业公馆A区3号楼;

联系电话:021-50779159;

联系人:沈一涛、高梦影。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69

2、投票简称:“康达投票”

3、议案设置及表决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均为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己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 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6日9:15-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____________作为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_______先生/女士代表出席康达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委托人股东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持股数:_______(股)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法人股东营业执照注册号码):_________________

被委托人姓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请在“表决意见”栏目填写票数或在“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名(法人股东加盖公章):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