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代码:601567 公司简称:三星医疗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本报告期不进行利润分配。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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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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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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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股票代码:601567 股票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2-070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2022年8月19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由郑君达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全体人员对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书面审核意见:
(1)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2年上半年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本审核意见出具前,监事会未发现参与该半年报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备查文件:《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2-071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
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及相关格式指引的规定,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将2022年1-6月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说明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6]53号),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20,102,714股,发行价格为每股13.63元,募集资金总额2,999,999,991.82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34,713,487.58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2,965,286,504.24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16年5月31日存入本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6]第115268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的规定开设了募集资金的存储专户。
截至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及余额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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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 募集资金的管理情况
为了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公司制定了《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使用及使用情况的监督等方面均做出具体明确的规定。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规定》,公司于募集资金到位后,本公司及保荐人东方花旗证券有限公司(现“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方花旗”)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江北支行(以下简称“开户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以下简称“协议”)。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020年6月,经公司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宁波300家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明州医院)建设项目”变更为“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由子公司宁波奥克斯电力物联网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电力物联网技术”)负责实施。2020年6月15日,公司及电力物联网技术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2021年9月,根据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司变更“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部分募集资金51,632.00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明州脑康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州明州康复”)84.00%股权、南昌明州康复医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昌明州康复”)85.00%股权,收购主体为公司下属子公司宁波奥克斯康复医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复投资”)。
2021年9月24日,公司及子公司康复投资与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鄞州分行、东方证券承销保荐有限公司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协议与《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四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按照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开立及存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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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公司将募集资金中6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注2:公司将募集资金中890,000,000.00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三、本期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详见本报告附表1。
(二)募投项目先期投入及置换情况
根据公司2016年6月20日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已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68,351,229.00元。2016年6月3日,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68,351,229.00元,将款项转入一般账户。
(三)公司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根据公司2022年2月16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5,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临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暂时补充流动资金95,000万元。
(四)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相关产品情况。
(五)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或归还银行贷款情况。
(六)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超募资金用于在建项目及新项目(包括收购资产等)的情况
(七)节余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2021年4月17日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2021年5月18日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完工并将节余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将“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及智能化升级项目”的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及后续产生的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第五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对本次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发表了专项意见,保荐机构对本次募集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
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9,885.54万元。
(八)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1、2020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变更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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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投资项目为“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项目总投资224,829.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224,151.88万元,其余项目资金来源为公司自筹。
以上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19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变更后的“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参见附表2。
2、2021年度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2021年度,已变更项目原计划投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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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益,公司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后新增投资项目为“收购杭州明州康复84%股权、南昌明州康复85%股权项目”,项目总投资51,632.00万元,其中使用募集资金51,632.00万元。
以上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
截止2021年12月31日,变更后的“收购杭州明州康复84%股权、南昌明州康复85%股权”项目已收到募集资金516,320,000.00元,累计支出共计361,424,000.00元,置换累计支出共计0元,合计支出361,424,000.00元,加利息收入613,525.32元,手续费支出1,914.00元,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155,507,611.32元。
(一)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详见本报告附表2。
(二) 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未达到计划进度及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发生重大变化的情况。
(三)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原因及其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无法单独核算效益的情况。
(四) 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本公司不存在变更后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及披露中存在的问题
本公司已披露的相关信息不存在不及时、真实、准确、完整披露的情况,已使用的募集资金均投向所承诺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重大情形。
附表:
1、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
附表1: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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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1:智能环保配电设备扩能及智能化升级项目已于2021年3月31日前完成项目结项,节余募集资金(含利息等收入)19,833.44万元及后续产生的孳息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19,885.54万元。
注2:电力物联网产业园项目投资金额:172,549.12万元(为变更前募投项目“宁波 300 家基层医疗机构建设项目”、“南昌大学附属抚州医院(抚州明州医院)建设项目”对应募集账户中全部金额(含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及前述两个募投项目募集专户销户前实际结转时募集资金专户全部余额共计224,181.12万元,减变更项目募集资金51,632 万元用于收购杭州明州康复 84%股权、南昌明州康复 85%股权)。
注3:2021年11月初,杭州明州康复、南昌明州康复完成了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自2021年11月起,杭州明州康复、南昌明州康复已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附表2:
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表
单位: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1-6月 单位:人民币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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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601567 证券简称:三星医疗 公告编号:临2022-069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8人,实到董事8人,会议由沈国英女士主持,公司监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认真审议并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形成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8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详细公告请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
报备文件: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宁波三星医疗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二二年八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