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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

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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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2022-08-20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63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19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以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林金锡先生主持,应到董事8名,实到董事8名,其中5名董事现场出席,张喆民先生、葛晓奇先生、曾剑伟先生以通讯方式表决。监事会成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董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7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刘芹女士、邹奇仕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经审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将采 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7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董事会同意提名周国来先生、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周国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上述候选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周国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但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 后,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将采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就任前,原董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公司法》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进行修订,具体修订内容详见同日刊登于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公司定于2022年9月5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公司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二、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64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形式发出,并于2022年8月19日在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召开方式为现场与通讯表决相结合,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王培基先生主持,应到监事3名,实到监事3名,其中2名监事现场出席,夏小清女士以通讯方式表决。会议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过审议,与会监事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通过了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鉴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于2022年7月31日届满,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进行换届选举。监事会同意提名王颖女士、初文静女士作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上述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当选后将与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上述候选人的简历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经审核,最近二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 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 一。

本议案尚须提请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股东大会将采 取累积投票制的表决方式。为确保公司监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成员就任前,原监事会成员仍将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二、备查文件

1、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65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结合公司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实际情况,对《公司章程》中“第一百零六条”进行修改,具体修订情况如下:

除上述修改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上述修订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 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本议案需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66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本次股东大会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2022年8月19日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3、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2年9月5日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2年9月5日上午9:15一9:25、9:30一11:30,下午1:00一3: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如果同一表决权同时出现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的,以现场投票结果为准,同一表决权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5、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9日

6、出席对象:

(1)截至2022年8月2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上述股东可亲自出席股东大会,也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上述议案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2022年8月19日《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议案均不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

议案1所涉事项须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通过,即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议案2-4将采取累积投票方式表决,议案2应选非独立董事人数为4人,议案3应选独立董事人数为3人,议案4应选非职工代表监事人数为2人。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为其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量乘以应选人数,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候选人中任意分配(可以投出零票),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上述议案将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并将结果予以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22年9月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

2、登记地点: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部,信函上请注明“参加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方式:

(1)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2)法人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东账户卡、单位持股凭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3)委托代理人凭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及持股凭证等办理登记手续;

(4)异地股东可以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需提供有关证件复印件,在2022年9月1日下午15: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 其他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

联 系 人:王子杰

联系电话:(0519)88880019

联系传真:(0519)88880017

联系地址:江苏省常州市天宁区青龙东路639号本公司证券事务部

2、现场会议会期预计半天,与会人员的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3、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请于会议召开前半个小时内到达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网络投票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参会登记表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623

2、投票简称:“亚玛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或选举票数:

对于非累积投票提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对于累积投票提案,填报投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上市公司股东应当以其所拥有的每个提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选举票数的,其对该项提案组所投的选举票均视为无效投票。如果不同意某候选人,可以对该候选人投0票。

累积投票制下投给候选人的选举票数填报一览表

各提案组下股东拥有的选举票数举例如下:

(1)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4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2)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3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3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3)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采用等额选举,应选人数为2位)股东所拥有的选举票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2,股东可以将所拥有的选举票数在2位监事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投票总数不得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提案外的其他所有提案表达相同意见。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5日的9:15一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2年9月5日上午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 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参加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其行使表决权的后果均由我单位(本人)承担。

委托人(签名/盖章):

委托人身份证号/营业执照号:

委托人持有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本公司/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附注:

1、如委托人未对上述议案的表决做出明确指示,则受托人有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进行表决。

2、上述审议事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如欲投赞成票议案,请在“同意”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反对议案,请在“反对”栏内相应地方填上“√”;如欲投票弃权议案,请在“弃权”栏内相应地方填上“√”。

3、授权委托书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附件三: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参会登记表

1、请用正楷字填上全名及地址(须与股东名册上所载相同)

2、已填妥及签署的参会股东登记表,应于2022年9月1日(星期四)

15:30之前送达、邮寄或传真方式到公司,不接受电话登记。

3.上述参会股东登记表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67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董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4名,独立董事3名。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同意提名林金锡先生、林金汉先生、刘芹女士、邹奇仕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周国来先生、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为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上述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其中周国来先生为公司会计专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张雪平先生、屠江南女士计划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已签署承诺书。

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人数的比例不低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任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7名候选人符合董事的任职资格,其中3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也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等关于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未发现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况,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尚未解除的情况;且该7名候选人均各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经验。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董事候选人逐项进行表决选举。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请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

二、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换届选举的提名程序、审议程序及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等进行了审查,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三、其他事项

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将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认真履行董事职责。

公司对第四届董事会全体董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林金锡先生:1959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工程师。1980年-1996年任职于常州玻璃厂,1996年至今担任常州市亚玛顿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6年创立发行人前身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2009年被中国全国工商业联合会新能源商会聘请为副会长、2017年被聘任为常州市光伏行业协会会长。2010年获常州市科技局、常州市知识产权局颁发的专利金奖。2011年被评为“常州市杰出企业家”、“常州十佳优秀科技工作者”。现任公司董事长。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金锡先生通过直接及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447.266万股,与林金汉先生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金锡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林金锡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林金锡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等要求。

林金汉先生:1963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1985年-1988年担任江苏化工学院教师,1988年-1991年就读于上海复旦大学国际政治系并取得硕士学历,1991年-2010年担任广州爱先涂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2003年获得上海市人民政府颁发的科技进步三等奖;2005年及2008年二度获得上海市科学技术进步奖一等奖;2008年获得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科技进步一等奖。现任公司董事、总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金汉先生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347.604万股,与林金锡共同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与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林金汉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林金汉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林金汉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等要求。

刘芹女士:1983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经济师、中级会计师。曾任江苏昊诺国际贸易有限公司财务人员,常州亚玛顿光伏玻璃有限公司财务经理。现任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芹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刘芹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刘芹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刘芹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等要求。

邹奇仕女士:1979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注册会计师。曾任职于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海能达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至今任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新材料基金投资部执行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邹奇仕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邹奇仕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邹奇仕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邹奇仕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等要求。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周国来先生:1962年6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职称。常州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常务理事。曾任职于常州注射器厂财务科,常州药物研究所财务科,常州市医药管理局财务科、内部审计科,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预算科,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康诚分所,常州会计师事务所开发区分所。现任常州汇丰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高级合伙人。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周国来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周国来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周国来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周国来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等要求。

周国来先生已经取得中国证监会认可的独立董事任职资格证书。

张雪平先生:1954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工程师。曾任职于常州玻璃总厂技术厂长,常州工业技术玻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常州长江玻璃有限公司党委书记、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现已退休。

截至披露日,张雪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张雪平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张雪平先生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张雪平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等要求。

张雪平先生计划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已签署承诺书。

屠江南女士:1986年8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律师。曾任职于江苏致达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江苏常辉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2019年至今任职于江苏典修律师事务所合伙人。

截至披露日,屠江南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屠江南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屠江南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屠江南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等要求。

屠江南女士计划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已签署承诺书。

证券代码:002623 证券简称:亚玛顿 公告编号:2022-068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监事会换届选举情况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非职工代表监事2名、职工代表监事1名。公司监事会提名王颖女士、初文静女士为公司第五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将与1名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

公司最近两年内曾担任过公司董事或者高级管理人员的监事人数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单一股东提名的监事未超过公司监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配偶和直系亲属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期间未担任公司监事。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任期3年,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计算。

本议案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采取累积投票制对每位监事候选人逐项进行表决选举。

公司对第四届监事会全体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尽责以及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特此公告。

常州亚玛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件:

非职工代表监事候选人简历:

王颖女士:1986年1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8年9月至今任公司高级行政主管。

截至披露日,王颖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王颖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王颖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王颖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等要求。

初文静女士:1989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位。2015年6月至今任公司新产品研发主管。

截至披露日,初文静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初文静女士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或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或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不存在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或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情形;不存在《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的查询结果显示,初文静女士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初文静女士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相关规定等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