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88669 证券简称:聚石化学 公告编号:2022-071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对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拟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事项的问询函》(上证科创公函【2022】0198号)(以下简称“《问询函》”),现将全文公告如下: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8月19日,你公司披露公告称,拟参与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德化工)破产重整投资人公开招募。海德化工采用转让股权的方式进行重整,重整投资人提供偿债资金,并以 0 对价的方式获得海德化工股权,重整投资人提供的总偿债金额应不低于 2 亿元人民币。重整投资人受让的资产包括房屋建(构)筑物、土地使用权及机器设备。经事后审核,根据本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14.1.1 条的有关规定,请公司补充披露如下事项。
一、公告显示,海德化工主营产品为异辛烷、甲基叔丁基醚(MTBE)等化工产品。根据公司前期公告,2022 年初公司控股子公司安徽安宝化工有限公司委托海德化工开展液化石油气加工业务。若公司成为重整投资人,将自主开展相关业务。
请公司:(1)对比分析委托加工模式与自主生产模式下预期收益及业务风险情况,说明短期内改变业务模式的原因及合理性;(2)结合公司主营业务构成、业务关联性、经营发展规划等,说明本次交易是否具有协同效应,交易的必要性、合理性;(3)结合海德化工资产状况、技术水平、研发投入、人员构成等,说明海德化工是否具有科创属性,本次交易是否有利于提升公司科创属性;(4)结合海德化工资产状况、评估价值、财务数据,说明重整投资人提供的总偿债金额不低于 2 亿元的合理性,价格是否公允;(5)请公司结合前述问题,说明本次交易决策是否审慎,是否符合公司及股东利益,并充分提示业务开展风险。
二、公告显示,海德化工主要经营范围为有机化学原料的研发、生产及销售,系化工企业。
请公司:(1)补充披露海德化工所处行业发展状况,包括政策环境、市场空间、技术水平、竞争格局、供需状况等;(2)补充说明海德化工是否属于“高耗能、高排放”企业,是否符合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要求,是否需要履行相关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等程序及履行情况;(3)海德化工最近 36 个月是否存在受到环保领域行政处罚情况,是否构成重大违法行为,海德化工是否发生环保事故或重大群体性环保事件,是否存在负面环保报道情况,若存在,相关整改措施及整改后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规定。
三、公告显示,本次参与海德化工破产重整投资人遴选,公司预计缴纳 500 万元竞价保证金,若成为候选重整投资人,需在管理人书面通知后5日内缴纳 4500 万元重整投资保证金。重整投资人提供的总偿债金额应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请公司:(1)补充说明破产重整程序中,公司所承担的风险及义务;若重整协议无法协商一致,相关保证金是否存在无法收回的风险;公司计划采取何种措施保障自身合法权益;(2)补充说明相关资金来源,本次及后续投资是否可能对公司的资金周转、项目研发、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3)测算公司正常运营需要的营运资金金额,并结合公司的货币资金情况、债务情况及经营现金净流量为负的现状,补充说明日常经营所需资金是否存在缺口及解决措施,公司是否存在流动性风险。并就以上事项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你公司保荐机构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与独立董事勤勉尽责,认真核查本次交易,并就上述问题逐项发表意见。
请你公司收到本问询函后立即披露,并于2022年8月27日之前披露对本问询函的回复。
公司将按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及时回复《问询函》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东聚石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