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0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19日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董事人数为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其中董事左越先生、生敏先生、张素贞女士,独立董事凌云志先生、姚立杰女士、高鹏程先生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王思淇先生主持,公司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公司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1号)核准,向特定对象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0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22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5,403.4264万股增加至72,003.426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5,403.4264万元人民币增加至72,003.4264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需向相关部门办理变更及备案手续。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年8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2、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思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
《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已获得公司全体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1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2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通知,并于2022年8月19日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的监事人数为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其中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监事张瑮敏女士以通讯表决方式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金世春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表决所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审议情况
1、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拟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战略需要及资金使用规划,为降低资金成本,支持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控股股东拟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详见《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2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根据2020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31号)核准,向特定对象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6,600.00万股,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已于2022年8月15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55,403.4264万股增加至72,003.4264万股,公司注册资本由55,403.4264万元人民币增加至72,003.4264万元人民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22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拟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修订对照表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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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条款外,《公司章程》其他条款不变。修订后的《公司章程(2022年8月)》详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修订后的《公司章程》报公司股东大会审批通过后,需向相关部门办理变更及备案手续。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3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4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捷登”)对公司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无息借款,借款额度有效期限为本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于2022年4月26日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2-033),该议案已经公司于2022年5月1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控股股东拟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由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无息借款增加至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无息借款。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思淇先生回避了本议案的表决。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及同意的独立意见。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大会的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并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江苏捷登为公司控股股东,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重组上市,本次交易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王思淇
注册资本:5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2日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靖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港大道99号港城大厦1号楼507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1282MA22RBDU8K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智能仪器仪表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机械设备研发;金属结构制造;分布式交流充电桩销售;机动车充电销售;电子元器件批发;电子元器件零售;电子、机械设备维护(不含特种设备);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电工仪器仪表销售;第一类医疗器械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股权结构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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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伟先生为江苏捷登及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2、财务数据
江苏捷登成立于2020年10月22日,仅为持股平台,未实际开展业务,最近一年及一期主要财务数据如下: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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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与公司的关联关系
江苏捷登系公司控股股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的规定,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4、江苏捷登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本次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拟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由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无息借款增加至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0亿元的无息借款,借款额度有效期限为本事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实际借款金额及借款期限以双方签订的协议为准。借款用途主要为满足公司新能源产业、智能装备制造的经营发展及公司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无需为上述借款提供抵押或担保。还款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新增的借款额度生效前,公司前期已审议的借款额度仍有效。
四、交易的目的及对公司的影响
江苏捷登本次向公司无偿提供借款,是为了更好地促进公司业务发展,降低公司资金成本,有利于保障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公司融资效率,体现了控股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的大力支持,不存在关联定价的情况。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构成重大影响,不影响公司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五、2022年年初至目前与该关联人累计已发生的各类关联交易的总金额
1、截至目前,江苏捷登为公司累计提供无息借款10,840万元,提供无息借款单日最高金额为5,000万元,未超过前期已审议的借款额度。
2、截至目前,江苏捷登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累计提供担保2,450万元,马伟先生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累计提供担保11,558.17万元。
除上述事项外,2022年初截至目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与江苏捷登、马伟先生无其他相关交易。
六、相关意见
1、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在召开本次董事会前,我们认真阅读了本次关联交易的有关文件,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拟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是基于公司战略需要及资金使用规划,为降低资金成本,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同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利益。本次关联交易没有违反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且不影响公司运营的独立性,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行为,也不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的相关规定。因此,我们对控股股东拟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一致同意将此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关联董事需要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决权。
2、独立董事意见
经审议,独立董事认为:本次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拟增加对公司提供的借款是基于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及公司资金需求,是为了降低资金成本,符合公司的根本利益,交易遵循了客观、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同意控股股东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事项,并报公司股东大会批准。
3、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本次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拟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是基于公司战略需要及资金使用规划,为降低资金成本,支持公司发展,符合公司发展战略。本次控股股东拟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的表决程序合法有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符合公司整体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次控股股东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事项。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相关事项的独立董事事前认可意见;
3、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独立董事意见;
4、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证券代码:002514 证券简称:宝馨科技 公告编号:2022-094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
暨股东大会补充通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刊登了《关于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2-089,以下简称“股东大会通知”),公司拟定于2022年9月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22年8月25日。
公司董事会于2022年8月19日收到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捷登”)书面提交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为提高会议效率,提请公司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增加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及《关于控股股东增加对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议案》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2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并公告临时提案内容。
经核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苏捷登持有公司股份19,370.1714万股,持股比例为26.90%,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具备向召集人提出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资格。上述提案属于股东大会职权范围,有明确议题和具体决议事项,提案程序及内容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因此,公司董事会同意将上述临时提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除增加上述临时提案外,公司于2022年8月16日披露的股东大会通知中的其他事项不变,现将增加临时提案后的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补充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名称: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提议召开,会议的召集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2年9月1日(星期四)下午2: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2年9月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00-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五)现场会议地点:
南京市雨花台区民智路2-2号喜马拉雅商业中心N栋8楼,会议室
(六)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表决为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同时,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全力支持上市公司等市场主体坚决打赢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阻击战的通知》,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鼓励投资者通过网络投票的方式参加股东大会。
(七)参加会议的方式: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八)股权登记日:2022年8月25日(星期四)
(九)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2022年8月25日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布的方式出席本次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授权他人代为出席(被授权人不必为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参见附件2),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二、会议审议事项
(一)审议如下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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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议案1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15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议案2-3已经公司于2022年8月19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2年8月16日、2022年8月20日刊登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上述议案1、3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股东须回避表决,并且不得代理其他股东行使表决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连续十二个月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股东大会审议担保事项时,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因此,本次股东大会议案1、2属于特别决议议案,应由股东大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属于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应对中小投资者(公司董事、监事、高管和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票单独计票,公司将根据计票结果进行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登记时间:2022年8月30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00
(二)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须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由法定代表人委托的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须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须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和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
3、异地股东可以书面信函或传真办理登记(须在2022年8月30日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不接受电话登记。
(三)登记地点:公司证券部
邮寄地址:江苏省苏州市高新区石阳路17号,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部,邮编215151(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四)会议联系方式
会议咨询:公司证券部
联 系 人:罗旭、文玉梅
联系电话:0512-66729265
传 真:0512-66163297
邮 箱:zqb@boamax.com
(五)参加会议人员的食宿及交通等费用自理。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将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及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
3、公司控股股东江苏捷登智能制造科技有限公司出具的《关于提请增加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临时提案的函》。
特此通知。
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8月20日
附件1: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514
2.投票简称:宝馨投票
3.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非累积投票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4.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除累积投票议案外的其他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22年9月1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一11:30和13:00一15:00。
2.股东可以登录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2年9月1日上午9:15至下午3: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2:
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宝馨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对本人(本单位)未做具体指示的议案,受托人享有表决权,并可以按照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有效期限:自本委托书签署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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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各选项中,在“同意”、“反对”或“弃权”栏中用“√”选择一项,多选无效,不填表示弃权。
2、《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上述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必须加盖单位公章。
法人股东盖章(公章):
委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码: 委托人持股数量及股份性质: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3:
股东登记表
截至2022年8月25日下午3:00交易结束时本人(或本单位)持有宝馨科技(002514)股票,现登记参加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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