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080 公司简称:金花股份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一节 重要提示
1.1本半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半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半年度报告全文。
1.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半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1.3未出席董事情况
■
1.4本半年度报告未经审计。
1.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报告期内不进行利润分配或公积金转增股本。
第二节 公司基本情况
2.1公司简介
■
■
2.2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
2.3前10名股东持股情况表
单位: 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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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截至报告期末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前10名优先股股东情况表
□适用 √不适用
2.5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变更情况
√适用 □不适用
■
2.6在半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适用 √不适用
第三节 重要事项
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说明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适用 √不适用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2-056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
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资金到账时间
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号)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股票67,974,413股(A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9.38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7,599,993.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28,780,819.60元。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18年3月22日出具的《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号)审验确认。
(二)截止2022年6月30日,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及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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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一)募集资金管理情况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根据《管理办法》要求并结合经营需要,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以便于募集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以及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1、2018年4月3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以下简称“浦发银行”)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于2018年4月3日,公司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金证券”)与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2、2018年12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安银行”)增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该协议内容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
3、2018年9月17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2019年9月6日,公司已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详见公司“临2019-021”号公告)。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可滚动使用。
4、2019年9月9日,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2)《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上述额度自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资金可滚动使用。
5、2020年9月8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6、2021年8月1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7、2021年12月7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同意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1.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前将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8、2022年3月31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最大限度发挥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有效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根据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规范性文件相关规定,同意公司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止,到期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9、2022年4月20日,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根据公司2016 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进度,公司拟将“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预计完成时间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项目的实际实施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目前的生产经营造成实质性影响。
(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
截至2022年6月30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列示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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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截止2022年6月30日,浦发银行募集专户金额中,包括活期存款金额为664.05万元,大额存款4,000.00万元,前述金额合计为4,664.05万元。
注2:西安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因“西安市钟鼓楼广场投资联建项目”合同纠纷向陕西省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公司,2020年12月8日,公司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被法院诉讼冻结,冻结金额为4,000.00万元,冻结到期日为2022年11月10日(详见“临2020-076”号公告)。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该案件经二审判决,公司已经履行赔偿责任(详见“临2022-049”号公告),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冻结已解除。
三、本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本报告期内,公司实际使用募集资金总额44.77万元,累计已使用募集资金19,753.82万元。具体详见附件一《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2022年3月31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计划的情况下,增加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2.5亿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之日起至2022年12月6日止,到期前及时、足额将该部分资金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三)对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并经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金额不超过人民 4 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上述投资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四)报告期内公司使用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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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该大额存单产品系浦发银行发行的可转让大额存单,短期内能实现转让;
注2:前述日日盈存款系随时赎回存款,无明确到期日。
(五)募集资金使用的其他情况
无
四、变更募投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不存在变更募投项目的情况。
五、募集资金使用其他情况说明
2022年4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明确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同意将公司募集资金投资新工厂搬迁扩建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日期由2021年12月31日延期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本次对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符合公司项目建设的实际情况,仅涉及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达到预计可使用状态日期的变化,不涉及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主要投资内容的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六、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出具的鉴证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七、保荐人或独立财务顾问对公司报告期内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所出具的专项核查报告的结论性意见
不适用
八、公司存在两次以上融资且当年分别存在募集资金运用的,应在专项报告分别说明
不适用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表:
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2-057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现金管理额度及期限: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此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 现金管理投资类型: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及投资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等产品。
● 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2年8月1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分别发表了明确的同意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明确的核查意见。授权金额在董事会审议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拟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17]1648号)核准,公司以非公开发行股票方式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 股)股票67,974,413股,股票面值为人民币1.00元/股,发行价格为9.3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637,599,993.94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628,780,819.60元。上述募集资金于2018年3月21日汇入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验资报告》“瑞华验字(2018)61060001号”验证。
2018 年4月3日,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分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2018年12月17日,公司在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增设募集资金存储专户,并同保荐机构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长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用于以下投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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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2022年6月30日,公司上述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9,753.82万元,临时性补充流动资金26,831.35万元,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余额为19,858.62万元(包括累计收到的银行存款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扣除银行手续费等的净额)。
三、前期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1年8月11日,公司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选择适当时机,使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含本金、利息及购买银行产品收益)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有保本约定的银行产品,期限为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该期限于2022年8月11日到期。(详见“临2021-048”号公告)。
在上述现金管理期限内,公司严格按照现金管理要求执行,不存在违反上述董事会规定及相关法规的情况。自2021年8月11日至本报告披露日,公司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的理财产品收益为941.52万元,公司按照规定及时将本金及收益全额存入了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户。
四、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部分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增加公司收益,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
(二)投资产品品种
投资的理财产品必须是安全性高、流动性好、发行主体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以上额度内的资金只能用于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不得用于证券投资,不得购买以股票及其衍生品以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高风险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
公司计划根据募集资金现状及使用计划统筹安排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以及进行结构性存款、通知存款、协定存款、定期存款的投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并在决议有效期内,公司可根据银行产品期限在可用资金额度内滚动投资使用。
上述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
(四)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之内有效,单个理财产品的投资期限不超过一年。
(五)实施方式
在上述额度、期限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严格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定期报告和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中披露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银行产品及其相应的损益情况。
(七)现金管理收益分配
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优先用于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现金管理到期后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八)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与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不得存在关联关系。
五、投资风险及风险控制措施
虽然公司投资品种为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理财产品,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但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拟采取如下风险控制措施:
1、财务部根据公司正常经营所需的资金使用计划,针对安全性、期限和收益情况选择合适的投资产品,由财务负责人审核后提交总经理审批。
2、遵守审慎投资原则,公司投资的产品不得质押。
3、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募集资金投资金融理财产品的投向、项目进展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4、公司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六、对公司日常经营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募集资金项目进度安排和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开展,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通过适度理财,可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七、独立董事、监事会和保荐机构的意见
(一)独立董事意见
1、公司在保障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前提下,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进一步提升公司整体业绩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权益;
2、该事项的内容和决策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和损害公司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3、同意公司滚动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闲置募集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期限自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资金可在上述额度内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
(二)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认为: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三)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保本型约定的银行等金融机构理财产品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金花股份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综上,保荐机构对金花股份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40,000.00万元人民币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无异议。
八、截止本公告日,公司最近十二个月使用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情况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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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备查文件目录
1、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
2、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
3、经独立董事签字确认的独立董事意见;
4、保荐机构出具的关于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2-058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现场和通讯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董事9人,其中参加本次现场会议董事6人,独立董事赵舸女士、羿克先生以通讯方式参会,董事长邢雅江先生因工作原因未能出席,委托董事邢博越先生进行表决。会议由副董事长吴梦窈女士主持,公司部分监事及高管人员列席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会议通过如下决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2022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三)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票9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关于《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具体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600080 股票简称:金花股份 编号:临2022-059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 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22年8月8日以电子邮件及微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22年8月18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2人,监事崔小东先生因工作原因请假,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马斌先生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讨论表决,通过如下决议。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通过《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情况: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二)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审核意见》
表决情况: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根据《证券法》、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一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2年1月修订)等有关规定和要求,监事会对董事会编制的2022年半年度报告进行了认真严格的审核,意见如下:
1、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当期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
3、监事会未发现参与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4、监事会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三)通过《关于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情况: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公司2022年半年度募集资金的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1月修订)》、《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制度,不存在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违规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四)通过《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表决情况:同意票2票,反对票0票,弃权票0票
1、公司本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决策程序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订)》(证监会公告[2022]15号)、《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规范运作》(上证发[2022]2号);
2、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进度安排及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本次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利于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不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正常实施,不会影响公司募集资金的正常使用,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监事会同意公司本次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特此公告。
金花企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